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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离职可以拒付年终奖吗;未满12个月不能休年假吗;擅自剥夺劳动条件违法吗;学历造假辞退需赔偿吗

年前离职可以拒付年终奖吗;未满12个月不能休年假吗;擅自剥夺劳动条件违法吗;学历造假辞退需赔偿吗 恒诚商务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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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济效益越不济,越要警惕这几类法律纠纷


又到了我们一月一期的法律小课堂时间。上期我们为大家讲到了跟劳动合同相关的一系列法律知识,大家都表示很受用。虽然现在经济下滑,很多企业大都采取“维稳”措施,很少再对外招人,但面对老员工,当企业业绩不景气,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依然会出现不少法律纠纷,作为企业领导者,面对这些偶发问题,应该怎么办?

今天的几个案例,希望可以给你一些启发。


员工入职本单位未满12个月,能否享受年休假待遇?


你是不是也以为,员工必须在同一个公司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休年假?

No,下面的案例将告诉你,不全是如此。

2021年3月2日,在A公司工作了半年的小龚跳槽去了B公司上班,同年12月,小龚跟B公司提出了休年假的申请,公司以小龚在本公司未工作满一年的理由拒绝了他。协商未果,懂法的小龚向仲裁委及法院提出了申请。

我们来看下法院梳理的时间线:小龚于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2月22日就职于A公司,离职后于2021年3月2日与B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中间16个月的社会保险均足额缴纳,未曾断档。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员工休年假所要求的“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 既包括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2个月以上的情形,只要期间工作不曾间断。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小龚于 2021年8月13日就开始享受年休假了,属于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应享有五 天年休假,由于B公司未能主动安排其休年休假,所以B公司应向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劳动者在发放年终奖前离职,用人单位可以拒付年终奖吗?


小房是某家保险公司的高级经理,入职五年,原本一切安安稳稳,谁知2021年10月份的时候,公司因组织架构调整决定把小房小房所在的部门及其岗位撤销了,双方沟通两个月未果,公司最后在12月31日那天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 向小房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小房哪儿能接受?马上就要过年了你把我辞退了,那双倍工资差额和年终奖必须补齐,就这样,闹上了法院。

在该公司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年终奖金依据公司政策、业绩、员工表现等计发,只要该员工在当年10月1日前已入职,且在奖金发放月或之前未离职。

经过法院审理,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对年终奖并没有强制规定,但用人单位制定的发放规则仍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劳动者离职的原因、时间、工作表现和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而本案中的小房2021年在公司工作了一整年,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也无不妥,正常 地履行了工作岗位的职责。在此前提下,公司以小房在年终奖发放之前离职为由就无法享有年终奖的说法是缺乏合理性的,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小房的年终奖。




员工因学历造假被公司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一天,某光电公司的一则招聘生产主管的职位的线上邀请出现在了打工人小俊的弹窗口,应聘要求是:①专科以上学历;②一年以上现场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小俊果断投了简历并面试通过。

没想到,入职上班一个月后,公司却以“欺诈”为由把小俊辞退了?!

原来,小俊其实并非专科学历,其投简历时所填写的毕业院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并无小俊的相关毕业信息,也无毕业证书编号。这是公司在小俊入职后保险起见专门去查验的结果。

小俊万万没想到,一个专业院校也值得公司去调查,自己拥有7年多的工作经验还比不过一纸学历吗?主要是被辞退后还导致他的社保断缴。愤愤不平的小俊把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小俊辩称,自己虽然提供了虚假学历,但由于是线上招聘,自己也没认真阅读公司的招聘要求,而且面试的时候面试官也没问学历的问题,不存在故意欺诈。

结果呢?当然是小俊败诉了。

法院认为,作为应聘人员,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陈述其教育经历及从业经历,以供用人单位根据其实际情况作出真实的意思判断,不了解公司的招聘要求并不影响小俊以虚假的学历及履历入职公司的主观上的欺诈故意。用欺瞒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若想规避新员工入职时学历造假带来的风险,可以在入职之初要求员工提供学历证明,并且签署《入职登记表》,在登记表中有明确保证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均真实有效,如此,后续因此产生的风险也由新员工承担。




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员工能否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小黄是某物流公司的司机队长,主要负责日常运输,附带报销款项的核对工作。

受疫情影响,有段时间物流工作暂时搁置,公司便发通知让小黄去负责报销账目核对,但小黄没有理睬,他想:这也不是咋的主要工作呀,不去。

这倒好,公司以小黄没有及时参与对账为由,直接放了“大招”。原本只是耍耍性子的小黄休完国庆假期回来一看,自己保管的车钥匙、油卡、行驶证都被公司收走了,还被停薪停职了!

小黄不服,向公司发送了《催告上班的函》,函件中表明公司擅自停工停职的决定属于剥夺小黄劳动条件,如果公司在收到本函3日内没有恢复工作及待遇,则视为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应承担劳动法律责任。

不出意外,公司没有回复。

小黄无奈,给公司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公司剥夺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法院审理认为,即便小黄工作履行有瑕疵,也不能任意行使停薪停职权利,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小黄以此认定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公司应当提供经济补偿。




课堂小结

1、以虚假的学历及履历入职公司的主观上的故意欺诈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虽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不能享有年终奖,但是,如果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因劳动者单方过失或主动辞职所致,且劳动者符合年终奖发放标准,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劳动条件,一般可以理解公司为员工提供劳动工具、办公场所,就像案件中公司没收小黄作为司机职位的车钥匙、油卡等,导致他无法获得劳动工具,也即可以认定为公司无法提供劳动条件。若劳动者工作上有瑕疵,公司可提醒员工行为已经违反了《员工手册》及公司规章制度等,员工改正自己的行为,不建议让擅自收回劳动工具、不提供办公场所等。

4、员工自入职后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 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情形(需社会保险费 用无断缴、补缴情形)。


* 特备鸣谢为本文提供法律支持的律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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