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为《大陆千万丙肝患者获药受阻》

回想起26年前的那场手术,白宝明至今也说不清,它到底是救了自己还是害了自己——手术将他从风湿性心脏病的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却让他因输血而感染丙肝。
丙肝是由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引起的广泛传播的传染病。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球约有1.7亿人感染丙肝,遍及世界各地。中国是世界丙型病毒性肝炎的高发区,感染者约为1500万。这种疾病可导致肝脏慢性炎症坏死和纤维化,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而且与乙肝不同,该病目前尚无疫苗。
从2004年开始,白宝明开始接受治疗,但他的身体状况却急剧恶化。治疗丙肝的标准方法——注射干扰素加口服抗病毒药物利巴韦林,会带来严重的副作用。“血液中多项指标严重异常,39度多的高烧持续好几天,全身严重牛皮癣,8个月瘦了20多斤”白宝明扳着手指一一向《凤凰周刊》记者列举。令他更加沮丧的是,即便承受如此严重的副作用,治愈率也只有80%左右。
2013年,在病痛中挣扎的白宝明看到了一丝曙光。从这年年底开始,美国、欧盟以及日本陆续上市了多种新型治疗丙肝的药物。这些药品纯口服、副作用小、疗程短、治愈率95%以上。换句话说,只要这些药品能够在中国上市,白宝明等千万丙肝患者就可不再受传统疗法副作用的折磨。
然而,这道曙光却被大陆现行药品进口制度所阻挡。在国外丙肝患者得到医治的时候,这项制度让国内丙肝患者至少要再等待数年时间才能合法拿到新型药物。同样受影响的,还有以各种罕见病患者为代表的其他人群。
与白宝明相比,同样是丙肝患者的李素萍(化名)要痛苦得多。今年60岁的李素萍是北京市某机关的一名退休职工。2010年左右,热爱游泳的她渐渐发现,原来每次游1000米都不费劲,现在游到一半就体力不支。更严重的是,她全身开始发红,稍稍一碰就发紫。到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丙肝。大夫怀疑她是在1981年生孩子时被感染上了丙肝。得知自己得病之后,李素萍的心理压力特别大,既怕受到别人歧视,又怕传染给家人。于是,她急切地接受利巴韦林加干扰素疗法,甚至还要求医生加量注射。
单独利用干扰素治疗丙型肝炎可追溯到上个世纪的80年代。而用干扰素加利巴韦林治疗丙肝则起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北大人民医院副院长、肝病研究所主任魏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如果患者能够坚持下来,目前普通干扰素加利巴韦林的治愈率在50%左右,换成进口的长效干扰素则能提高到70%至80%。
然而,接受治疗成为李素萍“最后悔的一件事”。
其实,在最初到医院接受治疗时,医院门口发生的一幕就已经让李素萍心惊胆颤。她看到,一位患者见到每一个从他身边经过的人都会下跪磕头,口中念叨“救救我,救救我”。家属费了很大力气才把他强行拉走。医生告诉李素萍,这位患者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干扰素可能导致精神分裂、抑郁等精神疾病。一些病友还告诫李素萍,已经有很多人因干扰素的副作用而自杀。
据第四军医大学教授黄长形等人的研究,用于治疗丙肝的干扰素除了可导致感冒样症状、精神系统改变、脱发、疲乏、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等常规不良反应外,还可导致神经精神系统、自身免疫系统、心血管系统以及肺部、眼部、皮肤等组织器官共计30多种偶发不良反应。
但治病心切的李素萍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接受干扰素治疗。从2011年4月到2014年5月,李素萍已经花费了近30万元,但病毒并没有得到完全抑制,而干扰素带来的副作用却让她的血小板含量、白细胞含量等指标逼近生理极限。到最后,大夫已经不敢再继续给她注射。而在治疗前还能买菜、做饭的李素萍,现在基本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头发、牙齿几近掉光,只能靠老伴照顾。“打死我也不用干扰素了”,李素萍落寞地告诉《凤凰周刊》记者,她现在每天只是吃些中药来进行调理,希望能活到国外新药进来的那一天。
李素萍所寄希望的“国外新药”是吉利德、艾伯维等美国药企于2013年12月陆续推出的以Sofosbuvir(索非布韦)为代表的直接抗病毒药物(DAAs)。世界卫生组织给《凤凰周刊》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DAA类型药物在3个月内的治愈率即可达95%,而且副作用远远小于干扰素等常规疗法。上述疗效得到世界权威医学期刊《柳叶刀》的承认。2014年5月24日,第67届世界卫生大会(WHA)还通过决议,要求各成员国“采取紧急行动”应对肝病的流行,敦促各成员国对DAA药品采取“强制许可、平行进口”的政策。
然而,这种国外新药进入中国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媒体统计,国外药品进入中国,走完一套流程往往需要6到7年时间。
在药品进口流程中较为耗时的一个环节是药品临床试验。1999年,当时的国家药品管理局(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发布“进口药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对进口药品实行注册审批制度。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新药,无论拥有多么充足的全球数据,国外已经安全使用了多少年,想进口到中国就必须再在中国病人身上进行一次临床试验。临床试验之后,药监部门会对结果进行评审,然后再决定是否能够进入中国。
从理论上来说,在批准制度上严格要求对保障国人身体健康意义重大。但问题在于,药监部门的人手严重不足。公开资料显示,中国负责新药注册的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新药评审中心。该机构正规编制是120人,其中从事一线审核的技术人员不到80人。而且这些人还需负责中药、西药以及独立病例评审等多项工作。
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3年度药品评审报告》显示,2013年,药品评审中心全年受理新注册申请7529个,完成评审并呈送国家总局审批的评审任务4491个。换句话说,每年这80人需要完成近6000个审评,平均每人负责75个。相对应的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药品审评中心却有4000多位审核员,只需审评不到3000个申请。
人手不够,手续却很繁杂。中国实行的是临床试验审批制,也就是说,国家要求国外新药必须在中国进行临床试验后才能进入国内。而临床试验又需要相关部门的书面批件,得到允许之后,才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试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凤凰周刊》记者,目前已通过审批有资质进行临床试验的机构,多为各地的三甲医院,总数不到400家,远远满足不了每年数千种新药试验的需求,因此新药往往需要排队一年多才能有临床试验的资格。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科学家姚大林曾在美国FDA工作13年,专门负责决定药物最终能否上市的审批。他告诉《凤凰周刊》记者,在美国,FDA收到申请人的IND(新药申请书)资料后,自收件日起30天内如无异议,申请人即可在美国开展临床试验。而且任何一个有行医执照的医生都可以做临床试验。
比手续繁杂更耽误时间的是评审效率低下。这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试验临床数据严重失真。北京经纬传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专业从事临床研究数据第三方稽查的机构。该公司董事长蔡绪柳直接告诉《凤凰周刊》记者:“目前国内临床试验研究基本在走过场,编造数据、美化数据更是普遍存在。”
蔡绪柳曾多次看到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被频繁修改,有些监查员(代研究者)更在稽查员检查表格时,凭回忆现场补填各种空白表格。此外,试验没有按要求访视、试验时合并使用其他功能相互干扰的药物、随意评价不良事件等现象也比较常见。在他看来,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法律对临床试验数据造假处罚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国内医生没有意识到临床试验的重要性,而且其本身的工作也特别繁忙。
中国药物临床试验网负责人汪金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直言:“有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审评通过的目的,联合统计单位修改数据,有些企业胆大到把试验组和研究组的数据直接掉个。”
事实也证明了上述专家的观点。2012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了134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结果发现,其中38家需要整改,占总数的28.5%。其中,问题较严重的23家由国家局跟踪其整改情况,另外15家由省局跟踪其整改情况。
另一件事甚至产生了“国际影响”。2013年6月,FDA发布消息称,一款由百时美施贵宝和辉瑞联合研发的新药阿哌沙班,审查过程被延时三个月,因为中国一位临床研究中心管理人员和另一位监查员“更改了原始记录,掩盖了违反试验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据”。这最终导致FDA调查人员对中国36个研究中心的24个数据提出质疑。
“从那以后,来中国进行临床试验的国际药厂数量锐减”。蔡绪柳认为,临床数据失真甚至让中国医药界进入到了“闭关锁国”的状态——因为评审人员对报上来的数据充满怀疑,而且对药品质量又承担终身责任,所以审批只能一切从缓,甚至让提出申请的药厂多次返工,补充材料。这既耽误了该药品的上市时间,也占用了其他药品的评审资源。
这种低下的效率所影响的不仅仅是丙肝人群,还有中国1000万的各种罕见病患者。中国罕见病发展中心主任黄如方告诉《凤凰周刊》记者,目前已经在美国等地上市的近400种治疗各类罕见病药品中,能在中国买到的不到100种。
“思而赞”是上述能够在中国买到的治疗罕见病的药物之一。它可治疗戈谢病,一种因身体缺少某种分解酶,进而导致代谢物无法分解,造成患者肝脾肿大、骨骼病变的疾病。然而,该病患者邹正涛告诉《凤凰周刊》记者,他们等了十年才在国内市场买到此药。
对许多国家来说,进口药品并不需要这么长时间。“在美国,新药申请的常规审批过程为10个月。抗癌药等重要新药则可进入快速通道,6个月即可完成审批。”姚大林说。
审批迅速的原因之一是,这些国家拥有统一的标准。1990年,美国、欧盟和日本在布鲁塞尔启动了“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规定国际协调会议”(简称 ICH),通过协调,为药品研发和审批上市制定统一的国际性指导标准,以便更好地利用临床、药学和药理数据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加快新药在世界范围内的开发使用,满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这三大原则。换句话说,一家药企如果做完相关临床试验,得到几个国家药监部门的批准,在别的国家就不需要再重复三期临床试验,可直接获得审核批准。自ICH启动之后,包括巴基斯坦、蒙古、中国台湾在内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接受了这一标准。新药在美国药监局获批2到3个月后,就可以在当地上市。但中国例外。
是不是因为中国人种特殊才不能接受上述标准呢?姚大林否定了这个疑问。他解释说,人种差异的确会在某些细胞表面受体特性上体现出不同,导致某些靶向药物在某个人种有效,在另一些人种无效。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治疗非小细胞肺癌药物Erlotinib (中文名埃罗替尼),只对一些少数族裔患者药效十分明显,尤其是亚裔中不吸烟的女性病人。然而,绝大多数药物都没有种族选择性,区分仅在于成人或儿童(剂量差异)以及性别(因临床适应症而异)。
蔡绪柳认为,阻碍中国接受ICH的因素包括国内药品研发技术水平不高,难以在标准制定方面取得发言权等,但更重要的因素则是行业利益——“在中国临床试验数据普遍不被采信的情况下,一旦接受ICH,包括国内药企在内,谁还在中国做临床试验?这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利益”。蔡绪柳说,只有当中国临床研究数据真实可靠,审评有据可依时,药品进口审批进度才可加快。
面对中国引进新药速度较慢的现状,白宝明只能另辟蹊径。现在电商如此发达,能否通过这种形式进行海外代购,直接从美国等地购药呢?这条路仍然受阻。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刑法修正案第八条则规定,“只要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不管是否牟利,是否发生实际人身伤害。”
2014年发生的“抗癌药代购第一人被捕案”影响甚广。一位名叫陆勇的慢粒白血病患者,利用网购的信用卡为很多病友从印度代购了治疗此病的仿制特效药“格列卫”。为此,他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消息爆出,几百名白血病患者联名请求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所幸的是,2015年1月30日,检察机关撤回了对陆勇的起诉,法院也对“撤回起诉”做出裁定。
但代购的风险并未消除。2014年7月,白宝明联合一百多位丙肝患者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一封联署信,希望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来加速药品进口审批流程。黄如方等罕见病患者也同样希望借助这条“绿色通道”让治疗罕见病的药物尽快入华。
几个月后,白宝明接到国家食药监局的回电。白宝明说,一位女性官员十分客气地转达了该部门对这一问题的回应:“我们对你们的情况感同身受,也希望能尽快通过药品审核,但我们也只是一个职能部门,没有权力来特批。”
(题图:2012年11月1日,青岛,被查出患有戈谢病的女婴小雪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戈谢病人群发病几率为五十万分之一。)
记者/邱锐
本文刊载于《凤凰周刊》2015年第7期 总第53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