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缔约过失赔偿?应对该类劳动仲裁需要进行什么准备?很多公司在招聘劳动人员过程时发生劳动仲裁纠纷后,不清楚有哪些解决途径,也不知道如何维护好自身权益。遇到这类型劳动仲裁纠纷别犯难,律小保教你高效维权!
案例
客户公司被人仲裁要求赔偿缔约过失损失
客户于2024年6月份加入律小保,拥有了专属法务部,陆续提出了多个需求,包括起草律师函、仲裁答辩状、起诉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多项法律文书,处理公司遇到的法律问题成功。
2024年5月9日,客户公司被人劳动仲裁,申请人表示:被申请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赔偿申请人3个月工资作为缔约过失补偿(15000元;原单位平均月工资5000元)。
客户诉求是起草答辩状,法务告知必要劳动仲裁流程,协助客户进行劳动仲裁答辩。
诉讼指导
律小保法务第一时间与客户深入沟通案情,了解到客户实际情况:
仲裁申请人表示答辩人通知5月5号入职,与答辩人沟通入职时间为5月10日,5月7日在原单位辞职;
答辩人与申请人最初约定的5月5日入职,申请人自己没有按时入职,要求改为5月10日入职,对接人员需要请示领导,过了两三天才回复不需要申请人入职了,此时双方未就新的入职时间达成新的合意,此时《入职通知书》已经失效。答辩人后来回复申请人不需要入职了,此时答辩人与申请人处于磋商期,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实际申请人并没有入职,与答辩人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受答辩人用工管理。
针对纠纷处理的复杂性,法务以一贯的专业性,进行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案,详细解答客户的每个疑问,告知客户需要哪些证据,帮助客户整理证据,起草答辩状,介绍劳动仲裁流程及分析本案关键点。同时法务为客户提供劳动仲裁经济赔偿金这类通用、必要知识的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成果
成功维权
客户表示“上次的劳动仲裁已经裁决胜诉。驳回了对方的仲裁申请”
案例附图

律小保说法
一、劳动仲裁应诉流程
1.立即保存相应法律文书
当用人单位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应诉通知后,应沉着冷静领取保存申请人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及证明材料。先仔细了解对方的诉求、理由、举证情况,及时联系专业人士协助处理该案件,为后续协商、调解及应诉做好准备。
2.协商
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及证据材料后,用人单位在接受专业人士就本案件争议点分析帮助后,可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减少诉累,解决纠纷,高效化解矛盾。
3.积极应诉
如果客户有应诉意向,需准备好答辩状,如有联系律小保,法务可为客户起草答辩状。用人单位应在收到答辩通知10日提交答辩状及相应证据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4.参加庭审活动
5.仲裁裁决
二、本案突破点
1、缔约过失责任:《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2、答辩人不认可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缔约过失责任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信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以诚信原则为基础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并没有达成最终合意。且缔约过失赔偿一般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管辖的范围。因此,申请人请求答辩人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3、申请人提出的赔偿金额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申请人主张其离职前的工资是每月5000元,但没有提供工资流水予以证明,且对方主张三个月的工资损失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具体赔偿损失的金额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否则申请人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时申请人的其他信息:应聘时并未如申请人所说已离职;申请人说之前一个月自己能做一百多万的业绩,但是从他的工资收入看是不足以支撑这个说法,存在夸大、欺骗行为。
三、应当承担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例
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取消录用的,应承担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23年5月25日第3版
说明:用人单位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足以认定双方就希望建立劳动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有理由相信用人单位将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因此从上家辞职,现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取消录用有违诚信,应承担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23年5月25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