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需提供的信息(职工的工号、姓名、车间,简要的疑问依据或比较对象)。
2.办理流程:提供工资单依据(明确具体项目、金额以及携带手账等依据)→与劳人科相关主管人员核对(如不清楚具体联系人,可与臧锐锋联系)→简答疑问或提供解决方案(根据反馈内容提供主管人员联系方式)。
3.注意事项:①职工必须如实反馈信息并提供依据;②如遇办理人员出差,可留联系方式,简答后回复;③每月开支前三天(12-14日)、给集团公司报表前三天(26-28日)不办理。
4.职工到湖东区机关办公楼二楼221房间(市电:0352-7288203,路电:029-88203)办理,办理人:臧锐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