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五又来临,保持好心情;愿您有个愉快的周末!
为成功实施认证考察,机构、考察官和CARF 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须遵守相应的义务。
在认证考察之前以及认证考察过程中,机构须履行以下义务:
对于初次申请认证的项目必须将 CARF 标准运用于机构满6个 月才能进行现场考察认证。而且在认证授予的整个时期内必须始终保持与CARF标准一致。
认证考察前必须直接为患者提供服务6个月以上。
充分利用标准手册、认证准备手册和资源专家或 OKEWAY 顾问进行自检发现差距,采取行动弥补差距。
期望认证考察期三个月之前递交认证考察意向表。
根据发票条款支付认证考察费用。
认证考察前联系CARF资源专家或OKEWAY舜道询问有关标准的注解、条件、政策和相关程序的问题。
如果在递交认证意向表后,机构发生任何变故影响到机构实施有意义的认证考察的能力请联系CARF。
为考察团队准备所有记录、病历、报告和其他信息协助考察团队判断达标程度。提供机会给团队访谈患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员。
开放待认证项目的所有位点包括有项目员工工作的地方。
严格遵守在标准手册和认证意向表里所阐述的要求。
认证考察后,机构须负责:
通过填写问卷为 CARF 提供有关认证考察以及考察官的反馈信息。
就认证考察及其报告的任何问题联系CARF资源专家。
如果认证考察找到了某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请在 90 天之内递交质量改进计划。
在认证期内保持与标准的一致,尤其留意标准本身的更新。
在认证期内就重大事件与CARF保持沟通。
按要求向CARF提供必要的记录和报告,如《ACQR年度质量符合报告》。
如果认证项目在新的场所开展服务,根据 CARF 流程对新的场所进行扩展认证。
机构有权:
选择认证项目。
可以要求在获知分配的认证考察人员信息 14 个日历日内,在存在利益冲突情况下要求更换考察人员。
选择邀请参加认证考察介绍会和总结大会的人员。
接受或拒绝与认证团队分享完成的认证准备手册。
要求对一年、临时性的认证决定进行复核,就无效认证进行申诉。
在认证考察前后或当中随时联系CARF询问问题,表达疑惑。
随着我们的讲座的推进,您会越来越清晰地了解到您的机构,如果愿意踏上CARF质量完善之路,您会十分清晰您要承担的责任和您拥有的权利。
这是CARF一直秉承的“以人为本”的标准架构核心思想,CARF要求您的机构要以患者为中心,同时,CARF也是这样要求自己,要以您的机构的实际运行为中心。同样,OKEWAY舜道公司也将立足中国实情,以您的机构为中心,用您最熟悉最便利的方式,告诉您所需要做的以及您可以提出要求的内容。
尽管很多条款看起来有些复杂,但是我们会让您轻松面对,用合理的计划去分别落实这些被要求的责任,也会尽量为您争取到您机构应有的权利。
“远观其势,近取其质。
我们一起,走近CARF!”

“人生,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还有无限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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