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1日,骑手小陈在机动车道上进行变道操作时,被后方车辆追尾,导致右股骨颈骨折。

接到紧急报案后,协理员立即联系小陈及其家属,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并告知他们后续处理流程,除此之外,协理员还特别提醒他们要保存好就医资料以便后续理赔。在小陈接受治疗期间,协理员前往医院探望骑手,全面了解他的伤情,并耐心指导报新职伤的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小陈是违反道路交通规定行驶,被交警判定为全责,他被追尾后不仅不能得到三者的赔偿,还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经济和身体损失——在小陈受伤后,除了需要接受住院手术治疗,还需要回家休养数月,几个月内都没有经济收入,身体的不便和经济的困难让他倍感压力。
人们普遍认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追尾的车辆会负全部责任。但是,在这个案例中,恰恰相反,骑手由于没有按规定车道行驶被追尾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无论何时遵守交通规则都是至关重要的。
机动车道上骑行非常危险,汽车速度快,冲击力大,如果为了争抢几分几秒钟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骑手会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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