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病”,守好“廉洁关”,段纪委提醒广大干部职工:坚守理想初心,弘扬清风正气,过节不忘纪律规矩,守住底线不触 “红线”,共筑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月饼券、蟹券等消费卡券,或利用微信、支付宝、网购邮寄等方式“隔空”收送节礼。
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严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
六、严禁脱岗、漏岗。
七、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
八、严禁违规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车。
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
十、严禁酒后驾车。
十一、严禁餐桌上的浪费或其他奢侈浪费行为。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皓月当空,是亲情的召唤
国旗飘扬,是初心的颜色
莫让人情往来模糊界限
莫让节日欢愉松懈防线
愿您与家人相伴,与廉洁同行
赏一轮明月,守一世清明
编辑 | 周蕾 刘博
校对 | 于剑飞 郭辉
审核 | 乔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