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纯租赁 业主支付固定租金,厂家提供设备及维保服务。业主享有储能产生的收 益,到期后归还储能设备,或出价买断。此模式对储能设备的性能和移动便捷性要求较高,适合轻资产运营或有临时用电需求的企业。
合同能源管理 由能源服务方投资购买储能设施,并以能源服务的形式提供给用 户。储能电站系统在谷时或平时电价时段存储电力能源,在峰时电 价时段向业主的负载供电。能源服务方与业主按照约定的方式(收益分成电价打折等)分享储能收益。
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租赁 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引入融资租赁方作为储能设备的出租方,减少业主或能源服务方的资金压力。租赁期内,能源服务企业负责建设运维;融资租赁方拥有储能资产所有权;业主拥有使用权,储能收益一部分作为还款,到期后可获储能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