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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大陆的台湾“通缉犯”

经商大陆的台湾“通缉犯” 凤凰WEEKLY
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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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凤凰周刊》2013年11期 李蔚 郑东阳 [内容摘要]:鉴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为了避免纷争,


《凤凰周刊》2013年11期  李蔚 郑东阳

    [内容摘要]:鉴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为了避免纷争,两岸间的司法协议不仅有别于美国俄罗斯等联邦制国家内部的区际司法协助,甚至比国际间司法协助还要面临更多的挑战和困难。

2006年6月26日,台湾前东帝士董事长陈由豪在洛杉矶举行名为“不分蓝绿,找回诚信”的记者会。

他斩钉截铁地表示,自己分两次拿了600万政治献金给吴淑珍,

同时要求陈水扁兑现“假如拿过政治献金,就退出政坛”的诺言。

随着黑帮大佬“白狼”张安乐放话要回台受刑,另一名台湾通缉犯陈由豪也再一次回到传媒的聚光灯下。  

陈由豪曾经是李登辉时代“喊水会结冻”(台湾谚语,指呼风唤雨)的红顶商人。2001年因公司破产,欠债数百亿台币后出走美国。2003年,陈由豪遭到陈水扁政府通缉,目前在中国大陆经商。

2004年台湾大选前,陈由豪跨海召开记者会,指控陈水扁通过妻子吴淑珍收取了他提供的政治献金。绿营指控陈由豪意图影响选情,吴淑珍更矢口否认。当时陈由豪急怒攻心,在电视上连问吴淑珍三声:“我敢发誓!你敢不敢!你敢不敢!你敢不敢!”还以“跳楼”对赌,要求吴淑珍和他一起去测谎。除了“两颗子弹”风波外,陈由豪的爆料成为当年台湾大选期间最大的花絮。

对大部分大陆民众来说,陈由豪的名字显得相当陌生,但是他在大陆的产业以及投资引发的风波则曾是当年的焦点。2007年陈由豪在厦门投资建设化工厂,计划年产80万吨对二甲苯(简称PX)。因传出可能造成毒物污染,当年6月1日,厦门民众集体上街抗议,迫使当地政府宣布这个项目“无限期暂缓”并最终迁址。厦门PX事件在大陆民间保护环境运动史上写下重要一页。

2001年,靠着石化业的丰厚利润,陈由豪成为地方政府的“缴税大户”。据大陆媒体报道,光是其在福建经营的翔鹭石化,当年就缴税14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台湾岛内频频有商界大佬因涉嫌重大经济案件,选择用出逃来躲避法律制裁,而这些潜逃在外的重大经济要犯大多数都没能被缉拿归案。虽然两岸早年就针对刑事犯遣返签订了《金门协议》,2009年又签署了《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议》,但包括陈由豪在内的不少在大陆经商的台湾通缉犯至今仍未被遣返。

台湾方面的数据披露,过去15年来,台湾“刑事局”通过海基会请大陆协缉的重大经济犯人数近千人,经大陆遣返109人,自行返台被缉获者147人,而滞留大陆者达568人。

钱进大陆,债留台湾  

在台湾的公共事务论述里有一种说法,“钱进大陆,债留台湾。”“钱进”既是“前进”的谐音,也指向大陆投资。这句话批评的是一批靠着在台湾倒债,将资产、设备搬到中国大陆,过上了更奢华的日子,却利用两岸政治对峙的现况,让台湾官方只能隔海通缉,却抓不到人的经济犯。

2009年,两岸签署《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议》,这让台湾“陆委会”在签署时寄予厚望,希望一举将当时藏匿大陆的王玉云、王志雄父子;刘松藩、陈由豪、曾正仁、朱安雄和连战的好友朱婉清等“大腕级”经济犯遣返台湾。

但协议签署至今近四年,只有王志雄被押回台湾,他宣称父亲王玉云已经死在大陆。据台湾媒体报道,其他罪犯仍在中国大陆,大半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在一些台湾舆论看来,虽然两岸已经签署协议,遣返台湾通缉犯在法律上已经没有障碍,但由于潜逃大陆的台湾经济犯大部分在大陆有大笔投资,不仅给政府带来高额税收,再加上他们政治认同,在统一问题上旗帜鲜明。种种因素,都让遣返难度相当大。

这其中,又以陈由豪的例子最为典型。陈由豪目前往来于北京和厦门之间,作风低调,鲜少在公开场合出现。但稍早时分,记者曾经通过相关人士安排,在厦门翔鹭酒店面访了陈由豪,了解他如何看待和评价自己“两岸指标性通缉犯”的身份。

当记者问及为什么政党轮替,国民党重新执政后,他仍不愿返回台湾面对官司?陈由豪直言,他认为马英九政府并没有纠正陈水扁时代错误案件的意愿,“一点都没有,这就是我现在不敢回去的原因。”

陈由豪所指的官司,主要是2003年5月的“东鼎案”。当时陈由豪被控挪用东华公司资金,遭到法院通缉;2006年9月,陈水扁政府再发动侦办“东鼎案”,以侵占、背信等罪名起诉他。                          

除此之外,陈由豪身上还有与绿营人士的多件诽谤官司,东兴、新瑞都等侵占案,以及一件违反山坡地保育案等。以“东鼎案”为例,陈由豪称,该案起诉了多名被告,除了他之外,其他人都已经一审宣判。陈由豪认为,根据法律和司法实务惯例,如果法官打算判无罪或轻判,即使被告不到也会判决。换言之,法官坚持陈由豪不到庭就不开始实质审判,也意味着陈由豪获无罪判决的几率很低。既然自认无辜,为什么不在政党轮替后返台面对司法?陈由豪回答得很直白:“怕被收押,一旦不让我出境,我就死翘翘。”

陈由豪认为,自己不是不愿回台湾,但厦门还受托管理着“朋友的事业”。回台若被收押,心血全部泡汤。“在台湾一生工作快40年,等于全都泡汤。现在在这里,不能旧事重演”。

“要有公平的环境,我才愿意回台。”这位大亨说。

但什么是所谓的“公平环境”呢?陈由豪认为,他希望的公平就是“法官至少愿意开始推进诉讼程序”,至少愿意检视一下他这一方对指控的说法,或许两三次之后,有需要他就会回台出庭。对于仍然存在的官司,陈由豪有话要说。他认为,马英九上任两年多后才开始整顿司法,“但对于像我这样的旧案子,政府却没有去重新调查、检讨,当年起诉得公不公平、正不正当。”

对于自己不断成为两岸谈司法互助的“指标通缉犯”,有媒体报道陈由豪曾经向北京高层说明自己的官司详情,获得高层领导人的理解。但陈由豪接受《凤凰周刊》记者采访时,不愿证实此事。

当时被问到担不担心自己被遣返台湾?陈由豪摇头,“我相信他们是明辨是非的”。他说,自己很相信大陆政府公平、合理的态度。“因为我和那些杀人、放火的逃犯不一样,所以他们就算逃到大陆,不也一下就回去(遣返)了?”陈由豪说,就算有朝一日两边政府谈成了一个公平合理的安排,他也愿意面对,一点都不担心,“因为对大陆政府认定的‘公平合理’,我有信心”。

陈由豪称,自己先到美国去,但是台湾护照被取消,没有旅行证件了,才只好申请大陆护照。“我不知道以后的事情会怎样,对将来的命运不愿意猜测,只相信老天有眼就是了。”访谈中,陈由豪不愿再多谈曾经视为寇雠的陈水扁,“看他现在这个样子,我也没什么气好生了。老天惩罚他,已经比我们能惩罚他的多得多了。老天会还每个人公道”。

李登辉主政时期,陈由豪周旋于政商之间,稳坐“红顶商人”第一把交椅。事业处于顶峰时,他经常利用各种机会周旋于世界各国元首及豪门之间。但陈水扁上台后,陈由豪被打成“黑金政治”的代言人。

当记者问到,若现在有一位年轻企业家问他,“做生意需不需要经营政治关系”,他会怎么回答时,陈由豪称,“我会告诉年轻的企业家:政商关系不一定要,生意人就是生意人。”陈由豪说,今天很痛苦的就是卷入陈水扁事件,虽然自己在国民党和民进党两党里面都有很多好朋友,但自己宁可选择好的人,比选择政党一边靠好。“两党都有好有坏,商人可以支持好的人”。

在大陆受到“尊重”

由于定居大陆,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证、护照后,陈由豪坦言,他逐渐在调整心态,让自已做一个厦门的市民、中国的公民。“我从台湾来,还是把台湾当作我的故乡,我很怀念台湾的朋友和一切。但既然说‘一中’,那我是台湾人也是中国人,希望你了解我的想法”。

访谈中,陈由豪的语气平缓,但没有回避任何问题。对于让他不那么愉快的提问,他会回答得简短一点;但记者问到他对中国大陆石化业发展的看法,以及台商在其中的商机,他的谈兴就明显地提高了许多。

不过,在大陆的投资生涯,陈由豪也不是一帆风顺。2007年,大陆公众环保意识的觉醒和维权意识的增强,让陈由豪原本预备在自己的祖籍厦门投资108亿元人民币建设腾龙芒芳石化厂的PX项目中途搁浅,使其成为两岸三地新闻火线人物。

2013年3月初,陈由豪在福建漳州古雷半岛投资的龙腾石化厂(厦门PX项目遭停后迁至此处)被环保部勒令停工,至今看不出何时能复工。在中国大陆,这很可能不是一个单纯的“环保事件”,而是一种政治讯号。

近年来曾有几次传出陈由豪有意返台面对司法,龙腾石化停工后,还传出陈由豪有意清理在台湾的债务。

对陈由豪而言,这场官司明摆着对自己不利。更何况,陈由豪在大陆这些年以“通缉犯”的身份对大陆进行投资,这些在大陆再度“生根”,创下另一番基业的台湾商人,日子照样过得逍遥自在。这会让台湾民众产生反感,势必将反映在“加速遣返陈由豪”的要求上。

台湾民众或许可以相信,陈由豪受到了陈水扁政权的恶整,确有理由避居海外。但毕竟政党再轮替已经五年,回到法庭才是检验检方起诉是否合法、正当的最佳甚或是唯一的制度性场域。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大陆成为台湾逃犯的“首选地”,以致岛内舆论一度认为大陆成为台湾犯罪者逃避罪责的“天堂”。这些重大经济犯依然愿意藏身大陆,除了语言、生活习惯相通外,在大陆可以继续投资赚钱,甚至可以受到官方的“尊重”也是重大原因。

已经去世的台湾前云林县长廖泉裕就是鲜活的例子。2007年2月,廖泉裕在春节期间搭乘紧急医疗包机返台,归案后获准保外就医,后在台医院去世。曾经叱咤政坛的廖泉裕在政坛从基层一路爬升,不仅担任过云林县县长,还担任过台湾公共工程委员会副主委,最后因违反台“选罢法”和窃占农地在2002年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在遭判刑定谳的前一天,廖泉裕弃保潜逃出境,从此成为藏身大陆的诸多台湾通缉犯的一员。

虽然是台湾当局的“通缉犯”,可廖泉裕在大陆依然享受着重点台商的待遇。廖泉裕一度活跃于上海台商界,更是经常赴各地考察、投资项目,并受到当地政府高规格的接待。2006年8月,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日报》报道,该市市委书记王振有一行首先来到台商廖泉裕下榻的房间,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此外,廖泉裕还回到自己的祖籍地福建诏安祭祖,并向诏安光亮村捐资5000元人民币,作为学龄前儿童教育基金。

两岸司法合作缓步前行

近年来,也有一些成功遣返的案例。2007年8月,台北松山机场,前“立委”、岛内著名的“达芙妮”公司的创始人张文仪被押解回台湾。他和前广三集团总裁曾正仁,共同掏空顺大裕公司92亿元新台币,曾潜逃到大陆3年。

张文仪被押解回台湾并非由大陆遣送,而是因为张文仪当天手持已遭注销的“中华民国护照”从上海入境澳门时引起澳门海关注意,通报航警后才发现他是台湾追捕的在逃经济要犯。澳门依不成文的司法互助默契,同意台方将张文仪押回台湾。

张文仪在大陆期间,大部分时间在上海地区经商,他不但大手笔投资设厂,还从事塑料及制鞋业—共有6家工厂,员工达2万人,外销代工营业额直逼10亿元人民币。张文仪在澳门被捕,让台当局看到“司法合作的具体成果”。

此后,大陆逐步释放善意。2008年2月,大陆首次遣返台湾经济要犯。涉及台湾中兴银行违法放贷新台币74亿多元案被判刑定谳的前中兴银行总经理王宣仁,在潜逃大陆半年后落网,被大陆从福州遣送回台。

2012年10月,名列台当局“法务部”调查局外逃十大经济通缉要犯的前“立委”、台湾中兴银行副董事长王志雄被上海市公安局派员跨省到辽宁省大连市将他缉获,当月即被遣送回台湾。在被遣送之前,王志雄在大陆整整生活了9年。2007年3月26日及2009年4月9日在上海市向上海市公证处提出申请委托书公证书,委托在台友人处理有关他在台民事事项,并于委托书上载明现居住于上海市,以工作原因无法回台湾办理相关事宜逃避台湾司法追究。

至此,王志雄成为两岸签署司法互助协议后第一个被押返的重量级经济犯罪涉案人。海峡两岸的特殊关系让两岸司法合作的发展比经济、人员往来等方面的合作艰难许多。1990年9月10日,两岸红十字会组织在金门达成《金门协议》,开通了双向遣返渠道,也结束了此前两岸对重大罪犯的遣返只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及外国分部实施个案合作的历史。

2009年,两岸签署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后,才在遣返知名“通缉犯”上获取重大突破的。两岸警方也曾联手在电信诈骗案等方面有所突破。2011年至2012年,两岸警方捣毁诈骗窝点数百处,抓获两岸犯罪嫌疑人近千名。

但是鉴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为了避免纷争,两岸间的司法协议不仅有别于美国、俄罗斯和德国等联邦制国家内部的区际司法协助,甚至比国际间司法协助还要面临更多的挑战和困难。例如,两岸官方部门互不承认彼此的合法性,因此只能借由海基会、海协会这样的半官方组织进行协商和交流,这造成了大量官方司法文书不能送达,大批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难以落实。

而在遣返一些对大陆各项事业发展有所贡献的“知名通缉犯”方面更是难上加难。虽然有协议,但这些“要犯”未在大陆犯案,而且这些“要犯”有不少是原先就是大陆投资的知名台商,对地方经济发展有过贡献,不少人还拿到了大陆身份证。

实际上,大陆对遣返台湾违法犯罪人员已经颇有作为,大陆对台高层也早已注意到这一问题。2012年4月,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在受访时表示,大陆方面一贯是认真负责地履行《司法互助协议》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不会包庇、纵容任何犯罪行为。比如说大陆方面已经向台湾方面遣返通缉犯168人。”但是对于某些个案,范丽青也坦诚,没有确切的信息。

《司法互助协议》之外,两岸还建立了一些联系机制。最新案例是依据2012年11月两岸建立的“涉台传销犯罪问题个案联系机制”,大陆方面于4月3日成功遣返被台湾通缉的传销头目余远萤。

由于两岸出入境政策的不同,台湾人出入大陆会比大陆人前往台湾容易许多,因此从大陆前往台湾的通缉犯并不多。但即便如此,台湾官方也曾以“保护人权”为由,收留一些不受大陆欢迎的人士。

除了对地方经济有贡献外,大量“通缉犯”是在李登辉和陈水扁时期潜逃到大陆的,这些台商被视为“爱国商人”,如张安乐在大陆期间就曾远程在台湾注册政党支持两岸统一。

国共两岸对峙时期,也常有一些军人互相“叛逃”。与这些特殊年代的选择不同的是,两岸已经从对峙走向合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这就意味着两岸对司法犯罪的价值标准实际上已经达成共识。于情,遣返“统战”和经济发展有功的台湾人在操作上有些难度;但于法,落实两岸合作协议,逐步解决在台湾影响恶劣的经济犯滞留大陆问题也将是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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