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12月24日发布的舟山跨海大桥新优惠政策相关文件通知,舟山跨海大桥优惠政策调整如下: 一、对进出金塘或沥港收费站至蛟川收费站往返路段的未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的专用车辆,其在舟山跨海大桥金塘大桥路段的通行费按省政府批复收费标准的25%收取,享受优惠的专用车辆需通行人工收费车道。 二、对进出金塘或沥港收费站,且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的专用车辆,其在舟山跨海大桥路段的通行费按省政府批复收费标准的25%收取;对进出舟山跨海大桥其他收费站,且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的专用车辆,其在舟山跨海大桥路段的通行费按省政府批复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三、以上优惠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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