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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电价后,储能“三充三放”真的更赚钱吗?

福建调整电价后,储能“三充三放”真的更赚钱吗? 川蜀恒沃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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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1月2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深化电力中长期、现货
11月2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深化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形成分时电价,进一步优化峰谷价差。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政策一经发布,引发了大家对福建省储能能否实现“三充三放”的广泛讨论。
首先,从调整的分时电价政策来看:
全省峰时段为10:00—12:00,15:00—20:00,21:00—22:00;
谷时段为0:00—8:00;
其余为平时段。
峰时段上浮幅度为58%,
谷时段下浮幅度为63%。
峰谷价比达到4.27:1。
设立尖峰电价,7—9月,11:00—12:00,17:00—18:00为尖峰时段,上浮幅度为80%。
若根据此条件,福建省工商业储能客户可实现三充三放充电策略。但是,实现“三充三放”后,储能的经济效益一定会更高吗?
我们来对比一下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和现行的文件《2023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的通知》(闽发改电力〔2022〕682号)》的异同,调整前后约定的分时电价如下图所示:


1、以前全年有尖峰,现在只有7-9月才有尖峰,其他时间段无变化;
2、以前的浮动系数为 1.8:1.6:1:0.4,变成了1.8:1.58:1:0.37;
如以11月福建国网代理购电价为例,平段电价0.64377元/kWh;
三充三放策略
假如配置2h储能系统,考虑尖段电价加权后,所谓的三段电价差如下:


加权的方法:
第一段:1h峰段、1h尖段放电,则放电价=(峰+尖)/2,价差=放电价-谷价;
第二段:与第一段类似;
第三段:因为只能充放1h,故采取峰平价差/2;
注:新政策下,按以上方式处理后,还得加权尖峰期和非尖峰期,总月份取11个月。(考虑储能仅运行330天)
可以得出结论:
1、两次充放下,福建的总价差仅在0.9元/kWh附近,这只是浙江的一半,新政策通过改变浮动比例虽然拉大了空间,但这点差距可以忽略不记;
2、三次充放下,总价差仍然只有1.04元/kWh,这个还是连重庆的1.2元/kWh都赶不上,并且储能做成了3次充放后,设备寿命将较现在严重缩短,等于用更短的时间、赚更少的钱....
综上所述,尽管本次政策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分时电价机制,保持了工商业用户平均价格基本稳定,有利于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但是目前看福建省储能经济可行性不高。从长远看,本次调整政策意义大于收益意义。
据悉,截至2023年10月,福建省与2015年末(“十二五”期末)比,调峰能力较强的燃煤机组比例由70%下降至37.4%而调峰能力相对较弱的核电比例达到14.5%,调峰压力增大,同时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装机比例达到19.2%,其出力与用电高峰时段不相匹配,并且,用电峰谷差大且时间长,2022年全省日用电最大峰谷差1447万千瓦,最大峰谷差大于1000万千瓦的天数有16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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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蜀恒沃
储能系统是一个可完成存储电能和供电的系统。本系统主要由两大单元组成:储能单元和监控与调度管理单元。储能单元包含储能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PCS等;监控与调度管理单元包括计算机、控制软件及显示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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