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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速读】财政改革将创新国家治理模式

【新刊速读】财政改革将创新国家治理模式 凤凰WEEKLY
20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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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初,以“寻找和释放新的发展动力”为主题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互联网金融无疑是最热话题之一。多位政要、专家、企

4月初,以“寻找和释放新的发展动力”为主题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互联网金融无疑是最热话题之一。多位政要、专家、企业家围绕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以及如何监管展开激辩。

对于如何看待当下内地出现的互联网热潮,两大对立阵营的观点可谓泾渭分明。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新金融”,它的出现将颠覆传统金融业,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力言过其实,不可能革传统金融的命。

论坛期间,《凤凰周刊》记者特别专访连续三年参会的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通过对比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探讨当前互联网金融热潮背后的问题,以及其取代传统金融体系的可能性。

互联网金融热倒逼中国金融改革

记者:互联网金融可以说是本届论坛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多场讨论、对话和会议都围绕它进行,持各种观点的专业人士展开激辩。那么您如何看待眼下的互联网金融热潮?

陈志武:为什么一提到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就会令很多人感到兴奋,因为它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积极的改变。

对普通人来说,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大家发现,以前把钱存在银行,可以拿到3%左右的利息,现在把钱放在余额宝,竟然可以拿到5%甚至更高的回报,而且要承担的风险似乎也很低。余额宝让百姓知道,原来我们曾经每年损失了近一半的回报机会。

所以在我看来,与其说余额宝们把互联网在金融方面的潜力表现出来,不如说是把中国过去的金融监管所隐藏的社会成本暴露出来。

对于“金融饥饿”太久的中国人,互联网金融还改变了传统金融的交易范围、交易规模和它参与交易的人数。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到来使得生活在偏远、欠发达地区的人也可以享受金融服务,参与金融交易,让金融普惠度、渗透面都有所上升。

原来在各个山村及偏远地区没办法得到金融服务的人,现在只要有手机能够上网,就可以得到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或者是参与金融交易,这对金融普惠度和渗透面的上升,起到了非常实在的变化。

而对企业家来说,当他们看到余额宝可以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做到几千亿元资产规模,尝到这么多甜头,于是也会产生动力做自己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这样一来,就对整个社会的金融发展产生了一个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当企业家和百姓都行动起来,就对放松金融管制、特别是让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提出了更加强烈的要求。甚至令很多高层领导也不得不站出来表态,不能阻碍新生事物的发展,要鼓励和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形成了自下而上、倒逼金融改革的力量。

不过,纵使有上述多种积极意义,但是在中国,互联网金融还是被炒过了头,其重要性被严重地夸大了。

增大欺诈风险

记者:为什么说互联网金融炒过头了?

陈志武:任何新生事物刚一出现时总是会带来一阵激动,甚至一阵热潮,然后就回到现实,发现真实的情况并非当初发热时预估的那么理想。

现在余额宝们所带来的兴奋,实际上有非常多非理性的成分。在我看来,那些把互联网金融追捧的非常高的人中,其实没有几个真正搞清楚互联网金融到底是什么,但是却不妨碍大家一窝蜂去追。

互联网金融就像天上掉下的馅饼,大家都争着去捡。

出现这种情况,首先当然与中国整体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关。在投资渠道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一旦可以带来比较高的收益,自然就会受到追捧。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是,中国不同金融市场中的障碍鸿沟过大。一方面,银行的存款利率一直受到严格管制,没有实现市场化;相对应的,一些理财产品的收益则非常高,在银行和理财产品的长期巨大利差之下,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就被认为有非常大的短期增长空间和套利机会。

事实上,类似像余额宝这样的产品就是钻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不同的监管部门管理下的各金融市场的空子。只要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实现利率市场化,特别是取消存款利率上限,这个套利机会也会消失。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维稳政策迫使各种金融产品都必须高息兑付。由此产生的一个结果,就是使得投资者没有风险意识,使金融市场、资本市场本来应该做的,对风险的定价严重地错乱。

在欧美发达国家,人们在选择一款理财产品前的基本常识是:除了看承诺的收益回报数字之外,还要了解风险有多高。但是在中国,因为有政府提供隐形的维稳保险,所以大家基本上都不会关注。

当承诺的收益回报率成为唯一的判断指标,所有的理财产品都在这一单一维度上竞争时,互联网金融表现出了比较大的、短期的套利空间。

记者:你的意思是,人们面对互联网金融,仍然习惯性的认为“政府一定会兜底”,低估了其中的风险?

陈志武:中国人认同“亲兄弟,明算账”,特别是在如今社会普遍缺乏诚信,亲朋好友都不一定敢借钱的情况下,很难想象,有那么多的人会把几百万、几千万或者更多的钱放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

互联网金融让人们愿意跟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以后可能也永远不会见面的陌生人做交易,把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投资给他,而且不需要一个金融中介提供信用增强的担保服务,甚至还认为传统的金融行业都可以取消,这是违背常理的。

实际上,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样,互联网的出现令违约和欺诈的风险大大增加。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普及面、广泛度方面发挥作用的同时,欺诈空间也增加了。

我们不断可以得到这样的消息,某某网络众筹公司的人卷款逃跑了。相比之下,有实体网点的传统金融公司,由于留下了很多可供事后追查的资料,所以逃跑的难度则大一些。

当大家盲目地追捧互联网金融,一窝蜂的去买这类产品的同时,这种违约和欺诈的风险可能会被忽视。

记者:为什么你认为,传统金融的风险可控,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更大一些?

陈志武:按道理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也是可控的。但现在的问题是,首先要理清该由谁来监管。按照金融产品的性质划分,如果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推出的股票交易、证券交易,应该是由证监会来管理的;如果用互联网平台推出来的是银行的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是要由银监会管理的;至于余额宝这种支付型金融产品,属于泛货币的范畴,则是由央行监管的。

记者:外国也有类似余额宝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比如美国的paypal,有没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

陈志武:美国从未出现过互联网金融热潮,也没有那么多人特别关注这个领域。这是由于,美国的金融体系没有那么多的灰色地带,金融市场之间的不匹配性和监管的差异性很小,令网络套利空间与中国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以paypal为例,与余额宝提供的是几乎一样的服务,但是由于美国货币基金投资回报与银行利息几乎一样,所以人们并没有过多的热情,最终paypal可以说是失败退场。

当然,这也和美国人对移动互联网的热情没有中国人高有关。在手机和移动互联网出现之前,美国早已普及电话,并且习惯了使用E-mail,所以当手机出现后,人们并不认为它是生活必需品,就算在两三年前,仍然有很多美国人不使用手机。但是在中国的很多地方,电话和电子邮件均不普遍,导致手机出现以后,普及的非常快。

另外,在美国,也很少有人讨论互联网金融带来的监管真空,因为管辖权历来就分得很清楚,该由谁来监管主要是基于金融产品的性质来决定的。

金融本质并不因互联网改变

记者:互联网金融的支持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将颠覆传统金融业,对这种观点您如何看待?

陈志武:说互联网金融是新金融,可以取代金融中介,取代传统金融行业是违背基本常理的。因为互联网只是令金融的销售和获取渠道发生变化,但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契约,是跨期价值交易,即信用的交换。

记者:但是至少对传统金融格局产生了冲击?

陈志武:实际上,现在所谓的互联网金融仍难逃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的结果。互联网金融公司不论直接还是间接,仍然是在跟传统的金融机构联手,比如互联网银行等。

可以预料,今后银监会和央行等,势必会在很多的银行技术指标方面做出限制,提出更多具体要求,比如说资金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等。

因此,对于一些互联网公司和其他的非金融公司来说,最简单的做法就是跟某一个现成的银行或者是金融机构,跟它们去联手,例如中信银行跟一些基金管理公司联手。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方面可以说互联网对传统金融带来了挑战。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也给传统的金融机构带来了新机会。

所以我们必须要搞清楚,对金融本身来说,并没有因为互联网这个更低的成本、更方便的平台和渠道而改变,不论是在传统实体网点还是互联网上,股票还是股票,债券还是债券,基金还是基金。

国有银行与余额宝之争

记者:您如何看待眼下的国有银行与余额宝之争?

陈志武:我觉得出现这样的博弈是意料之中的,而这也恰恰说明了像余额宝这样的产品非常脆弱,可持续发展的空间非常小。

到目前为止,超过90%的余额宝资金都是投放在银行之间的协议存款上的,这样一来,银行什么时候不想跟余额宝做这样协议存款安排的时候,余额宝当然就不能够按照原有模式去做。在中国,大的银行就那么几家,任何时候只要银行想反攻,随时都可以这样做。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坚持中国的银行业应该对更多的民营资本开放,而不是只批几个所谓的试点民营银行,如果有一百个,两百个,三百个甚至五千个民营银行出现,给人们提供更多的选择的时候,那些主要的商业银行再想报复余额宝时,大家可以“用脚投票”来回应那些主要商业银行的行为了。但是很遗憾,中国目前离那个境界还有很远的距离。

记者:您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热潮还将持续多久?

陈志武:我觉得这个热潮可能还会在中国延续一段时间,而且还将有一段快速发展的时期。因为中国金融饥饿太严重,老百姓、中小微企业,尤其民营企业得到的金融服务仍太少太少。

记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者有何建议?

陈志武:不要想一棍子把余额宝、互联网金融打死。支付金额上限这种数量的限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应该的。要带着鼓励的姿态,并且尊重企业家创业的自由、创新的权利。

如果互联网金融炒过了头,就让他们自己去栽一些跟头,比如当金融危机出现的时候。

监管部门真正要做的,还是对银行存款机构,存款信贷机构、证券和基金公司的监管,也就是基于产品的监管。

总体上,我并不觉得现在中国主要的领导层想要扼杀或者是制约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本文刊载于《凤凰周刊》

作者:孙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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