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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那些“坑爹”的广告

美国那些“坑爹”的广告 凤凰WEEKLY
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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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商业社会,广告无孔不入。室内室外,壁上牌上,报纸期刊,电视广播,如今又加线上网上,哪里没有广告?衣食住行,

在商业社会,广告无孔不入。室内室外,壁上牌上,报纸期刊,电视广播,如今又加线上网上,哪里没有广告?衣食住行,吃喝拉撒,医药补品,旅行娱乐,如今又加上电子电脑,有何东西不登广告?

 

今日#世界观从这里开始#为您推荐一篇凤凰周刊的文章,讲述的是在美国,广告是如何被规范的。

 

作者:陈安



商业社会确实需要信息的传播、流通,商品信息也确实为广大消费者所需要。真实、准确、生动的商业广告往往很受人欢迎。纽约好多人家里常有蟑螂出没,故喜见地铁车厢壁上的灭蟑广告:有几只蟑螂正爬进一只纸盒,广告词云“Check in. Never check out.”好啊,它们进旅馆登记住宿,却不能结账离开。到“9毛9”商店买两盒回来,果然有效,所有蟑螂都死在旅馆里而退不了房。


美国美泰家电公司的广告也做得不错,如有一则洗衣机广告:一个穿蓝色制服的工人袖手呆在一台洗衣机旁,旁边注明“美泰修理工”。修理工没有事干,可见洗衣机质量有多好。后来“美泰修理工”常被用来比喻清闲、无所事事的人。老布什总统喜欢这个比喻,有一次说,把国家武装部队总司令变成美泰修理工的想法很动人,可这世界上还有危险,还需要他来保障国民家庭的安全。


老、小布什都不愿当美泰修理工,所以一老一小先后都攻进了伊拉克。但美国人对他们治下的经济境况很不满意,常要责问:“牛肉在哪里?”   


“牛肉在哪里?”也是源自商业广告的一句俚语。美国三大连锁快餐店之一的温迪有一年做了一则电视广告:叫一个老妇人在荧屏上嘟嘟囔囔,抱怨另一家快餐店做手脚,生气地问:“牛肉在哪里?”后来她到温迪吃汉堡包,才见到厚厚的牛肉饼。温迪的快餐销售量因此则广告而大增。“牛肉在哪里?”后来常被用来讽喻虚有其表、华而不实的事和人。


肖邦的音乐作品绝非华而不实,但由于演奏者太多,唱片出得太多,故有人讽刺说:“可怜的肖邦成了无处不有的象牙肥皂”。象牙肥皂问世近140年来销量一直很大,主要当然是因为保持良好质量,另外也因其广告做得简明扼要:“能浮水面——纯度99.44%”。


然而,在年年月月、林林总总的商业广告中,也一直夹杂着不少不准确、不老实、花言巧语、夸大其词的广告。虚假广告一时往往也能蒙骗人,利用消费者的软耳朵来赚钱赢利,甚至发大财。


美国的广告法


笔者现居纽约曼哈顿麦迪逊大道,这条街既因美国第4届总统的大名显得光彩照人,却又因集中于这条街的广告公司而显得有点儿灰不溜丢。这些广告公司在营业中不时使用不实广告、强行推销手段,结果美国英语中便有了“麦迪逊大道花招”这个俚语,这里的“花招”原文是“hype”,更详实的译法应是“天花乱坠、使人受骗上当的广告宣传”。


打假,要靠法律。对付假广告,要立广告法。美国早在1946年就颁布了以众议院提案人姓氏命名的广告法——《兰哈姆法》,后经修订增补,逐步完善。该法为“假广告”下的定义是:“任何不如实说明商品、服务项目和商业行为的性质、特色、质量和来源地的广告和宣传。”假广告违反政府规定,无视消费者了解商品实际情形的权利,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使用误导性、欺骗性言词,诱使很多本无需要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认购。在大多数情况下,虚假广告均为非法,但广告商往往仍能找到“不犯法”手段来欺骗消费者。


如果一个消费社会充斥形形色色的商业欺诈行为而不加以制止、取缔,这个社会风气之低俗、人与人关系之紧张便可想而知。由于意识到这种问题的严重性,为打击欺骗性商业行为、禁止假广告,美国政府除颁布《兰哈姆法》外,还专门成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该委员会宗旨为“禁止商业中的不公正行为和欺骗行径”,立有《联邦贸易会法》,包括假广告在内的所有商业欺骗行为均可根据该法加以检察、起诉。全国50个州均有类似机构,也有类似法律,被统称为《联邦贸易会小法》。


如加利福尼亚州的“小法”——《不公正竞争法》规定:禁止任何人表现不公正竞争行为,以保证公众不受骗上当;各级检察官应代表受欺骗行为伤害的公民提出诉讼,任何消费者也可以代表众多人共同起诉从事不公正竞争的厂商。


《不公正竞争法》所指的“不公正竞争”包括:非法商业行为;不公正商业行为;欺诈性商业行为;不公正、骗人、不真实、误导的广告。对假广告制作者起诉时,原告需举证说明:被告参与了这种广告活动,原告确实受到伤害,损失了钱或财产。原告若胜诉,被告需受罚,为每一项违法行为交2500美元。


美国50个州各有商业法,全国又有统一的商业法,《统一商业法规》(UCC)1952年问世后经不断修订增补,现已多达10卷。这是美国一部最长、最详细的商业法,也是有关假广告诉讼的法律根据。


有关假广告的诉讼案


有法,有人遵守,有人不遵守,有人就会去告发违法者,有关假广告的诉讼案于是也层出不穷。


如耐克运动鞋公司在洪都拉斯、中国、越南等国设厂,曾被控用假广告吸引、雇用外国工人,开的是“血汗工厂”。


麦当劳在英国被告,英国广告标准局裁定说,麦当劳的法式炸薯条广告说的是假话。麦当劳这样描述制作过程:选择土豆,去皮,切条,油炸。但实际上是:切条,预炸,冰冻,运送,再炸。现炸和再炸,显然不能同日而语。


塔可钟快餐公司多次挨告。这家快餐连锁店以墨西哥风味著称,“塔可”是墨西哥一种以碎牛肉、碎生菜等为馅儿的玉米面卷饼,“钟”是其商标。有一宗“牛肉广告诉讼案”指控该公司的卷饼只有35%的牛肉,而生菜、调料、添加剂、防腐剂等倒占了65%。


1980年代有一假广告案旷日持久,十分令人瞩目。那是两家公司之间的官司,由美国最大医疗保健品公司——强生公司的子公司麦克尼尔实验公司(以下简称“麦克尼尔”)控告美国家庭用品公司(以下简称“家用公司”)。这两家公司是镇痛药生产竞争对手,带到法庭上来的也就是不同的止痛片。麦克尼尔生产的泰诺(Tylenol),是不含阿司匹林的非处方止痛片,主要成分为醋氨酚;家用公司生产的是与之竞争的止痛片雅维(Advil),主要成分是布洛芬。


雅维问世较晚,一上市便对泰诺构成很大威胁,麦克尼尔于是一边把大量的泰诺样品免费送给医生们,一边大做报刊、电视广告。对此,家用公司怎能坐视,便向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告状,指控麦克尼尔做虚假广告,其主要控词是:麦克尼尔提供给医生们的安全数据图表不符事实,图表故意将布洛芬与阿司匹林相提并论,以此说明布洛芬和阿司匹林一样,很可能引起胃痛,雅维也就给说成是“引起胃痛的止痛片”。麦克尼尔则反击称,家用公司的多媒体广告竞争活动自我泄露了雅维的副作用。


经过长时间研究、审理,法官裁决说,两家公司均违背《兰哈姆法》某某条款,尤其指出,麦克尼尔不如实地将布洛芬的危险性与阿司匹林的危险性等同起来,夸大说醋氨酚的安全性超过布洛芬;家用公司则也误导消费者,宣称醋氨酚比布洛芬更容易对其他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法官还说,雅维和泰诺都可能引起“主观性”胃痛,但雅维更可能造成严重的“客观性”胃部伤害,如胃溃疡、胃出血。


对法官的裁定,家用公司自然很不满意,便又用电视广告来一场新的竞争,其广告词说:“如果你像我一样担心胃部不适,我发现没有任何药能胜过雅维,连泰诺也不能。” 家用公司就这样公开贬低泰诺,还显示其不服法院裁决的态度。对此,麦克尼尔公司哪能轻易放过,便立即依据《兰哈姆法》起诉,要求家用公司赔偿损失。


这一冗长案件后来又反复多次,笔者不能再占用更多篇幅详加介绍,但仅据以上所述,我们即可窥见美国公司之间用“麦迪逊大道花招”进行的竞争有多激烈,而为了做到大家都不做假广告、真正在公平的基础上展开竞争,就需要步入法庭,面对法官,由法官根据法律来解决纠纷,使自由的市场也受到法律的整治。


好莱坞明星少做商业电视广告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电子时代的来临,广告也以新面目出现。电视广告数十年前就声势浩大登场,网络广告现又接踵而来。电视广告为电视广播公司赚取大钱,如美国每年的橄榄球超级杯赛实况转播,插在中间的广告,每30秒就高达300万美金。电视广告所占时间,在英国现正有人提出“限时”这一议题,在美国则尚无人过问,因为尽管目前广告时间已超过1960年代,但每小时8分钟(6分钟全国性广告、2分钟地方广告),比起中国、加拿大的12分钟还算是短的。法律严禁做烟草广告,各电视台均能严格遵守;烈酒广告并无法律加以禁止,但美国各大电视台全体“自禁”,为年轻一代的健康,自觉不做任何烈酒广告。好莱坞明星较少做商业电视广告,因为很多人认为,做广告会降低演员人品的可信度,用名人做广告一向是“麦迪逊大道花招”之一。


电子邮件的问世,使广告商一时瞪大了眼睛。商业广告连同其他垃圾邮件起先是试探,然后是源源不断进入私人电子邮箱,有如擅自进入私家宅院,因而激怒了广大英特网用户。美国国会反应甚速,于2003年制定了《控制未经许可色情和销售侵袭法》,其中“销售侵袭”指的便是广告突然入侵,“控制销售侵袭”即禁止广告商随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商业广告。该法简称《反斯帕姆法》,“斯帕姆”(spam)后来成了垃圾电子邮件的俗称,发送这种邮件的人被叫做“斯帕姆人”(spammer)。因其首字母缩略,该法又被戏称为“罐头斯帕姆法”。

 

“罐头斯帕姆”显然暗指明尼苏达州荷美尔食品公司生产的斯帕姆牌罐头食品。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种罐头肉是美国士兵的主要食品之一,如今却成了“垃圾邮件”,荷美尔公司自然十分恼火,只好把自己的罐头肉牌子改为大写,也即“SPAM”,以示与垃圾邮件划清界限。


《反斯帕姆法》规定,对用电子邮件进行欺诈的“斯帕姆人”要判交罚款,情节严重者需入狱5年。该法实施后,全国各地有一批违法犯罪者被捕,广告商们再也不敢通过英特网乱发广告。


在五彩缤纷、光怪陆离的广告市场上,究竟什么样的广告才是可信的好广告?美国广告业联合会提出如下几个方面:


要真实:应说实话,交代重要事实,隐瞒实情会误导公众。


要负责任:广告经纪人有责任核实广告内容,不出差错。


要有品位和情理:应避免有违较高品位和公众情理的语言和图像。


要有保单:应清楚说明商品,有内容详尽的担保书。


要标价:所开价钱必须如实,不得误导。


不贬低他人:应只介绍商品自身的优点,不攻击竞争者的产品。


不是诱饵:所介绍商品实有其物,已标价,能买到,而非假想物。


不要夸张:广告词不要用夸张的、无可证实的语言。


美国历史学家伯纳德·德沃托曾代表文化人说过一句全盘否定广告的话。他说:“广告广告,那是一套套滔滔不绝的谎言、蠢话和胡说八道。”然而,笔者认为,一旦我们在法律整治下打假成功,终于出现一个良好、健全的广告市场,德沃特先生的这句话,似乎也就可以被否定,全盘或部分否定。

 

(原文标题:美国拿什么规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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