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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独特的融资模式

融资租赁:独特的融资模式 湖南律小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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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商业活动的大舞台上,融资租赁正逐渐崭露头角,成为众多企业青睐的融资方式。那么,什么是融资租赁呢?

    在商业活动的大舞台上,融资租赁正逐渐崭露头角,成为众多企业青睐的融资方式。那么,什么是融资租赁呢?简单来说,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它将 “融资” 与 “融物” 紧密结合,这是其区别于传统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的关键所在。

    举个例子,一家小型制造企业想要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购置一批新的生产设备,但由于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支付设备的采购费用。这时,融资租赁就派上了用场。企业作为承租人,选定心仪的设备和设备供应商后,与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公司出资购买设备,再将设备出租给制造企业使用。在租赁期间,制造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这样就可以在不占用大量资金的情况下,快速获得所需设备投入生产,实现扩大规模的目标。租赁期满后,企业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以较低价格购买该设备,取得设备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有效合同的认定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融资租赁合同,需满足多方面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这同样适用于融资租赁合同。

    在主体方面,出租人与承租人都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例如,企业作为主体需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自然人作为主体需达到法定年龄且精神状态正常等。在意思表示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作出的表示应是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比如,一方不能通过隐瞒重要事实或虚假陈述来诱使另一方签订合同。合同内容方面,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融资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物、租金支付、租赁期限等约定都应符合法律要求 。形式上,一般而言,融资租赁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某些特殊行业的融资租赁合同可能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才生效。




无效合同的情形
    相对地,存在一些情形会导致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在实际案例中,曾有公司为获取资金,虚构了一批根本不存在的高端设备作为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后来,法院查明租赁物不存在,认定该合同无效。这是因为虚构租赁物违背了融资租赁合同 “融物” 的本质特征,使得合同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另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也无效 。假设租赁的设备属于国家禁止流通的物品,如特定的管制武器等,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必然无效,因为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还有,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同样无效。比如,双方为逃避债务,虚构租赁交易,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与纠纷处理



合同履行要点
    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犹如一场精心编排的双人舞,出租人与承租人需紧密配合,各自履行好关键义务 。出租人最核心的义务便是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向承租人交付符合要求的租赁物。这不仅要求租赁物本身质量合格,还需附带齐全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确保承租人能够顺利接收并投入使用。例如,在医疗设备融资租赁项目中,出租人不仅要交付设备,还需提供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质量检测报告等,保证承租人能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 。同时,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平静占有和使用,不得无故干扰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则需承担按时支付租金的重要责任,这是合同履行的关键环节。租金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进行,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需在每月指定日期前将租金足额转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承租人还负有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的义务,需按照租赁物的性质和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若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租赁物损坏,承租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此外,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配合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检查,如实告知租赁物的使用情况 。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是保障融资租赁合同顺利履行的基石,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可能引发合同纠纷,影响双方的利益和合作关系。


常见纠纷类型

    在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各类纠纷时有发生,其中较为常见的包括租金支付纠纷、租赁物质量纠纷以及合同解除纠纷 。租金支付纠纷可谓是最为频发的类型,其产生原因多种多样。一方面,承租人可能因自身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如一些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遭遇困境,营收下滑,导致无力承担租金 ;另一方面,也可能源于合同对租金支付的约定不够清晰明确,像租金调整机制、支付期限的起止时间界定模糊等,从而引发双方争议。
    租赁物质量纠纷同样屡见不鲜,这往往与承租人对租赁物质量的预期不符有关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虽然租赁物由承租人选定,但出租人也有一定的质量担保义务。若租赁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满足承租人的使用需求,承租人可能以此为由拒付租金,进而引发纠纷。例如,某企业融资租赁了一批生产设备,投入使用后却频繁出现故障,维修多次仍无法正常运转,这就可能导致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产生质量纠纷。
    合同解除纠纷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类问题,通常在一方严重违约或出现不可抗力等特定情形时发生 。比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处分租赁物,或者拖欠租金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租人便有权解除合同 ;又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物毁损、灭失,且无法修复或确定替代物,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都可能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涉及诸多后续事宜,如租赁物的返还、租金的结算、损失的赔偿等,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新的纠纷。


纠纷解决途径

    当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不幸发生时,当事人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协商是最为便捷、高效的方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争议事项进行直接沟通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还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如双方就租金支付期限的延长、租金金额的调整等问题达成一致 。但协商的前提是双方都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意愿,若一方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协商可能难以取得理想效果。
    调解则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协调和疏导 。第三方可以是专业的调解机构、行业协会或双方都信任的个人,他们凭借中立的立场和专业的知识,帮助双方分析问题、厘清责任,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专业性,能够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利益诉求 。然而,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反悔,另一方仍需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仲裁是一种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 。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高效性等显著优势,仲裁员通常由行业专家和法律专业人士担任,能够为复杂的融资租赁纠纷提供专业的裁决意见;仲裁过程和结果相对保密,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和声誉;而且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结果具有终局效力,能快速解决纠纷 。不过,仲裁的适用需以双方事先约定为前提,且仲裁费用相对较高。
    诉讼是在双方没有仲裁约定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诉讼程序规范、严谨,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但诉讼过程相对繁琐,耗时较长,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产生较高的诉讼成本。在选择纠纷解决途径时,当事人应综合考量纠纷的性质、金额大小、复杂程度以及自身的实际需求等因素,谨慎作出决策,以最大程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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