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国函〔2023〕130号中的“信托登记”
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3〕130号)近日发布,在方案第二条第3点“金融服务领域”中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可以说是近年来最高级别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相关探索。
02
“信托登记”与“信托保密”

在过去,债权人通过工商登记仅能查询到有限合伙企业的LP系信托公司;未来,债权人可以进一步识别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LP实际系由信托计划出资,信托的保密性实际上相对是削弱了的。
03
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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