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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速读】中国企业或将承压反垄断

【新刊速读】中国企业或将承压反垄断 凤凰WEEKLY
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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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反垄断机构自7月开始的一系列调查连续引发舆论关注,十多家欧美和日本企业陆续被公布遭到调查。此次反垄断风暴

中国反垄断机构自7月开始的一系列调查连续引发舆论关注,十多家欧美和日本企业陆续被公布遭到调查。此次反垄断风暴的“受害者”均为外企,或许只是巧合,随着中国反垄断执法行动不断增强,中国企业今后或将遇到更为严峻的局势。


“反外资”是巧合?


本次反垄断调查中,执法机构、受调查企业的行业以及其涉嫌的违法行为各有不同。中国《反垄断法》执法机构有三家: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负责与价格有关的垄断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负责非价格的垄断行为。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执法行动只有两家机构参与——微软因涉嫌非价格方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遭到国家工商总局调查,而其余企业均因涉嫌达成与价格有关的垄断协议而受到国家发改委的处罚。此前,微软曾因搭售问题在国际市场上多次遭到反垄断调查,仅欧盟对微软的罚款金额已达22.4亿欧元。


中国政府的此轮反垄断,国家发改委对日本住友、三菱电机等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厂商的价格垄断行为罚款12.354亿元,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6年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然而,由于近期公布的调查企业均为外企,国内外皆有舆论质疑中国政府打压外资。


总部设在北京的中国欧盟商会8月13日罕见地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称担心“在某些涉及合资企业的案例中,只有外方合资伙伴被点名为调查对象”。


业界研究人员持不同看法,“这就是正常不过的反垄断法行政执法活动而已”,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兵告诉《凤凰周刊》记者。中国国际反垄断和投资研究中心理事祁欢则直言:“此次反垄断行动的对象全是外企纯属巧合”。


这种“巧合”产生的原因或有两个方面:调查时间长与国内企业孱弱。反垄断调查的执法周期往往需要一两年时间。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在发布会上称,对汽车及配件的反垄断调查始于2011年底,社会形成反垄断针对外企印象的原因在于是执法部门近期集中“披露执法信息”。另一方面,此次被调查的企业均处于高技术领域。微软属全球顶级软件公司,高通公司则是4G手机芯片的主要提供商。奔驰、克莱斯勒等均为高档汽车生产厂商,国内企业在市场上很难与其抗争。“如果查白酒行业,结果找出了一个外国企业,那才是专门针对外企”,德国泰乐信律师事务所顾问周照峰说。


历史的数据也支持上述观点。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丽勇曾对《反垄断法》实施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执法情况进行了粗略统计:在国家工商总局调查的案件中,中外企业的比例约为8比1;在国家发改委调查的垄断案件中这一比例约为1比1。


不透明与监督的缺失


有业内人士认为,本次反垄断调查引发的质疑源于执法结果缺乏透明和监督。“至少到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上述任何案件的确凿证据。” 姜丽勇告诉《凤凰周刊》记者。


作为反垄断机构,发改委被业界赞其“使《反垄断法》从纸面化为实际”。但质疑声集中于发改委没有主动公布过类似文件,也没有定期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其执法行动往往通过某领导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此外接受调查的企业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律师能否参与调查过程,如何举报违法行为等制度性问题均空白。

相较之下,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均有较为完善的信息发布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在作出反垄断处罚之后,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置于其官网。其中包括企业违法的事实、造成的影响、逐条证据等内容,完备程度类似于法院判决书。而商务部除了发布详细的文件外,还会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作出一项决定后,也会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除了执法过程有待透明,还有专家认为中国监督反垄断执行机构处于“空转”状态。国外许多国家均有反垄断监督咨询机构,曾在德国留学的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旭告诉《凤凰周刊》记者,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负责实施该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德国联邦垄断委员会也可在每两年发布一次的专家报告中对该局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而在中国,《反垄断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2011年12月,由21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成立,但详细名单一直没有公布。更鲜有对执法机构个案的监督分析或批评 。“专家咨询组成员不能只为反垄断执法和司法判决背书、点赞,谁来监督反垄断运行,无疑是个十分严重、更十分迫切的问题”。刘旭说。


中国企业未来风险不小

中国日趋积极的反垄断态势以及尚待成熟的执法环境,或许在今后让国内企业比外企面临更加严重的风险。


欧盟、美国、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三大反垄断法执行地,中国反垄断案件无论数量还是罚款金额方面均比较少。反垄断法在欧美国家均已实行数十年,国外许多企业,包括今年被调查的企业均有应对反垄断调查的系统经验以及人员。微软曾就其反垄断问题与欧盟和美国同时“作战”,拥有一整套应对反垄断调查的体系。此前中国反垄断执法行为并不算多,今年7月之后,许多国外公司已经开始向中国派遣懂得反垄断法的法务人员。


而中国企业在这一领域面临意识、人才与经验的多重缺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王先林告诉《凤凰周刊》记者,中国传统文化不喜竞争,而更加强调所谓的“和谐”和“协调”,进而使得企业对“大家都卖一个价”等固定价格的垄断违法行为缺乏排斥心理。


此外,由于2008年《反垄断法》才颁布实施,所以国内高校与律师事务所对此少有研究。周照峰曾负责多家国内外企业《反垄断法》培训,发现国内精通这部法律的人才屈指可数。去年2月,茅台和五粮液因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事后,周照峰私下向这两家企业法务询问了情况,发现“他们还是不懂什么”。


尤令他哭笑不得的是,一家国内律师事务所为某企业做反垄断法培训,传授其如何应对反垄断调查的技巧,其中专门有一章节介绍应提供何种高档茶叶,以讨好调查人员。“这太荒谬了”,周照峰称,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重要的内容是交给企业如何搜集调查组调查的情况,如何防止不当信息泄漏给调查组,这也是国际企业通行的做法。提高反垄断风险级别需要修改一系列合同甚至改变商业模式,中国企业未来或将在此投入更高成本。

记者/邱锐
本文刊载于《凤凰周刊》2014年第26期 总第5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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