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家属人员、关系证明办理流程
1.职工需手写复印档案材料相关内容的申请。
2.职工携带相关证件(工作证、身份证)到湖东区办公楼1楼107室(市电:0352-7288323、路电:029-88323)办理,办理人:李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