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末的冬天比往年更冷了一些。这不但指自然气候,也指这一年的媒体,尤其是纸媒的生态环境。
自从2012年,中国纸媒的发展就开始遭受双重阻碍:一方面受到的监管增强,一方面遭受互联网等新媒体的挤压。两个因素让中国纸媒的读者和广告迅速流失,正在经历发展的寒冬。目前绝大多数纸媒正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对于其舆论监督的功能,似乎已经无暇顾及。
舆论监督呈零星化
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现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2014年12月初表示,新媒体发言随意,吸引眼球;传统媒体管制严格,面容呆板。一样的传播两个尺度,让传统媒体常常感叹“戴着镣铐跳舞”、环境不公。我十分赞同这个看法和评价。目前官方对传统媒体的监管较为严格,留下的发展空间显得不足,加之新媒体咄咄逼人。长此以往,传统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的作用将越来越小。
总体来说,2014年的舆论监督形势是,官方希望媒体参与其发动的反腐败行动,但希望媒体有序参与,也就是在官方主导下的参与。这与此前媒体自己发现问题而进行监督还是有所不同。所以,表面看,2014年舆论监督成果颇丰:从周永康、徐才厚、谷俊山、苏荣、令计划等一大批党政军高级干部被查处,到中央纪委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反馈情况,再到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等,都成为一时的媒体报道热点。
但有一个现象特别明显,对于上述案件的报道,往往只有一到两家媒体表现出众,形成了“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景象。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目前许多反腐案件报道的来源都是“中纪委网站”。
在司法监督领域,情况似乎要好一些,2014年以来一些陈年疑似冤案都受到了媒体的关注,如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十八年蒙冤案、聂树斌案等。但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个事实:这些报道属于重炒数年、甚至十余年之前的“冷饭”。比如,2005年聂树斌案就在原《大河报》副总编马云龙的组织下由《河南商报》首次公开报道。呼格吉勒图案也早在9年前就被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关注,2007年媒体公开报道。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为何少有最新的司法不公案件被“爆出”?
2014令我印象突出的传统舆论监督也不是没有,冯军在腾讯财经发表的调查《红十字总会的“秘密仓库”》可以成为一个佳作。但总体而言,许多媒体监督社会的功能已经退化,开始“吃老本”。
另一传统媒体电视在舆论监督方面的表现也是乏善可陈。电视媒体具有一个很强的特点,即上行下效模仿能力强,说明行政化色彩很浓。在当年《焦点访谈》风靡全国的时候,许多地方电视台随即也开办了类似的舆论监督节目。但问题是,目前《焦点访谈》已经不太涉及舆论监督,于是地方台也基本偃旗息鼓。白岩松2014年5月在接受采访时曾直言,《焦点访谈》在舆论监督方面没有上升的势头,反而下降了,最惨的一年里,只做不到60期舆论监督。所以,目前一些零星的电视舆论监督只是散落在一些民生节目之中。
虽然相比传统媒体受到的制约,微博等新媒体受到的监管要小一些,但无法实行属地管理的“网络舆情”也成为官员最担心的事情之一,微博等新媒体受到的限制也在增加。微博自2013年夏天以来首次面临用户活跃度增长下降的问题。另外,目前活跃在微博上的公民记者数量也在减少,有名的仅有高勤荣、朱瑞峰、“落魄书生”等寥寥几个人。
网络新媒体最活跃的时候是在2012年。当年微博上甚至能查到重庆王立军离开美国领事馆所乘坐飞机航班号、座位号和个人身份证等信息。当然,这也是后来引起官方担忧的地方。目前许多地方24小时监督网络。我认为,除了有关国家重大利益、恐怖主义、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言论应该依法限制,许多话题都可以拿出来讨论。对媒体的监管不可太严,严格对,严厉就会过。
新闻敲诈形成路径依赖
对于为何2014舆论监督会苍白无力,我认为除了监管过于严厉以及政策不明朗,还可以从2014媒体界发生的两起引人关注的案件中找到部分答案。一起是原《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罪名包括损害商业信誉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另一起则是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多位主管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在检察机关的批捕罪名中,《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这3家媒体及8家运营公司涉嫌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罪。
其实,国人寄予厚望的舆论监督被一些传统媒体和网站用来敲诈生财固然可恨,但并不是一件新鲜事。中国大部分传统媒体,特别是许多我称之为“边缘党报”的行业报,虽然名义上是事业单位,但多年来是自收自支的准企业,同时又挂靠国家机关下属单位的头衔。由于上级管理单位拨款不足甚至根本没有,加之后来崛起的互联网的冲击,其市场困境可想而知。但中国又没有健全媒体退出机制,报纸作为某个主管单位的下属单位,再差也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根据《企业破产法》而倒闭,这就必然导致一些媒体以“不能好死,那就赖活着”的方式度日,有一些甚至走向以负面新闻敲诈勒索一途。这些媒体最近十几年来一直通过设立地方记者站,对地方单位以投放广告、发行报纸、达成战略合作伙伴等方式明示或暗示索取经济好处,向北京总部输血。当然,地方许多单位也通过这些经济利益换取媒体不发表对自己不利的负面报道或者相关的评论。
但是令人惋惜的是,像21世纪传媒公司这类曾经获得过很高市场回报的市场化媒体,也涉嫌走上利用敲诈来生存的道路。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中国纸媒——无论是“边缘党报”还是市场化报刊——生存的艰难。
因此,一方面有关部门干预过大导致舆论监督难度增加,另一方面,经营的惨淡导致大部分媒体更加注重求生而非进行舆论监督。他们目前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明年的发行情况如何,广告客户保有量下滑多少等问题。总体上看,一篇愁云惨雾。
暗访课堂难以理解
在舆论监督没有起色的大背景下,2014年还发生了一件针对大学教师的暗访课堂事件。11月14日,某省报头版公告并在4版整版刊发公开信《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文章称,该报报社采编在省内外几大高校中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调查,并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在高校比较集中的城市听了将近100堂大学专业课。最终该报认为,大学教师“‘呲必中国’的现象也一定程度存在,有的还很过分,必须引起教育界的警觉和重视”。
虽然目前尚不清楚该报道的最终意图为何,但肯定的是,至少上述调查行为并非“舆论监督”。高校和大学教师不是不可以监督,但应监督其滥用教育和学术权力的行为,如学术腐败、学位造假、私吞科研经费使用等众多内容。而通过在课堂上暗访,则是一种对教师政治上的监视,侵犯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如果这个事件不是个案而还有继续的话,将对社会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
另一方面,事情总有好的一面。对于媒体和舆论监督来说,2014一个值得高兴的事情是柳斌杰先生提及新闻传播立法或将启动。十八大已反复强调“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和“重点领域优先立法”等口号和要求。在此背景下,柳斌杰先生称,人大正在研究新闻传播立法,新闻法治化提上日程。
虽然目前中国媒体以及舆论监督的困境不能仅靠新闻立法就全部解决,但是法律还是能够解决包括责权问题在内的基本问题,并确定媒体和国家、媒体和社会大众之间的关系。因此,新闻立法的意义不容小觑。正如柳斌杰所说,新闻立法能够明确“哪些东西能传播、哪些不能传播,法制、道德、社会秩序的底线”。否则用各种条条框框把体制内媒体管得很死,只能眼看着它们的影响力减弱,阻碍它们发挥作用。
文/展江(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记者/邱锐(采访整理)
本文刊载于《凤凰周刊》2014年第37期 总第530期
(图:2014年7月30日,北京的一处报刊亭在最显眼的位置摆放着以中央查处周永康为头条的报纸。)
本期新刊已上架,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跳转至亚马逊电子书城购买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