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家族信托的某部电视剧中,出现如此场景:
某位大亨为财富传承,设立了一笔家族信托,出于一些考虑,信托中约定:如果遗孀改嫁,信托基金不再向其分配。从而限制遗孀再婚。
2.1:什么是效力
财富规划的世界中,效力一定包含两个维度:
(a)法律效力:财富规划基于法律条文,这是基础。我们所设计的任何条款,首先在法律层面必须是有效的。
(b)执行效力:法律有效≠实际落地,我们还要评估,条款有多少可判断性、多少可执行性、以及执行的成本和难度。
2.2:我们的经历
以“遗孀改嫁”为例,实践中,我们也遇到过同样的需求。当时,我们问了委托人4个执行效力问题:
(a)改嫁的定义是什么:同居算不算、事实婚姻算不算、海外注册的婚姻算不算?
(b)改嫁的确认是谁的职责:受托人、监察人、投资顾问,谁来负责确认遗孀有无改嫁?抑或,受益人自行确认(革命靠自觉
);
(c)他有没有能力确认遗孀有无改嫁:
对于同居,是不是要安排一个狗仔队每天监督?
狗仔队的取证有没有法律效力,是否侵犯了他人隐私?
如果狗仔队和遗孀串通怎么办(这里可都是利益啊);
对于国内领证,谁有能力查询她的婚姻状况?
对于海外婚姻,全世界那么多国家和地区,谁有能力穷尽?
(d)即使就上述问题达成共识,成本谁来承担?责任谁来承担?
显然,这样的条款不具有执行效力。我们和委托人彻夜长谈,最终通过其他信托分配方式实现了委托人的意愿。
“信托是唯一可以与人类想象力相媲美的工具”,在这句话的引导之下,除了“遗孀改嫁不再受益”之外,从业多年,我们还经历过这些“天马行空”:
(a)子女热衷股票投资:信托约定,如果每年投资收益达不到一定标准,当年不得享受信托分配;
(b)子女希望创业:信托约定,如果每年公司收入/利润达不到一定标准,当年不得享受信托分配;
(c)家族企业即将传给二代,数个后人选谁接班成为难题:委托人希望约定,老大先担任公司CEO,如果任何一年家族企业ROE没达到15%,则受托人行使股东权利,撤掉老大,改任老二为CEO;如果老二没达成,则再换老三,循环往复。
这些“天马行空”的效力掣肘在哪里,你发现了吗?
归根结底一句话,人心向上,人性向下,这些条款的设计,虽有向上的美好愿景,却将财富传承与利益挂钩太紧密,可能引发更多的人性问题,得不偿失。
谈完信托,再来聊一聊保险。信托与保险的功能各有千秋,宜各取所长,这是我们的一贯宗旨(详见【统筹规划】信托与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保险固然不具有如此想象力的分配场景,但如果仅仅为了推销信托,就一味顺从,甚至“纵容”委托人“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为客户的财富传承埋下更大的隐患,那么当初,为委托人踏踏实实地设计一个保单规划,也许更适合客户吧。
◆ ◆ ◆ ◆ ◆
坤荣家族办公室,做严谨的资产保护

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系坤荣家族办公室合伙人蒲嘉杰先生
坤荣家族办公室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统筹规划服务,涵盖资产保护、税务筹划、资产配置等家族资产管理核心需求。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我们的专家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