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笼中病人》
徐为必须在4点前赶回他所说的那个“关鸟的笼子”。对于笼子外的世界来说,徐为的时间此刻已经是以每小时、甚至每分钟作为尺度。但对于笼子里的生活,即便是以年来衡量,徐为的时间也漫长得很。他已经在那里熬了超过10年。

【2015年4月14日下午,与精神病院的值班医生僵持了近1个小时后,杨卫华获准站在精神病院的大铁门外,为门内的徐为宣读判决书。】
半小时后,车逼近闵行青春精神病康复医院三四米高的围墙。病人徐为属于这里。精神病院的作息时间要求,15点50分病人晚饭,饭后病人即刻回到宿舍楼,直至翌日早晨6点30分才能下楼。徐为冒雨穿过精神病院的铁门,那是他通往笼子的入口,也是他向往世界的出口。
徐为脸庞瘦削,黝黑,身材颀长。他掉了一颗门牙,但不影响说话时语速很快。他谈吐清晰,与常人无异,甚至堪称健谈。只有当他承认自己存有幻觉、有被跟踪的幻想时,才可能会被注意到患有精神疾病。
14年前,医生判定徐为存有幻觉和被跟踪被迫害的妄想。病历本上,诊断写着“自知力无,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这表示,徐为患上了他自认为没有的精神疾病。对病情缺乏主观认识,他的疾病属于“严重精神障碍”。
“‘精神病人’是一顶污名化严重的帽子,对它的认识趋于极端。”专注精神病人权利的深圳衡平公益机构负责人黄雪涛认为,施暴男子不代表精神病人的整体面貌。没有确凿证据表明,精神病人比普通人更具明显危险性。黄雪涛是一名在职律师,过去多年,她频繁介入中国精神病人的焦点事件。
“有些精神病人出院以后,他回医院不是要求随访,而是要求医生摘掉‘精神病人’的帽子。可这个帽子怎么摘?疾病的诊断是个客观事实。”作为中国顶尖精神医疗机构的医生,谢斌和他的同事对于病人的求助束手无策。
从36岁住到49岁,精神病人徐为的遭遇,撕开了这罕为外界关注的一角。像他一样,中国精神病院的许多病人按照医生对病情的评估,早已经可以出院,但由于家庭、社会的因素,他们迟迟无法出院。
徐为通过各种渠道努力了超过10年之久,迄今仍未能走出医院。在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杨卫华看来,徐为头上戴着一顶无法摘掉的“精神病人”的帽子,在残酷的现实中,他的出院努力一再失败,是为全社会所有的精神病人埋了单。
顽疾阴影
顽疾阴影
病院
徐为的精神分裂症病情要追溯到他早年间在异国的经历。同很多精神分裂症患者一样,徐为的疾病症状首次出现是在青年时期。23岁那年,他借出国潮远赴澳大利亚,边打工边读语言学校。如今的他坦然承认,其间自己迷恋赌博,输掉100多万元,并于那时起出现了一些幻觉和被跟踪的感觉。
徐为在澳洲输光了积蓄。失业后,他一度被迫住进澳洲的慈善机构接受救济。2000年,也就是在赴澳洲的11年之后,34岁的徐为被告知由于身体原因未能取得签证,被澳当局遣返回国。
徐为坚持认为,澳大利亚移民局毫无理由拒签。为此,回国的最初一段时间里,他到上海外事部门、出入境管理处、澳大利亚领事馆等机构四处维权,甚至向父亲要钱跑到北京的澳使馆申诉。
在此期间,徐为曾在国内短暂谋职,但他的工作并不顺利。他仍试图回到澳大利亚,越洋电话费就花掉上千元。“我爸爸急了,就告诉我大哥,我大哥说‘他发病了’,就把我送到精神病医院。”徐为回忆。
2001年,徐为被送入上海市普陀区精神病院收治,并于一年之后出院。根据徐为目前所居住的闵行区青春精神病院的病史记录,徐为那时候已经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被医院给予氯丙嗪——一种常见精神分裂药物的治疗。病历记录称,治疗在徐为身上“取得了进展”。
但出院以后,徐为擅自停药,病情复发。

【2014年7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做出的精神司法鉴定结论认为,徐为“精神症状基本缓解”,“具有民事行为诉讼能力”。】
“统计表明,精神分裂症5年内的复发率达到80%。”诸索宇医师现场叮咛,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出院后千万不可擅自停药。
时隔10年,今天的徐为已认识到这一点。“当时我自己没吃药,现在我肯定会吃药的。”徐为说。根据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的记录,再次入院后的徐为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到了吃药时间能爽快地吞下氯丙嗪。他知道,这种药物能控制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兴奋躁动、紧张情绪。
但是,2003年徐为的那次停药,或许已经令局面不可挽回。,当年徐为与父亲因生活琐事发生了一次争吵,徐为的指甲抓伤了父亲,作为徐为的监护人,徐父喊上居委会,把徐为强行送进了闵行青春精神病院收治。
这一住就是漫长的12年。再度进入精神病院的岁月里,徐为按照医嘱服药治疗。按照院方记录,他的病情再也没有恶化。然而,徐为却未能像上次那样依靠家人走出精神病院。在这个名字充满希望的“青春”精神病康复院,49岁的徐为在日复一日的“康复”中,青春不在。
由于不是徐为的临床主治医师,谢斌不敢断言徐为的临床情况。但从该院的司法鉴定看,谢斌认为,今天的徐为已经可以、也应该回归社会正常生活。“无论是疾病的症状、对行为的控制以及对自身权益的保护,综合这些能力来看,徐为可以在社会上正常生活。”谢斌说。
不过,尽管医生对病人病情作此评价,但它们日后并未能呈现在法庭上作为证据。
对于徐为来说,精神病院的铁门似乎永远关上了。闵行青春精神病院在地图上直线距离徐家20多公里远,但徐父一直没有把徐为接回家。2008年,徐为住进闵行病院的5年后,徐父去世。徐为的监护人变更为徐为的大哥。
但大哥也反对弟弟徐为出院。没有监护人的同意,闵行青春精神病院便不肯让徐为出院。根据中国精神病院的惯例,精神病人一直履行“谁送来、谁接走”的做法。
出院无望,徐为曾一度想过自杀。但一名新入院的女病友迎春让徐为发生了改变。徐为恋爱了。他摆脱了轻生念头,他要攒钱,带女友逃离精神病院。于是,在闵行青春精神病院,徐为演绎了如电影《飞越疯人院》一般真实的逃亡故事。

【徐为离家住院十多年以后,邻居们已经淡忘了早年前的记忆,他留下的只是隔阂和一点模糊的残影。社区里的很多街坊觉得“病人不闹”就好。】
徐为开始帮康复院做一些事情,获取酬劳。这一点得到青春精神病院院方的证实。徐为为两百多名病友理发,以此向院方争取到每月60元的报酬。因为精神状况比较稳定,他还帮助院方管理病人。时间久了,徐为甚至获得自由出入精神病院的“特权”,能够有偿帮病人采购点心、香烟等物品。他用自己的报酬购置了一部手机。
七八年下来,加上政府发放的残疾金,徐为已有两三万块存款。
2011年2月,徐为觉得时机成熟,准备带女友迎春逃奔南方。他特意挑了春节后的时间,因为“那时期买火车票不用身份证”。他告诉精神病院守门的阿姨,4点钟要出去买点心。
为了避免阿姨生疑,徐为已经在逃跑前做了很长准备。他会不时策略性带上女友出去,为康复院采购东西,“让看门阿姨觉得这是习惯”。
精神病院的铁门一打开,徐为和迎春直奔出去,打车到上海南站。两人买了9点多去广州的站票,又买了两盒泡面。因为又饿又冷又困,他们在候车室里睡着了。醒来一看,康复院的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已经在朝这边走。
和女友的逃跑计划失败后,精神病院加强了看管,徐为失去了自行出院的特权。
徐为的女友迎春早就病情稳定,医院认为可以出院,家属也愿意接她回去,但她却留了下来。她要等徐为一起出院。
逃跑失败以后,徐为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谋求自由。
既然他的出院权利被授予监护人,他就尝试申请变更监护人。徐为的两个哥哥都反对他出院,但母亲的突然出现为他带来了希望。
徐母早在徐为不到12个月大的时候就与丈夫离异,后来生活无着,选择出家,住在邻近的江苏省某地的一座小庙里。几十年母子离散,2011年与母亲在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再相见时,母亲已是70多岁的高龄。徐母在精神病院见到徐为和他女友后,住了几天,相处愉快。徐母夸赞迎春人很好,为她洗衣服,很贤惠。他们甚至畅想起出院后三人共同生活的幸福前景。
但徐为的哥哥打断了他们的幻想。徐母去找徐为的兄长商量变更监护人,但对方执意不肯。徐为向法院请求变更母亲为监护人。但法院判决认为,徐母年事已高,且无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不适合担任徐为的监护人。
付完律师费,给了母亲一些钱,徐为的积蓄所剩无几。幸运的是,他通过公益律师黄雪涛找到上海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卫华,杨同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2013年5月6日,《精神卫生法》实施的第六天,徐为委托杨卫华以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将康复院和大哥告上闵行区法院。这是依据《精神卫生法》起诉、被法院受理的第一个案件,事后也被冠以“精神卫生法第一案”之名。
但徐为提起诉讼以后,法院迟迟未予立案。法院质疑,徐为能否委托律师打这个官司。
杨卫华向法官写下言辞恳切的一封信,为徐为陈情:“自由对我们来说是如此的稀松平常,但在他那里却是那么遥不可及。他不一定强求法院支持他卑微的诉求,只希望能从4公里外的康复院走出来,来到神圣的法庭上,倾诉他对自由的渴望。”
2013年12月,法院在案件拖了7个月后终于立案。但令人意外的是,就在开庭前几天,杨卫华接到闵行区人民法院取消开庭的通知书。法院要求对徐为的诉讼能力进行鉴定。
法院对徐为诉讼行为能力的质疑,意味着事情又回到了原点。
对于徐为的案件来说,这只是波折的开端。继法庭立案用时7个月后,徐为的诉讼能力司法鉴定又耗时6个月。2014年7月,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杨晓敏做出的精神司法鉴定结论认为,今天的徐为“精神症状基本缓解”,“具有民事行为诉讼能力”。
2014年11月17日,一审第二次开庭时,徐为终于从封闭管理的康复院走出来,坐到原告席上出席庭审。
那是公开报道里全国第一宗封闭病房的病人以“被监护人”身份成功出庭坐上原告席的案件,也是徐为自越院逃跑失败后,三年来第一次可以自由走出精神病院。
等待宣判结果的日子里,徐为几乎每天都向法庭打去电话,询问案情进展。闵行青春精神病院的值班医生回忆,病房里的徐为对判决结果充满期待:“赢了一定要出去好好吃一顿。”
2015年4月14日下午6点,康复院紧闭大门。尽管已经过了探视时间,律师杨卫华还是从法庭赶来,希望能给徐为当面送达判决书。在与精神病院的值班医生僵持了近1个小时,反复强调精神病人不是犯人,并请来民警协调后,杨卫华获准站在精神病院的大铁门外,为门内的徐为宣读判决书。
徐为败诉了。通过司法渠道努力了三年之后,铁门还是未能为他打开。
201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不过,在“非自愿住院治疗”这一点上,法律的表述较为模糊。医院方面称,徐为是在精神卫生法出台前由监护人送医的,“并非‘自愿住院治疗’”,因此其出院也应当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接走。一审判决支持了院方的说法。
徐为和代理律师杨卫华决定上诉。
二审成为徐为及其律师的最后一搏。2015年7月23日早上8点,二审开庭前,徐为和杨卫华提前两个多小时就已经赶到法院等待。
二审中,杨卫华没有找到新的法律事实,也没有新的证据要提交。他的辩护继续反驳了一审判决书中采用的康复院说法。他指出:“被告认为青春精神病康复院有200多个精神病患者,整个上海的患者有更多,如果你让他出院的话,会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精神卫生法》所讲的危险性,是针对患者个人,而不是患者所处群体。用推而广之的视角,去考虑整个群体的危险性是不妥当的。”
院长陶乃强的辩护也在意料之中。他陈述了自己一贯坚持的说法:徐为目前病情相对稳定,精神病症状基本消失,是在医院的治疗和看护下所取得的,“倘若在缺失监护的情况下出院,其潜在的风险和危险性令人担忧。”
就“徐为是否具有危险性”、“徐为是否能够自行办理出院手续”两个焦点问题,双方在法庭上再度激烈辩论。这些议题与双方在一审法庭上的辩论并无明显差别。
被告席上本应出现的另一被告人——徐为的大哥,依旧没有出席庭审,法官因而几乎成为一审和二审的唯一区别。在庭审当中,主审法官李虎不断追问案件细节。事后,杨卫华和其他几位旁听者都认为,这位未曾有过接触的法官展现出很高的专业素养。
“当事人徐为,法庭现在给你五分钟的时间,来发表自己的意见。请你着重谈谈,为什么你强烈要求从康复院出来,你具备了哪些可以回归社会的条件和能力?”就在整体上的法律事实已经清楚,庭审本应波澜不惊地结束时,主审法官李虎突然授予徐为这一权利。
徐为像是早就准备好了一样,几乎没有停顿地以一、二、三、四的逻辑顺序,说出这段最后的自我陈述:
“首先谈谈我为什么强烈要求出院。住在精神病康复医院是没有自由的,不管里面有个广场可以走走,还是有个房间让你稍微自由一点,但总之这是不自由的。
至于我有何能力出院,首先我脾气很好,一般不会和人发生争执。我之前在医院的时候,他们指着我的鼻子,甚至有的时候打我一下,我都不生气,很少发生争吵。
我这个人很努力,我愿意工作,也愿意承担生活的压力。同时我也有这个能力。我曾经在国外生活了十几年,不管怎么说总归是有工作的。虽然他们说我从前会去赌博,但赌博首先要有钱,这也可以证明我有工作,没工作哪来的钱去赌博?
即使因为年龄的关系,或者其他什么原因导致我找不到工作,我也有低保,有国家的保障。另外我有女朋友,她哥哥已经同意每个月给1500元供我们俩人生活。她现在的症状已经基本缓解,只是因为没有人照顾而且要等我所以才继续住在康复院。等到我可以出去的时候,我们两个就会一起出院,两个人可以相互照顾,相依为命。”
徐为在法庭争取权利的这场短暂演说赢得庭审旁听者的称道。一位普通上海市民甚至忘却法庭纪律,鼓掌并激动地叫了一句:“好!”
在总结完庭审后,法官李虎说,“最后我想告诉院方,徐主张出院,是正当权利。法庭之外,不管结果如何,要善待他。”
2015年7月23日下午,我和杨卫华送徐为回精神病院,乘坐了一段地铁。对于这些年地铁线路建设风头正劲的这座城市来说,上海复杂的地铁网线已经令徐为这个本地人备感陌生。在摇晃的车厢中,他紧紧拽住头顶上的抓手。
我和徐为聊到对二审的预期结果。他畅想,出去就把父亲的公房收回来,和女友迎春住一起,开个棋牌室。两个人都有残疾金,又有房子,还能有点收入,这就是徐为理想中的自由日子。
“徐为你要是真出去了,自己一定要争气。”杨卫华在一旁插话。根据精神科医生的描述,徐为的精神分裂症不太可能彻底治愈,他有过“擅自停药”的前科,仍有残留症状,幻觉比如不安全感依旧还会有一小部分。也是私底下,杨卫华才会对当事人说出他的担忧。但徐为回应坚定,“我出去以后,他们肯定不会有机会把我送进来。”
尽管存在同样的担心,但我在同徐为的相处以及前后的电话交流中,从未感受到他是一个精神病人。现实中,这个已近天命之年的男人热忱而有礼。我试图努力捕捉他“精神状况不稳定”的病态细节,但徒劳无功。事实上,当精神科医生们普遍认为他“符合出院条件”时,这样的尝试不免显得滑稽可笑。
回去的路上,杨卫华提及一审开庭后的一段经历。“当时我们庭审结束后一起吃饭,徐为刚开始就坚持要埋单。中间我就自己出来结了账,370块钱。事后他知道,抓着一把钱硬是要还给我。我们吃完饭,他还把剩菜打了包,说是带回去给病友改善伙食。”
瓢泼大雨中,杨卫华的车将徐为送回青春病院——那个他讨厌的、被剥夺自由的笼子。徐为打开车门在雨中奔跑,从门口小屋处的护工那里接过当天的药物氯丙嗪和水,一饮而尽。与我们道别后,他在大雨中穿过空荡荡的院子,跑回关了他12年、一天睡十多个小时的病房楼。
二审结束的一个多月后,徐为在电话里告诉我,判决结果还没有消息。他已经不再像一审后那般焦急,甚至一个电话都没给法庭打过。徐为知道,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有用的,只剩下等待。
徐为的命运,如同阻挠他下车逛街的大雨和时间一样,未能掌握在他自己的手里。他已经与众人无数次讨论过官司的结果。经历过大喜大悲,徐为已经有所准备。“要真失败了,”在我和杨卫华送他回康复院,下车前的最后一刻,他咧嘴笑着接过杨卫华的安慰:“也算是这一生来过,历练过。”
2015年9月18日,二审的结果传来。徐为败诉了。
(应受访者要求,徐为和迎春系化名)
记者/曾鼎
本文节选自《笼中病人》,原文刊载于《凤凰周刊》2015年第30期总第5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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