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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地”再现?土地污染的机密究竟是什么

“毒地”再现?土地污染的机密究竟是什么 凤凰WEEKLY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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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内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已非朝夕。更不容忽视的是,土壤重金属污染已威胁到粮食这一民生命脉。

原题为《土地污染的机密?》


17日央视曝光常州外国语学校新址污染事件,据报道,常州外国语学校自2015年搬新址后,校内有493人出现皮炎、湿疹、支气管炎、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症状,个别的还被查出了淋巴癌、白血病等恶性疾病。经检测,该校区地下水、空气均检出污染物。18日凌晨,常州市政府新闻办回应称,常州市委、市政府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


此次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于土地污染、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的关注,在这背后,中国内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已非朝夕。更不容忽视的是,土壤重金属污染已威胁到粮食这一民生命脉。听起来如同一个笑话:内地民众无法从政府部门获得自身所在地区的环境安全的警示,非但如此,中国环保部门在花费巨额资金进行生态、污染等方面的调查后,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向民众公开污染翔实报告

国内地中重度污染耕地大约为5000万亩。这是2013年年底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土地调查新闻发布会上,引述环保部土壤状况调查的数据。也是中国官方首次向媒体公布内地中重度耕地污染总量。


但有关内地农田污染的信息公开目前仅止于此。业内人士还记得,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披露的数字是:中国受污染耕地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到目前为止,这些大数据背后的详尽污染信息,受影响地区和人群,对城镇居民的粮食和水源影响等,迄今仍未公诸于众。


不完整的信息令公众无法警惕自身所在地区的环境和粮食安全状况,更令人难解的是,中国环保部门在花费巨额资金进行生态、污染等方面的调查后,拒绝向民众公开调查结果的具体内容,理由是:属于国家机密。



荒唐的机密


中国政府部门曾做过多种及多样的环境和土地调查:国土资源部进行过国土资源调查,国家地质局进行过全国地质调查,国家环保部进行过全国生态调查,还正在进行全国土壤调查、全国污染源调查。但是这些耗资数亿元甚至数十亿元的调查,都没有较完整的重金属污染调查数据。


并不只是土壤污染数据的缺乏。新华社2006年7月18日曾报道,“为全面、系统、准确掌握我国土壤污染的真实‘家底’......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18日联合启动了经费预算达10亿元的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但这一从2006年始启动的调查,至今没有公开污染数据。


2013年,北京律师董正伟通过在线提交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和“全国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信息”,被环保部以“数据属于国家机密”为由拒绝。


事实上,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定》要求,此次土壤污染调查结束后,相关部门需要将全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调查分析数据及有关资料全部归档,建立重点地区污染土壤数据库和国家档案。同时,各省也要建立重点污染土壤省级档案。但事情并无下文:非但调查没有公开,国家和省级档案是否建立也没有披露。


更有甚之,从中央到地方,环保部门一直在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的保密管理工作。在陕西省环保厅的网站上,至今还有一则2012年《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对土壤数据保密的要求极为细致。比如,“现存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要使用专门场所存储和介质妥善保管。对存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的电脑应做到专机专用,并做好物理隔离。”此外,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而“凡需使用土壤污染调查数据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各局系统内各部门使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时出入要登记,使用完毕要原件归还,做到交接清楚,流向清晰,用途明确。


第三方使用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各局系统必须确定唯一出口,指定部门,明确责任人,方可提供......一旦发生调查数据失密、泄密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损害程度及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污染损害健康各地频现


中国的工业性环境镉污染人群健康危害调查研究主要在1980年至1990年期间,有的调查仅当地卫生防疫站人士主导完成。90年代后,中国只在少数污染区进行过居民健康危害的调查。


在已经出版的《镉毒猛于虎》一书中,北京交通大学长期研究镉污染的副教授柯屾总结了国内11个省20多个地区的镉污染健康损害研究。柯屾指出,这种污染损害以华东某镉冶炼厂附近地区以及贵州赫章地区最为典型。被匿去名字的华东地区某镉冶炼厂(前述复旦大学教授金泰廙的研究地点)于1961年建成投产。该厂的工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工厂前面的河流,年排放量约10万吨。1985年起,虽然该厂对废水实行闭路循环,仍造成周边水系污染。露天堆放的废渣经雨水冲刷进入河道,也加重了污染。


学者发现,该冶炼厂污染区的男女人群血镉、尿镉、总镉均显著高于对照区。在尿镉、血镉超过一定浓度后,骨质疏松患病率有明显上升的趋势,这与日本当年“痛痛病”镉中毒事件人群的调查结果一致。此外,尿镉水平与肾功能损害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部分研究还表明,长期接触镉可对人心血管功能产生影响。


国内另一个典型的镉污染区出现在贵州省赫章县。1984年贵州省环境卫生监测站的调查发现“人群镉摄入量超出限量值,有4例慢性镉中毒病例”。1987年—1992年贵州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通过调查,提出“未来一二十年会有大批慢性镉中毒公害病病人出现”。2006年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和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的联合调查提出,“赫章环境镉污染严重,居民健康受到损害,已出现公害病迹象”。


虽然赫章的污染损害程度尚不及日本当年的镉污染“痛痛病”事件,但国内大量其他的重金属污染村庄尚未查明具体健康损害情况,污染造成的健康危害难以得到确切诊断。


污染土地处置难题


[紫金矿业:2010年的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发生在福建龙岩。当年7月,9100立方米污水泄漏流入汀江,造成一场严重的环境灾难。紫金污染事故一度被瞒报9天,最后因渔民损失巨大,招致曝光和问责。紫金污染事故发生在上杭县,与冷水坑村所在的连城县相邻。相比于紫金污染事故,冷水坑村民的遭遇寂寂无名。 ]


污染评估体系旨在建立保护公众健康的屏障,而污染的直接后果——以农田为主的大片被污染土地,仍需修复或其他妥善处置。在2013年12月召开的一个环保论坛上,环保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曾透露,环保部正在会同有关部委联合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预计该行动计划将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包括耕地和饮用水源地的土壤保护、土壤污染源的源头控制、被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加强修复试点示范以及监测体系建立等。但如果缺乏配套的实际举措,该计划无疑将遭遇现已凸显的难题:筹集污染土地的修复资金源,如何落实污染企业责任,怎样解决污染土地农民的生计。


庄国泰称,中国南方,尤其是西南地区土壤污染尤为严重,而这一区域的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少。“同样是100亩地,西南地区可能涉及到十几家农民,比北方多很多,影响面比较大,如何在治理过程中既实现治理目标又让农民有一定的经济收益是治理难点。”


柯屾亦指出,政府部门对环境污染造成人体健康事件的调查处理,已经刻不容缓、迫在眉睫。“在个别地方,由于环保诉求得不到呼应,当地居民逐渐失去了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对污染之怨因而演变成对政府部门不作为之怨,这样,本来由企业生产引发的污染事故,因没有及时处理,引发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直接对抗,甚至发生多起流血冲突。”


村民们如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科研人员能否提供污染应对、解决的技术方案,法律与制度体系怎样为受害者提供保障......伴随中国内地民众环境安全意识的提升,这些问题都将被反复考量。


《凤凰周刊》记者/曾鼎

本文节选自《土地污染机密?》,原文刊载于《凤凰周刊》总第4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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