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为常态化长效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做如下提醒:
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等,坚决抵制各类隐形变异的 “人情往来”,不碰廉洁 “高压线”。
二、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搞特殊待遇,不越公私界限。
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四、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严禁赌博、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五、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机敛财、变相收受礼金,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六、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排派班管理制度。严禁虚报冒领、克扣节日加班费、用加班费送“人情”。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佳节至,廉洁记,八项规定要牢记
不送礼,不宴请,公私分明守底线
公车用,守规矩,公款一分不浪费
慎言行,不越界,赌博酒驾坚决戒
勤修身,守初心,清风正气伴我行
编辑 | 刘博 袁宗迪
校对 | 于剑飞 郭辉
审核 | 乔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