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坐公交受伤索赔百万

坐公交受伤索赔百万 湖南律小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07-04
2
导读:2013 年 9 月,赵女士乘坐公交公司公交车下车时,公交突然起步,她向后仰倒,右腿遭后轮碾轧。


2013 年 9 月,赵女士乘坐公交公司公交车下车时,公交突然起步,她向后仰倒,右腿遭后轮碾轧。交管部门认定公交司机负全责。赵女士被紧急送医,因右腿严重受损接受截肢手术,术后感染、并发症不断,2013 - 2020 年一直在医院治疗,承受着身体和心理双重痛苦,家庭也因治疗费用陷入困境。

住院期间,赵女士及其家人多次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公交公司对赔偿金额和责任认定含糊,八年协商未达成一致。2021 年,病情稳定后的赵女士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索赔 260 余万元,希望获得公正裁决。





法院判决


经过漫长等待与激烈法庭辩论,通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公正判决。法院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侵权责任规定,公交公司作为司机用人单位,需对赵女士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庭审中,公交公司试图减轻责任,称赵女士损害与自身疾病有因果关系,却未申请专业鉴定,也未提交有效证据。根据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公交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未采信其主张,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 。
最终,通州法院判令公交公司赔偿赵女士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 248 万余元。此判决是对赵女士的合理补偿,彰显法律公正,传递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为过错担责,受害者权益受法律维护的信号。如今,判决已履行完毕,赵女士获赔,八年维权路结束。





法律解读



责任认定
在这起案件中,公交司机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赵女士受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公交司机是公交公司的员工,其驾驶公交车的行为属于执行工作任务,所以公交公司应当对赵女士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同时也明确了用人单位对员工职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赔偿项目


赵女士向公交公司索赔的 260 余万元涵盖了多个赔偿项目,每一项都有其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方式 。
  1. 伤残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 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用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3. 误工费: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 20 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4.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5. 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6.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7.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8. 鉴定费:鉴定费是指赵女士为了确定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等而进行司法鉴定所支出的费用 。这些费用是为了明确赔偿范围和数额所必需的,公交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

  9. 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10. 精神损害抚慰金: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 。



END


内容来自网络,仅供普法分享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湖南律小保科技有限公司
愿人人都有触手可及的公平和正义
内容 152
粉丝 0
湖南律小保科技有限公司 愿人人都有触手可及的公平和正义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