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流程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什么是“终本”
1、什么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啊?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手段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人同意或经合议庭合议并报院长批准后的一种暂时性结案方式。
2、那什么情况下我的案子可能被“终本”呢?
当您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及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后,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仅发现部分财产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不能得到实现的案件类型,那么您的案件可能会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
3、为什么我申请执行了却不能保证一定能拿到钱呢?
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只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事后救济手段,执行程序的基本职能是尽力实现权利人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但执行程序不可能承担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客观发生的全部风险。
4、是不是我的“终本”案件法官就不给我办了?
不是的。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财产,可通过两种途径及时恢复执行:一是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核实恢复执行。二是适用终本程序后的五年内,人民法院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所以在案件终本后,您也可以通过积极查找,为法官提供财产线索,也有助于您合法权益的实现。
5、那我该在哪里查看终本案件呢?
您可以登录全国法院终本案件信息公开与查询网来查询相应信息。
案例分享
据悉,在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赖某与张某租赁申请人吴某的自建房屋一栋用来经营林业公司办公用房和员工住宿,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和股东之间产生矛盾,公司人去楼空,无实际经营,经结算赖某和张某累计拖欠吴某房租22332元。
申请人吴某屡次向赖某和张某催讨房租,赖某和张某均拒不支付,吴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赖某和张某同意于2022年10月27日前将所欠房租全部付清。但到约定时间赖某和张某仍未支付房租,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赖某和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赖某和张某仍不支付房租。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赖某和张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证券、保险、车辆等财产信息,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于是在将赖某和张某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了,但法院不是不管。✅
执行法官每两个月就对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滚动查控,在进行例行查控中发现被执行人赖某名下账户有30000余元的进账足以覆盖本案的债权,于是,执行法官立即对该账户存款进行网上扣划。隔天,该账款就扣划到了法院执行账户并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吴某,至此,该案得到圆满执结。
“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律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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