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是由容器与管道相连接的组成一个整体出厂的撬装设备系统。安装在设备系统上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元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并依据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过制造监检。
为了更好理解相关标准和规范关于撬装设备的说明,收集了近期一些市场监管总局公众留言平台上的回复,请供参考!
留言一: 撬装设备监检问题1
我想问一下,撬装设备中有压力容器和管道,其中压力容器为外购,已通过容器制造单位所在地的制造监检,那么工厂内对压力容器和管道组撬后,是否还需要按TSG D7006对整橇进行制造监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回复:包含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机械设备系统,应按《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6〕46号)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可参阅《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释义。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6]46号)
留言二: 撬装设备监检问题2
目前我司已有一台撬装设备包含两台压力容器,在制造时,先进行了容器的监检,然后再进行撬装制造,并完成了整撬监检工作,且在撬装监检证书上注明了两台容器的出厂编号。现在由于客户需要,想单独购买一台撬装设备上的容器。请问若我司将该容器单独出售给用户后,重新生产一台设备恢复安装在撬装设备上,是否需要对撬装设备重新监检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回复:需要!
留言三: 撬装设备系统安装资质问题
总局领导您好!我公司为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制造单位,设备系统内包含A2级压力容器和GC1类的压力管道。1.请问如果取得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是否可以进行设备系统内的GC1压力管道和A2压力容器的安装工作?2.如果不可以,请问需要取得什么样的资质才可实施?谢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回复:包含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元件的设备系统,可以由持有系统设备中相应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进行组装,系统按照《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中关于元件组合装置的要求进行制造监检,或者由持有元件组合装置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进行组装,系统按照《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中关于元件组合装置的要求进行制造监检;或者由持有系统设备中相应级别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在该设备系统的安装施工现场组装,系统按《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相应要求进行安装监检。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的使用登记按《质检特函〔2016〕46号》的要求执行。
具体要求可见下图:


留言四: 撬装设备系统注册登记问题
总局领导好:我公司新装一撬装设备(里面含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容器由厂家A制造并出具制造监检证书,然后容器和管道是由厂家B在预制场组装成撬,并出具了"(压力管道)委托制造监检证书",请问凭这两个监检证书,是否可以直接注册登记?请不要回复查阅《质检特函〔2016〕46号》相关要求,已经学习了《质检特函〔2016〕46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回复:安装在设备系统上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元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并依据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过制造监检。包含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元件的设备系统,可以由持有系统设备中相应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进行组装,系统按照《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中关于元件组合装置的要求进行制造监检,或者由持有元件组合装置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进行组装,系统按照《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中关于元件组合装置的要求进行制造监检;或者由持有系统设备中相应级别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在该设备系统的安装施工现场组装,系统按《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相应要求进行安装监检。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的使用登记按《质检特函〔2016〕46号》的要求执行。
留言五:压力管道元件、撬装设备压力管道移装问题
总局领导好。
问题1,某单位因生产设备搬迁,需在新址安装压力管道,但仍想将原址的压力管道上的阀门拆除后用于新址的压力管道安装。拆除的阀门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证书等)完整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产品标准规定。阀门上的产品标志清晰,阀门上的材质/炉号/商标等标志可追溯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阀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适用介质范围符合新址压力管道的设计文件规定。请问该阀门能否用于新址压力管道安装?
问题2,该单位的撬装设备也要搬迁到新址,该撬装设备上含有压力管道,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符合质检特函[2016]46号文件规定的撬装设备压力管道制造监检证书,并已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该撬装设备压力管道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有效期内能否进行整体移装并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问题3,如对该撬装设备压力管道采取拆卸移装,移装后仍按原来的结构恢复安装并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实施检验且检验合格。该撬装设备压力管道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有效期内能否进行拆卸移装并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回复:关于特种设备移装、移装变更请查阅《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2.13、3.8.2相关要求。
信息来源:“临渭特种设备安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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