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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天地 | 电梯使用单位一定要了解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中电梯条款新变化

法规天地 | 电梯使用单位一定要了解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中电梯条款新变化 湖南省特种设备协会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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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电梯作为公众日常接触最频繁、安全风险感知最直接的特种设备,是本次修订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重点关注对象之一

电梯作为公众日常接触最频繁、安全风险感知最直接的特种设备,是本次修订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重点关注对象之一。本次修订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4号)为核心驱动,聚焦责任体系重塑、风险管控升级、登记流程优化等关键环节,针对电梯类设备推出了多项具体调整。


电梯相关条款逐条对比

以下以条款功能模块为纲,逐项对比新旧版本在电梯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与差异。


电梯使用单位界定



对比项

TSG 08-2017(旧版)

TSG 08-2026(新版)

变化要点

新安装未移交的电梯

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延续)

无变化

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电梯

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是使用单位(明确为第一责任人)

措辞从“物业服务单位”调整为“物业服务企业”,强调主体责任,新规要求物业必须落实管理人员公示、每日检查、全程监督维保等硬性要求

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

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

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延续)

无变化

非物业管理小区的电梯

业委会可认定为使用单位(解读中明确)

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全体业主承担使用单位责任

从解读层面提升至正式条款层面,表述更为明确


改动意义:新规将物业公司正式确立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堵死了过去“物业推维保、维保推物业”的推诿空间。根据新规第三条,住宅小区的电梯,使用单位为物业服务企业;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全体业主承担使用单位责任。维保公司仅对维保质量负责,电梯整体安全管理的责任牢牢落在物业身上。这一调整明确了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归属,为业主维权提供了法定依据,业主有权查阅电梯安全记录、投诉隐患、监督履职。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设置



对比项

TSG 08-2017(旧版)

TSG 08-2026(新版)

变化要点

岗位架构

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职责划分较笼统)

安全总监(新增)、安全员(从“安全管理员”调整而来)

岗位体系重塑,新增高级管理层岗位

电梯逐台责任

未明确

要求逐台(套)明确负责人员,实现设备管理“一对一”闭环

责任具体到每一台电梯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普通小区)

使用总量20台以下的单位可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可以不取得资格证书

根据小区规模、电梯数量,配备兼职管理人员,不用强制全部专职

基本延续,但配套制度更加完善

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未作特别规定

学校、商场、医院、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必须配备持有效资质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新增分类分级要求

管理人员公示

未明确要求

管理人员的姓名、具体负责内容必须在轿厢内公示

新增透明化要求


改动意义:新规在电梯安全管理领域首次明确安全总监岗位,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三级责任体系,每一台电梯都要对应具体的管理人员,责任到人、全程留痕。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强制配备持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体现了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理念。管理人员在轿厢内公示,增强了透明度和业主监督能力。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对比项

TSG 08-2017(旧版)

TSG 08-2026(新版)

变化要点

管理制度体系

含“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升级为“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制度”

从隐患排查单维度升级为风险前置辨识+日常排查+分级治理的全链条

安全技术档案

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设计制造资料、安装改造资料、检验报告、日常使用记录、维保记录、安全附件校验记录、故障事故记录

新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相关工作记录,要求动态更新

风险管控纳入档案管理

电梯日常检查

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

物业服务企业须落实每日检查

检查频次和主体更加明确

维保监督

规定维护保养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须全程监督维保,物业对电梯整体安全管理负责,维保公司仅对维保质量负责

责任分工更加清晰


改动意义:旧版电梯管理主要依赖年度检验和隐患排查,属于事后被动管理。新规将电梯管理升级为“风险前置辨识—日常排查—分级治理”的全链条体系,首次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纳入强制性要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纳入安全技术档案并动态更新,确保电梯从日常运行到定期维保的风险管控全程可追溯。




电梯自行检测与使用标志



对比项

TSG 08-2017(旧版)

TSG 08-2026(新版)

变化要点

电梯自行检测

未明确规定自行检测流程

新增电梯自行检测后换标流程

自行检测结果与使用标志更新联动

使用标志管理

规定电梯须悬挂使用标志

自行检测合格后须及时更换使用标志

检测与标志管理闭环


改动意义:随着电梯检测改革的深入推进,新版规则首次明确了电梯自行检测后换标的具体流程,将自行检测结果与使用标志管理形成闭环,确保电梯使用标志始终反映设备最新安全状态。




电梯登记与变更管理



对比项

TSG 08-2017(旧版)

TSG 08-2026(新版)

变化要点

使用登记申报

未明确线上优先

优先网上申报,在线可核验材料不得要求线下重复提交

数字化便利化

共有产权电梯变更

流程不够明确

变更使用单位时,新单位凭产权证明和有效期内检验报告即可办理,无需重复检测

简化变更登记流程

停用启用管理

停用规则相对笼统

停用1年以上启用时,自行检查后办理手续(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分场景精细管理

公告注销/停用

已有规定但表述笼统

使用单位注销、倒闭等情形下未办理注销的,登记机关可公告注销、停用(公告期不少于30日)

更加规范可操作


改动意义:新规优化了电梯使用登记流程,推行网上申报、在线核验,简化材料提交要求,细化了变更登记、停用、注销、证书补领等业务办理流程。共有产权电梯变更使用单位时无需重复检测,减轻了业主和物业的负担。




电梯应急预案与演练



对比项

TSG 08-2017(旧版)

TSG 08-2026(新版)

变化要点

应急预案演练

规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记录

演练频次和要求更加明确


改动意义:旧版仅原则性要求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演练,新版将演练频次明确为“每年至少一次”,并要求记录存档,增强了可操作性。




电梯安全隐患处置



对比项

TSG 08-2017(旧版)

TSG 08-2026(新版)

变化要点

隐患分级处置

未明确分级流程

一般隐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扩大升级;严重(重大)隐患:由安全总监组织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并上报主要负责人,消除后方可恢复使用

分级处置规范化


改动意义:电梯作为高频使用的公众设备,隐患处置时效性至关重要。新规明确了电梯安全隐患的分级处置流程,严重隐患由安全总监组织研判并上报主要负责人,消除后方可恢复使用,从制度上保障隐患处理不拖延。




电梯报废管理



对比项

TSG 08-2017(旧版)

TSG 08-2026(新版)

变化要点

报废情形

规则笼统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经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评估结论为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报废管理规范化

老旧电梯更新

未作专门规定

配合住建部门全面摸排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底数,依法依规推进更新改造

配套监管措施协同推进


改动意义:新版首次明确电梯报废的具体情形,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且检验不合格或安全评估为不能继续使用的电梯,强制报废并办理注销。配合住建部门对15年以上老旧电梯的摸排和更新改造,形成了从评估到报废再到更新的全链条管理。


改动意义总结

(一)责任归属从“模糊”到“清晰”

旧版在住宅小区电梯的责任主体界定上存在模糊空间,实践中“物业推维保、维保推物业”的现象普遍存在。新版第三条以官方条款形式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的电梯,使用单位为物业服务企业;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全体业主承担使用单位责任。物业公司作为电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地位被正式确立,业主有了明确的投诉对象和维权依据。

(二)管理体系从“被动”到“主动”

旧版电梯管理主要依靠年度检验和事故后处置,属于事后被动管理。新版引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将电梯安全从“被动应付检查”转变为“主动日常管控”。物业必须落实每日检查、全程监督维保等硬性要求。这一转变将电梯安全管理的重心从事后前移至事前和事中,从“有没有制度”深入到“制度有没有真正运行”。

(三)管理透明从“模糊”到“公开”

旧版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信息不要求公开公示,业主无法知晓电梯由谁负责。新版要求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具体负责内容必须在轿厢内公示,业主有权查阅电梯安全记录、投诉隐患、监督履职。这一举措大幅提升了电梯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分类监管从“一刀切”到“精准化”

旧版对不同场所电梯的安全管理要求基本统一。新版首次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普通居民小区可配备兼职管理人员,而学校、商场、医院、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必须配备持有效资质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这体现了“高风险严管、一般风险规范”的分类监管理念。


电梯使用单位需重点关注的工作

2026年5月1日新规施行后,电梯使用单位(特别是物业服务企业)需重点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 明确电梯安全责任人:按照新规要求,建立“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三级责任体系,逐台电梯明确安全员,并在轿厢内公示管理人员信息。

  • 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纳入安全技术档案,并根据设备参数、使用环境变化及时动态更新。

  • 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每日检查、每周排查、每月调度,确保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运行。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演练:演练须记录存档,不得流于形式。

  • 规范自行检测和换标流程:电梯自行检测合格后须及时更换使用标志,确保检测结果与标志管理形成闭环。

  • 梳理老旧电梯状况:对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摸排,依法依规推进更新改造,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信息来源:广东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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