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青海公司安全环保有关工作部署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6月21日,公司组织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对集团公司通报案例进行反思学习。
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安全警示教育片后,就《乐东发电有限公司“6·13”人身伤亡事故》《国能乌鲁木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达坂城风电一场“4·27”风机倒塔事故》案例进行了学习反思、讨论活动。广大职工结合公司目前实际和自身岗位工作情况,现场开展反思与讨论,均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安全学习,认真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提高安全意识。
活动结束后,公司向全体职工发出倡议并提出要求:一是所有人员针对此次的案例学习,每人写一份心得体会,从事故中再次汲取教训、得到警示、受到教育;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学习,务必把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树牢“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三是切实加强现场作业管控,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许可人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履行三种人职责,要认真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认真审查风险预控票中的危害因素、预控措施等,逐项检查安全措施执行落实情况。
来源|安全监察部
文字/祝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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