截至2月3日24时,湖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93例,累计报告重症病例73例,现有重症病例51例,死亡病例0例,出院病例22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3101人,已解除医学观察3170人,尚有993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连日来,各地也相继公布了一些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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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湘潭确诊21例病例活动轨迹——
病例1:
李某,男,34岁,居住岳塘区,武汉归潭人员,1月2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岳塘区湘电怡景苑逗留。
病例2:
李某某,女,49岁,居住雨湖区,1月2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雨湖区云塘街道万新社区万人新村、解放南路附近逗留。2月2日已出院。
病例3:
齐某某,男,39岁,居住湘潭县,1月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湘潭县易俗河镇金牛小区、湘潭县中路铺镇新市路、湘潭县中路铺镇某酒楼逗留。
病例4:
宋某某,男,39岁,居住湘潭县,武汉归潭人员,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湘潭县射埠镇栗塘村逗留。2月2日已出院。
病例5:
杨某,男,40岁,居住湘乡市,武汉归潭人员,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湘乡市昆仑桥街道铁合金厂下生活区逗留。
病例6:
刘某,男,48岁,居住岳塘区,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岳塘区理工职业学院、昭山开发区两型公寓、城建职院对门教师楼后门附近、昭山镇新湖村逗留。
病例7:
肖某某,女,47岁,居住岳塘区,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岳塘区岳塘街道芙蓉小区、雨湖区地下商业街逗留。
病例8:
黎某,男,35岁,居住岳塘区,武汉归潭人员,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岳塘区下摄司街道友谊一号、岳塘区葩塘小区逗留。
病例9:
杨某,男,37岁,居住湘潭县,1月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湘潭县易俗河镇雪松北路锦绣滨江、湘潭县青山桥镇金盆路、湘潭县青山桥镇扶冲村、湘潭县易俗河镇金铃东苑、岳塘区纱厂街社区逗留。
病例10:
陈某某,女,55岁,居住雨湖区,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雨湖区旺城天誉、岳塘区霞光北苑逗留。
病例11:
张某某,男,64岁,居住雨湖区,病例10丈夫,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雨湖区旺城天誉、岳塘区霞光北苑逗留。
病例12:
徐某某,女,1岁3月,居住岳塘区,病例10孙女,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岳塘区霞光北苑逗留。
病例13:
聂某,女,38岁,居住岳塘区,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岳塘区宝塔街道东方名苑1期逗留。2月2日已出院。
病例14:
郭某某,女,45岁,居住韶山市,武汉归潭人员,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韶山市银田镇华南村逗留。
病例15:
彭某某,男,41岁,居住湘乡市,武汉归潭人员,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湘乡市潭市镇上新村、湘乡市月山镇卫生院附近逗留。
病例16:
吕某,男,47岁,居住湘潭县,武汉归潭人员,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湘潭县易俗河镇锦绣名都逗留。
病例17:
舒某某,女,58岁,居住岳塘区,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岳塘区东方名苑1期逗留。
病例18:
冯某,男,36岁,居住岳塘区,病例17女婿,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岳塘区东方名苑1期逗留。
病例19:
何某,女,34岁,居住岳塘区,病例17女儿,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岳塘区东方名苑1期逗留。
病例20:
付某,男,30岁,居住湘潭县,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路、湘潭县易俗河镇牛头岭逗留。
病例21:
戴某某,男,31岁,居住岳塘区,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在岳塘区双马街道法华村逗留。
二、株洲确诊26例病例活动轨迹——
患者1:陈某,女,攸县人,1月2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联星街道侯市村背屋组逗留过。
患者2:王某,男,天元区人,1月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430朝阳村、天元区春藤小镇逗留过。
患者3:周某,女,芦淞区人,1月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芦淞区世代华庭逗留过。
患者4:刘某,男,石峰区人,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石峰区亿都新天地、6415和火车站肯德基逗留过。
患者5:莫某,男,天元区人,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九八缔景城逗留过。
患者6:谭某,男,荷塘区人,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荷塘区金色荷塘逗留过。
患者7:李某,女,荷塘区人,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荷塘区金色荷塘逗留过。
患者8:王某,女,天元区人,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天元区江湾1号逗留过。
患者9:杨某,男,醴陵市人,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醴陵市国瓷社区花园庵诊所和黄泥坳82号逗留过。
患者10:郑某,女,芦淞区人,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芦淞区青龙湾中心安置镇、董公芋寓和摩托车大市场逗留过。
患者11:王某,男,天元区人,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天元区春藤小镇和江湾1号逗留过。
患者12:欧阳某,女,攸县人,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攸县网岭镇宝山湖村中心组和丫江桥镇刘一龙诊所逗留过。
患者13:邓某,女,荷塘区人,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荷塘区财富小区和南大门逗留过。
患者14:田某,男,荷塘区人,1月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荷塘区荷塘香榭逗留过。
患者15:王某,男,荷塘区人,1月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天元区江湾1号逗留过。
患者16:肖某,男,天元区人,1月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天元区丽景滨江及其附近的养天和药房、千金大药房和老百姓大药房,天元区嵩山路鹅毅哥饭店逗留过。
患者17:杨某,女,荷塘区人,1月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天元区江湾1号逗留过。
患者18:刘某,男,天元区人,1月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天元区雷打石镇凤凰山村布塘组和万豪酒店逗留过。
患者19:喻某,男,云龙示范区人,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云龙区碧桂园和荷塘株百逗留过。
患者20:张某,男,醴陵市人,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船湾镇荆村村市柳组和清水江卫生院逗留过。
患者21:明某,女,湖北黄石人,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船湾镇荆村村市柳组和清水江卫生院逗留过。
患者22:李某,男,攸县人,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网岭药店、网岭笙塘村、网岭罗家坪和网岭大瑞村逗留过。
患者23:姜某,男,50岁,荷塘区人,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荷塘区财富小区逗留过。
患者24:邓某,男,80岁,荷塘区人,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荷塘区财富小区逗留过。
患者25:胡某,女,76岁,荷塘区人,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荷塘区财富小区逗留过。
患者26:张某,女,衡阳市人,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病后到衡东县草市镇大洲村、攸县渌田镇大洲村逗留过。
三、常德确诊50例病例活动轨迹——
病例1:钟某某,女,32岁,居住澧县澧阳街道,武汉归常人员,1月22日出现发热、咳嗽、少痰、咽痛症状,1月23日入院治疗,1月2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澧县澧阳街道徐家嘴社区附近逗留。
病例2:孙某,男,26岁,居住澧县澧阳街道,武汉归常人员,1月15日出现发热、干咳症状,1月22日入院治疗,1月2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在澧县澧阳街道大汉新城小区逗留。
病例3:丁某某,男,46岁,居住武陵区白马湖街道,武汉归常人员,1月20日开始自感发热、食欲下降、腹泻,未做处理,1月23日从武汉(在武汉市有房产)3人自驾回常德后当日入院治疗,1月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在武陵区白马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北区逗留。
病例4:吴某某,男,46岁,居住石门县二都街道,武汉归常人员,1月20日早晨离开武汉,辗转荆州、松滋等地,于21日晚抵达石门县,20日晚在荆州出现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22日入院治疗,1月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在石门县红十字会医院、二都街道南峰村逗留。
病例5:雷某某,女,45岁,居住安乡县大鲸港镇,武汉归常人员,1月19日回常,1月20日发病,发病后多次参与婚礼、聚会等活动,22日与其姐姐、姐夫在大鲸港老冻肉厂对面有过生活接触,并于22日晚上与周某某在大鲸港老冻肉厂对面一起共进晚餐。1月23日入院治疗,1月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安乡县大鲸港老冻肉厂、大鲸港镇永乐居委会附近逗留。
病例6:杨某某,男,35岁,居住鼎城区石板滩镇,武汉归常人员,1月18日开始出现症状,1月23日从武汉乘火车返回常德,当日入院治疗,1月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鼎城区石板滩镇长水居委会13组附近逗留。
病例7:谭某某,女,46岁,居住武陵区芷兰街道,有武汉旅行史,1月10日从武汉返回常德,1月15日发病,1月23日入院治疗,1月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在武陵区育才路北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路卫门口对面左右服装店、朝阳D5区天天向上餐馆、恒大华府小区逗留。
病例8:张某,男,41岁,居住澧县盐井镇,有武汉居住史,1月19日出现症状,1月22日驾车返回澧县,1月24日入院治疗,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在澧县盐井镇蔡家坡村逗留。
病例9:黄某,男,30岁,居住津市市三洲驿街道,有武汉居住史,1月16日搭乘班车返常,1月19日发病,1月24日入院治疗,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津市市三洲驿街道品元宫苑小区、金城银座网吧、三超对面烤鱼馆附近逗留。
病例10:王某某,男,56岁,居住鼎城区十美堂镇同富村,有武汉居住史,1月16日搭乘班车返常,1月21日开始出现症状,1月25日入院治疗,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曾在鼎城区十美堂镇同富村11组、十美堂镇汪医生诊所逗留。
病例11:朱某某,女,70岁,居住西洞庭管理区2分场4队,有武汉居住史,1月20日返常,1月23日发病,1月24日入院治疗,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统计在鼎城区)。发病后曾在西洞庭龙泉街道育才社区桂花园2期逗留。
病例12:代某某,女,44岁,武陵区人,居住武陵区电力巷,有武汉居住史,1月23日与其丈夫一同返常,1月24日入院治疗,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曾在武陵区电力巷逗留。
病例13:徐某某,女,39岁,居住安乡县安宏乡小河口,在武汉经商,1月20日回安乡,途中出现发热、咳嗽症状,1月23日入院治疗。曾于安乡县蹇家渡防保医生处买感冒药,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曾在安乡县安宏小河口附近逗留。
病例14:陈某,女,52岁,澧县官垸镇人,在武汉工作,1月19日回常德出现发热症状,1月25日入院治疗,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曾在澧县杏林湾、澧县金丰和餐馆、澧县官垸镇七里村逗留。
病例15:龚某某,男,50岁,澧县梦溪镇人,在武汉工作,1月18日驾车与妻子回常德,1月22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症状,当日入院治疗,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澧县梦溪镇新堰村逗留。
病例16:孙某,女,50岁,澧县梦溪镇人,系龚某某之妻,有武汉居住史,1月18日回常当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咽喉疼痛症状,1月25日入院治疗,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澧县梦溪镇新堰村逗留。
病例17:陈某,女,37岁,安乡县大鲸港镇人,有武汉居住史,1月20日从武汉返回安乡,1月23日出现发烧症状,1月24日入院治疗,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安乡县大鲸港镇东南州村、三岔河新口村等地逗留。
病例18:刘某,男,29岁,桃源县人,常住广东,1月13日到湖北省麻城市,1月21日乘高铁返回常德。1月21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1月25日入院治疗,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桃源县漳江街道云台村逗留。
病例19:袁某某,男,62岁,居住武陵区南坪街道,1月14日从武汉乘火车经长沙回常德。1月19日出现乏力、咳痰、气促症状,1月22日入院就诊,23日在鼎城区灌溪镇活动,24日再次入院治疗,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武陵区丁玲公园北大门荣星互联家居文化产业公司、德和园小区、常德高新区逗留。
病例20:刘某某,男,24岁,居住澧县澧阳镇,1月14日从武汉回澧县。1月21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1月24日入院治疗,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澧县澧阳镇芬司街税务局逗留。
病例21:徐某某,男,51岁,居住武陵区新河西路,系确诊患者袁某某的司机,无外出史,1月21日发热,1月26入院治疗,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桃源县龙潭镇先锋村屋场湾组、武陵区南坪街道星河西路荣星家具厂附近逗留。
病例22:冉某某,女,48岁,武陵区新河西路人,系确诊病例21之妻,无外出史,1月24日出现鼻塞、气促症状,1月26日入院治疗,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曾在桃源县龙潭镇先锋村屋场湾组、武陵区南坪街道星河西路荣星家具厂附近逗留。
病例23:江某某,女,55岁,澧县澧阳镇人,有武汉居住史,1月17日搭车回澧县,1月25日因干咳入院治疗,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在澧县澧阳街道荷塘月色小区逗留。
病例24:卢某某,女,45岁,澧县澧阳镇人,有武汉居住史,1月17日与确诊病例23一同搭车回澧县,1月21日发热入院治疗,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在澧县澧澹街道邓家滩25组逗留。
病例25:张某,女,40岁,汉寿县太子庙人,有武汉居住史,1月22日随家人一同从武汉开车回汉寿。1月22日有点咳嗽,头痛、无发热,1月27日入院治疗,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汉寿县太子庙镇岩嘴社区、五福村、太子庙中心医院、汉寿县人民医院门急诊逗留。
病例26:曾某某,男,47岁,安乡县黄山头镇马坡湖村人,居住武汉,1月22日驾车回安乡,1月23日发病,1月27日入院,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安乡县黄山头镇逗留。
病例27:袁某,女,38岁,桃源县陬市镇观音桥村人,1月15-20日与武汉归常人员有接触。1月25日出现轻微干咳症状,1月27日被作为已发现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接受医学观察时被送医就诊,1月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前曾在常德经开区石门桥镇狮子山村二组、武陵区丁玲公园对面的荣星家具有限公司、荷塘月色小区逗留。
病例28:柏某某,男,51岁,澧县澧澹街道人,在武汉经商,1月22日与妻子一同回澧县。1月24日发热,1月28日入院治疗,1月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在澧县澧澹街道向阳桥、新渡村9组逗留。
病例29:覃某某,女,51岁,澧县人,系确诊病例28之妻,1月22日出现乏力,1月28日入院治疗,1月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在澧县澧澹街道向阳桥、新渡村9组逗留。
病例30:邓某某,男,39岁,居住武陵区长庚街道,1月17日前往荆州参加聚会,1月21日出现发热,1月25日驾车回常,自测体温38.5度,1月27日上午由妻子驾车送往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当日转运至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治疗,1月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前曾在武陵区天源新城小区逗留。
病例31:颜某,男,31岁,安乡县安凝乡人,1月20日从武汉回常。返常后多次参加婚宴、聚餐等活动,25日晚乡镇干部排查从武汉返乡人员时发现其发热,当晚9时左右入院治疗,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曾在安乡县安丰乡出口洲码头菜场对面酒店、安凝乡新剅村6组逗留。
病例32:戴某某,男,24岁,汉寿县沧港镇人,1月23日与同事一同驾车从武汉回常。1月25日发热,1月28日入院治疗,1月30 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汉寿县新兴卫生院、沧港镇祝家岗村和平组逗留。
病例33:谢某某,男,39岁,澧县复兴镇人,1月20日前往湖北省公安县黄山头镇赴宴,在湖北期间曾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1月27日发病,1月29日入院治疗,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澧县复兴镇李家村逗留。
病例34:朱某某,男,53岁,在武汉经商。临澧县四新岗人,1月20日从武汉回常,1月27日发病,1月28日入院治疗,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临澧县四新岗镇神堰村神堰组附近逗留。
病例35:黄某某,女,37岁,武汉市人,1月20日从武汉返回桃源娘家。1月26日发病,1月29日入院治疗,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桃源县马鬃岭镇兴安村6组逗留。
病例36:王某,男,45岁,武陵区永安街道楠竹山人,在武汉工作,1月23日从武汉与同事一同驾车返回常德,1月25日发病,1月27日入院治疗,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武陵区乾明商务宾馆、永安街道楠竹山甘露寺小区逗留。
病例37:庹某,女,32岁,澧县人,餐饮服务人员,无湖北旅居史,1月26日无明显诱因出现高热,1月27日入院治疗,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前曾在澧县澧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星香源酒店、运达城二期小区逗留。
病例38:李某,男,33岁,澧县澧浦街道人,在武汉工作,1月22日早上从武汉回公安家中,然后与母亲驾车到澧县亲戚家中,1月26日出现发热、乏力症状,1月30日自行入院治疗,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前曾在澧县澧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澧县澧浦街道黄瓜大乡食品城逗留。
病例39:卜某某,男,41岁,津市市毛里湖镇人,在武汉经商,1月19日同家人驾车回常,1月30日发热,当日自行住院治疗,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前曾在津市市毛里湖镇澧赋村逗留。
病例40:钱某某,女,41岁,武陵区永安街道人,系病例36的妻子。1月25日发病,1月26日起自行居家隔离,1月30日入院,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武陵区永安街道楠竹山甘露寺小区附近逗留。
病例41:伍某某,女,41岁,石门县夹山镇人,1月10日发病,1月22日从武汉返回常德,1月25日入院治疗,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石门火车站、石门县夹山镇熟医生诊所、夹山镇三板桥居委会附近逗留。
病例42:钟某某,男,81岁,澧县小渡口镇人,其儿子系武汉返常人员。1月28日发病,1月29日入院治疗,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澧县小渡口镇东风村、小渡口镇卫生院逗留。
病例43钟某某,男,57岁,澧县小渡口镇人,武汉返常人员,1月16日坐朋友私家车返回澧县。1月22日一家人在澧县宋二酒店吃酒,然后到叔叔家(津市市澹津公园附近)吃团年饭,同桌的有父母及叔叔婶婶等亲友共计23人。1月23日、24日分别在小渡口镇卫生院门诊和澧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治疗,因症状不明显,在医院领药后居家治疗。为追溯病例42的感染来源而高度怀疑其感染并采集标本,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澧县小渡口镇东风村、小渡口镇卫生院、宋二酒店、津市市澹津公园附近逗留。
病例44:龚某某,男,53岁,澧县梦溪镇人,武汉返常人员,1月19日驾车返回澧县。1月29日发病,2月1日入院治疗,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澧县梦溪镇高兴村附近逗留。
病例45:管某某,男,30岁,湖北省公安县人,长期居住武汉,1月22日从武汉开私家车来石门走亲戚。1月29日发病,1月31日入院治疗,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石门县雁池乡五通庙村附近逗留。
病例46:赖某,男,56岁,桃源县龙潭镇人,无武汉旅居史,1月21日乘火车前往镇江,途经武汉,自述在武汉站时有人员上下火车。1月25日发病,1月26日乘火车从镇江返回桃源。2月2日入院治疗,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乘坐G1772、C8055列车,并在桃源火车站、桃源县龙潭镇鄢家溪村江家湾组附近逗留。
病例47:李某某,男,56岁,澧县澧西街道人,其儿子系武汉返常人员,1月30日发病,2月2日就诊,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在澧县澧西街道群星社区附近逗留。
病例48:甘某某,女,37岁,澧县小渡口镇人,是病例43的儿媳。在武汉市经商,1月17日和丈夫同乘朋友(湖北公安县人)私家车回澧县。1月25日发病,2月2日到澧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澧县小渡口镇东风村、津市市澹津公园,澧县澧浦街道澧阳楼联通公司附近逗留。
病例49:李某某,女,27岁,澧县澧阳镇人,是病例43的远亲。1月17日从长沙坐汽车返回澧县,2月1日发病,2月2日入院治疗,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后曾在澧县如东镇玉龙村、东红村,澧浦街道浦金国际小区附近逗留。
病例50:郑某某,男,53岁,澧县澧阳镇人,是病例43的表弟。1月31日发病,2月2日入院治疗,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曾与其同餐、娱乐等。发病后曾在澧县澧阳镇、澧州食品城附近逗留。

【密切接触者该怎么办?】
1.要依法服从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接受社区医务人员对居住环境的评估。如果居住环境不能满足居家医学观察,应服从社区医务人员安排。
2.居家隔离期间,密切接触者应单独居住在通风良好的房间里,专用餐具,有条件时使用专用厕所。应尽量减少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3.密切接触者单独居住,可不戴口罩;在进入和家庭成员共用的空间时应佩戴医用口罩。口罩被分泌物弄湿或弄脏时,应立即更换。
4.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口罩或手肘遮住口鼻。
5.居室要经常开窗通风,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同时注意保暖。确保共用空间(厨房、浴室等)通风良好。
6.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房间湿式清扫,保持清洁。
7.如果密切接触者为哺乳期母亲,佩戴口罩和做好手卫生的条件下可以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8.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有疾病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经社区医务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开。
9.每日至少早晚各测体温一次,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
10.一旦出现发热、寒战、干咳等任何症状要立即联系社区医务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社区医务人员的要求就诊。
【密切接触者的家庭成员该怎么办?】
1.其他家庭成员进入密切接触者居住空间时应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密切接触者及其用品接触。如避免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
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密切接触者接触后,可用含酒精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也可用0.5%碘伏溶液,作用1分钟~3分钟。
2.家庭成员清洗密切接触者衣物、床单等时,不要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使用洗衣皂或洗衣液和清水清洗。
3.家庭成员应配合社区医生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并督促密切接触者做到医学观察的各项要求。
【非密切接触者的其他居民该怎么办?】
1.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居家休息。
2.如需外出前往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
3.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
4.注意手卫生。
5.每天开窗通风,通风要注意做好保暖。
6.加强居家环境的清洁,每星期最少彻底清洁家居环境一次。
7.保持良好心态,理性对待疫情,不造谣、不传谣。
8.关注本地和社区、村(居)委会发布的疫情信息,配合疾控部门或者社区开展的疫情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防控工作。
【社区、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怎么做?】
1.发动社区卫生人员、网格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
2.为密切接触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社区(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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