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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速读 | 呼格吉勒图的最后62天

新刊速读 | 呼格吉勒图的最后62天 凤凰WEEKLY
201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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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8 年前,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与一桩公厕命案猝然相遇。在“严打”的背景下,报案人呼格变成了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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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与一桩公厕命案猝然相遇。在“严打”的背景下,报案人呼格变成了凶犯,短短62天后即被枪决。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和他的工友闫峰,永远忘不了公审大会现场,呼格吉勒图那头蓬乱的长发和始终流泪的眼睛。


2014年12月15日早上8点30分,呼和浩特市,李三仁和尚爱云夫妇等到了儿子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的再审判决书。此时,呼格因流氓罪、杀人罪被枪决已经过去18年,他的生命被永远定格在18岁。


这个判决结果,早在2005年10月,该案真凶赵志红落网后,已经在内蒙古政法系统成为公开秘密。但是,李三仁夫妇持续上访9年,媒体持续报道9年,最高人民法院持续高度重视9年,但该案仍被持续搁置9年。这份迟到9年的再审判决书,只是几页纸而已,但在这对七旬夫妇的手中,却比任何东西都沉重。判决书上,字数寥寥,在李三仁眼中,亦是字字滴血。


赵志红现身


2005年10月30日,两辆警车开进了呼和浩特市山丹小区。车停稳后,警察将一个矮个子、蓄着小胡子的男子带下车。因为小区那段时间并无案情发生,警察的突然造访,吸引了部分居民的注意。


今年64岁的小区老居民、原呼市第一毛纺厂职工王爱国回忆说,当时警察带着那个男子指认现场。“那个男的指着十来年前的一个公厕位置说:就在这里。”原来,这个男子就是报纸上登过多次通缉令的特大杀人案嫌犯赵志红,“可是,他指认的位置,除了1996年4月9日发生过一起命案外,再无其他案件发生,而且,那个案子不是早就破了吗?凶手不就是本厂退休职工李三仁家的二小子呼格吉勒图吗?”


当时,对于赵志红能自己找到已被拆得面目全非的杀人现场,办案警员非常惊讶。此后不久,《内蒙古法制报》刊登了赵志红案的破获经过,并在报纸上介绍了该案的主要案情:1996年夏,在呼市赛罕区一厕所内,强奸、杀害一女青年。赵志红准确指认了现场,但未说清案发时间。


很快,这个当年呼市新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办的“铁案”,出现“一案两凶”的事情就在山丹小区里传开。


早已赋闲在家的呼格吉勒图母亲尚爱云听到这个消息后,禁不住嚎啕大哭:“我早就不相信儿子是杀人凶手,没想到老天可怜我,还能在我活着的时候给我真相。”尚爱云告诉《凤凰周刊》:“我心里是炸了一个雷,又是高兴又是绝望,两种完全不同的感情。你说,儿子有望洗脱罪名,我们能不高兴吗?绝望的是,就算洗脱了罪名,可我儿子的命却没了。”


赵志红的意外现身,一下子将李三仁和尚爱云夫妇拉到了9年前的痛苦往事。坐在早已不松软的沙发上回忆往事,李三仁偶尔会喃喃地说:悲剧也许完全可以避免。在短暂的61天里,无数扭转事态的机会暗中降临,但每次机会都被无情地漠视,直到年仅18岁、青春刚刚舒展开来的生命在枪声中凋零,隐藏的悲剧浮出水面,变成了血写的现实。


呼格母亲尚爱云说:“呼格太孝顺、太为父母着想了。每次夜班回家,他都是自己开门,轻手轻脚,屏住呼吸走进屋子。那天上班走的时候,他偏偏忘记带钥匙,吃过晚饭,他想回家拿钥匙,要不还得敲门叫醒父母⋯⋯”


尚爱云回忆,儿子当晚上夜班,从下午三点半上到晚上十二点。当天中午,他在家烧了一壶水后,去外边喊她。“他给我说,你回家做饭吧,我给你看会儿摊。”尚爱云回忆,为了增加收入,毛纺厂职工全员搞销售,有时间就在街上摆摊卖毛线。回到家后,尚爱云在窗台上看到了儿子的家门钥匙,知道儿子出门忘带了,她当时并没有当回事。


“我和呼格吉勒图是最要好的朋友,我们是同一天进的呼和浩特卷烟厂,而且,那次进厂的只有我们两个。”36岁的闫峰说,到了卷烟厂,他们分别说了各自的出生年月,没想到两人还是同一个月出生,“我们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那是1996年4月9日的一个普通夜晚,呼和浩特大街小巷已能隐约嗅到春天的气息。当晚8点,两人搭伴在工厂附近的小饭馆吃晚饭,每人还喝了三两白酒。


两人同在一个车间工作,各自车床位置相隔约50米。闫锋回忆,吃饭回来的路上,呼格说回家去拿钥匙,顺便买个泡泡糖。“工厂不让上班期间喝酒,他买泡泡糖,是为了压压酒味,免得被领导说。”闫峰的车床就在门口位置,因为车床故障,他便靠在墙上休息,等待泡泡糖。


闫峰回忆,两人分开了大约10分钟。这看似平淡无奇的10分钟,却在扭曲的法治时空里改变了两人的命运走向。


呼格吉勒图走进车间,给了闫锋一个泡泡糖,然后走到最里头的车床位置,和值班工友说了几句话,之后,又返回来对他说:“出事了,咱们去看看。”但究竟什么事,呼格在车间里没有明言。闫峰天生怕事,起初想拒绝呼格外出看个究竟的提议,但呼格的表情不像开玩笑,闫峰便跟着呼格走出厂区。


毛纺厂平房宿舍区和卷烟厂的距离很近,步行不过数分钟的时间。路上,呼格对闫峰说:“他在回家拿钥匙的路上,听到毛纺厂宿舍区一个公厕里头有女人喊声,估计里边有啥事儿。”闫峰知道那个公厕,在一个小巷子里头,大晚上的,黑灯瞎火不方便,而且,他俩是大男人,去女厕所让他觉得很别扭。


闫峰向《凤凰周刊》回忆,当二人来到位于57栋平房宿舍旁边的公厕时,并没有听到女人的喊声,他再次打了退堂鼓,想赶紧回去上班。但呼格仍然坚持。恰好,两人看到两个老太太刚进厕所,便急匆匆地走了出来。“我对他说,你看,老太太都没说有事,说明没事,咱们走吧。”但呼格肯定地说:“里头肯定有事。”闫峰在前,呼格在后,两人冲厕所里边喊了两声没见动静,便点了一根火柴往里一照,“看到最里头一个女的,裤子脱到了脚边,躺在两个蹲位之间的矮墙上。我们吓了一跳,赶紧往外跑。”


“我当时说,咱赶紧上班去,别耽误了工作影响转正。”闫峰说,但呼格坚持要报警。闫峰对此评论称,呼格一家五口,四口都上班,父母和哥哥还都在“一毛”(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这样的好单位。“大概是家庭条件的原因吧,我遇事不愿出头,免得找麻烦。我知道这种做法可能不太好。这方面,呼格比我强多了。”闫峰说,这次,自己是亲见公厕里头确实出事了,不报警心里不安,所以他也没再坚持。


“当时烟厂十字街东北角有个治安岗亭,要报警得去那里报。呼格走到巷子尽头处,那里有个铁栅栏,他翻过栅栏走到街角的治安岗亭去报警。”闫峰说,呼格原本可以不用翻过高高的栅栏,稍微拐一下就可以,但他似乎比较着急,硬是翻过去了。


很快,两位急匆匆从公厕出来的老太也来到治安岗亭报警。两个老太之一申凤兰是李三仁一家的邻居,对呼格并不陌生。她在一份材料中回忆:“我进入岗亭时,看到三仁家的儿子在里头坐着。我们问他在干啥?他说也是来报案的。”


当晚10时许,正在车间上班的闫峰被警方带走。“我和呼格都在一辆面包车上,警察不让我们说话。”闫峰回忆说。


不眠之夜


闫峰和呼格被带到了呼市新城公安分局二楼。“我们两个被分到不同的房间问话,两个房间只隔着一堵墙。”闫峰说,这让他得以听到呼格那边的一部分谈话内容。


闫峰当晚一直被问话到第二天凌晨两点多,“做了好几份笔录。”闫峰回忆,他当时心里非常后悔,为什么报个案报出这么多事来?而且,后来警方问话的重点明显开始向呼格吉勒图倾斜,“他们问我,呼格是不是看过黄色录像?我说,我们都是老实孩子,怎么会去看那些东西。但警察仍然不死心,继续问我是不是讲过黄色笑话。我想了想,这个确实有过。可是,那个年纪的男生,有几个没有听过、没有讲过的?”闫峰不知道,讲黄色笑话成了呼格的“杀人动机”来源。


做完笔录,警方依然没放闫峰走,而是让其在办公室凑合一夜。闫峰说,因为房间相邻,他听到隔壁房间桌椅挪动的声音,还有呼格的大声呼喊:“你们就算杀了我,人也不是我杀的!”


那一夜,闫峰没有睡着。他相信,被警方折磨的呼格,也一定一夜无眠。


“警察怎么把呼格当成杀人凶手了?”闫峰无法理解。第二天一早,警方将其带到呼格所在房间的门口,然后那名警察打开房门询问里边的警察是不是将其放走。“开门的一瞬间,我看到呼格被拷在暖气上,头上还戴着一个白色的摩托车头盔,头盔上没有挡风玻璃。我能看到他脸色非常黑。呼格房间的警察回话说,可以让我走,于是我就离开了公安局。”


4月10日凌晨快1点时,李三仁家房门被敲开,来者是李三仁堂弟,他说呼格出事了。“我当时吓坏了,以为是车床弄伤了儿子的手,结果说是被公安带走了。听他这么一说,我们还多少放下心来,因为知道儿子的为人,肯定没什么事。为了一探究竟,我们当晚还是骑车子去了分局,但警察没让我们上去,只是说就做个笔录,第二天就放人。我们这才回了家。”李三仁回忆说。


哪里知道,10日一早 ,闫峰来家里报信说,警察在公安局打了呼格,怀疑他是杀人凶手。此后,家人通过各种途径想看望儿子,但均被拒绝。第三天,警方来人让给呼格送铺盖,“(警察)说我儿子把杀人的事都招了,出不来了。”老实巴交的李三仁一家怎肯相信,连杀鸡宰羊都不敢的呼格,怎么可能一夜之间就成了杀人犯?他们多年的老同事王爱国说,呼格从没和别人红过脸,很讨大家喜欢,根本就不是那种偷鸡摸狗的人,要说他犯下杀人命案,搁谁都不信。


尽管家人和亲朋心中狐疑,但由于始终没见到呼格本人,事情真相到底如何,家人无从知晓。事发仅仅10天后,《呼和浩特晚报》便刊登出通讯《“四九”女尸案侦破记》。文中称,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等领导“会意地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那两个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短短48小时后,呼格的心理防线便被攻破,彻底交代了“犯罪事实”。而进一步“佐证”警方“感觉”的,则是呼格指甲中皮屑的血型与被害人杨某一致,同属O型。


闫峰喜欢看报纸,这天的报纸他第一时间看到了。“我几乎快能背出这篇报道了,但是里头很多细节根本不是实情,却得出了呼格是杀人犯的结论。说他指甲缝中的血迹和女死者一样,这能证明呼格就是凶手?呼格脸上正长青春痘,他经常用指甲抠,指甲缝里有点血痕,也很正常啊。”闫峰心底打鼓,公安到底想干啥?


62天


呼格案连公诉程序都未进入,但在舆论上,他已经成了“狡诈”的杀人嫌犯。


5月17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对呼格提起公诉。当时,李三仁一家人找到了呼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我对他们说,我儿子可是好孩子,不可能杀人的,你们一定要查清楚啊。可是,那里的办案人员冷冷地对我们说:哼,快给你孩子准备后事吧。”尚爱云说,她后来才知道,当时孩子也曾向他们喊冤了,可是他们完全没当回事。


开庭前三天,李三仁一家赶紧请了呼市大众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张娣担任儿子的辩护律师。“花了1500元,后来不放心,我们又花了500元请了呼市华远律师事务所的丁守君。当时我每个月的工资才200多元,花在律师身上的钱,不能说少,可是到了法庭上,张娣就说了几句话,丁守君一句话没说,庭审不到1个小时,宣告结束。”尚爱云回忆,张娣做的辩护也让人难以理解,一开始她做的是无罪辩护,后来又改成了有罪辩护,“说我儿子是少数民族,岁数小,希望从轻判决,当时正‘严打’,这样的辩护显然是没有用的。”


尚爱云告诉记者,张娣已因病去世。丁守君的名字虽然出现在呼格案的一审判决书中,但记者拨通他电话后,他拒绝承认担任过呼格的辩护律师。


呼市中院当天作出判决: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一审判决出来后,呼格家马上就提起上诉。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核准死刑。由于当时法院并没有给其下发判决书原件,判决书上到底写的什么,他们也是多年后才知道。


6月10日,正是呼和浩特最好的时节。那天早上六点半,李三仁和尚爱云来到呼市第一看守所门口。这一天,包括呼格在内的四个死刑犯要在呼市最有名的乌兰恰特剧场召开公审大会。


呼格戴着手铐脚镣从看守所大门走出来、准备上车时,尚爱云远远看到了儿子。“呼格那天穿的是灰色夹克和蓝色线裤。我给他送过衣服,还送过800块钱,给看守所的人送过两条烟,可是儿子依然没有穿上我送过去的衣服,穿的还是出事当天的线裤——没有穿外边的裤子。”看到儿子瘦得不成样子,头发多日不剪、不洗,一团乱,老两口当下就嚎啕大哭。


“我边哭边追儿子坐的车,可是我追不上。半路上我拦住一辆车,搭了一段车,下车后使劲跑到剧场。这时候剧场已经关门,正在开会。我哭着对门卫说,四个死刑犯里头有我儿子,我想再看一眼儿子。那个门卫心一软,把我放了进去。”尚爱云满脸泪水,一直往前挤,母子二人的目光终于在两个月后再次相遇。“我想亲口问问儿子,到底有没有杀人,但是警察死死把我往外推,不让我喊出声。儿子低着头,一直哭,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把头扭向了一边,不再看我。”


公审大会的场景,当地电视台制作了电视节目在全市播出。闫峰在电视上看到两个月不见的好兄弟:“我看到他在台上一直哭,心里特别难受,心想呼格也许真的是冤枉的,否则为什么旁边三人没哭就他哭呢?”


6月10日下午1点,片警来到了尚爱云一家住的平房里,给他们送了一张领尸单,此时距案发仅仅62天。“我哭成了个泪人,当着警察的面,我把领尸单撕了个粉碎。人都没了,要这单子有什么用?”


后来,李三仁家一位邻居偶然认识了一个曾与呼格关在同一监舍的人。尚爱云回忆说,这位邻居后来去了吉林。从媒体上了解到呼格的案件后,他专程回到呼市向其讲述呼格最后的日子:“看守人员为了让其少上厕所,一天只给他吃一小块窝头,很快呼格就瘦得不成样子。看守还鼓动其他犯人打呼格,但他仍然向他们辩解自己不是杀人犯。”


记者/郭天力

本文刊载于《凤凰周刊》2015年第2期 总第351期

(图:2014年12月15日,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并向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天还没亮,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已早早起床等待再审法律文书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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