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外卖骑手
为了省时间“任性”超车
在不具备超车条件时
强行超车或不当超车
往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月1日,骑手罗某在超车时不慎刮到前方三者电动车,导致车辆受损,三者陈某左锁骨、左肩胛骨、左侧肋骨等多处骨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款“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确定: 骑手罗某负全部责任。
超车前,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仔细观察交通状况,判断超车距离和时机;
超车时,要控制好超车距离和车速,杜绝弯道、交叉路口等危险路段超车;不仅要确认前方是否可以超车外,更需要确认后车有无超车行为,才能保证超车安全。
超车后,需要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后,再变回原来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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