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月20日,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岳阳实际,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理顺职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市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32个(含直属特设机构1个)。
——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组建市农业委员会。将市委农村工作部(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市农业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农业局、市委农村工作部(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商务局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建市政府外事旅游侨务办公室。将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职责、市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政府外事旅游侨务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旅游局。
——组建市商务粮食局。将市商务局的职责、市粮食局的职责、市招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商务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招商局。
——组建市教育体育局。将市教育局的职责、市体育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教育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将原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管理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原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垂直管理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可使用市物价局名称开展工作。
——将市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将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局。不再保留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学技术局对外可使用市知识产权局名称开展工作。
——将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政府研究室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并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挂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将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机构个数。
市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32个(含直属特设机构1个,详见附件)。
附一:改革后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及其他机构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监察局(挂市预防腐败局牌子)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政府研究室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委员会(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粮食局
市教育体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市版权局牌子)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政府外事旅游侨务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机构个数。
市监察局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挂市预防腐败局牌子,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机构个数。
(二)、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其他机构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也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市委机构序列。
附二:职能职责变化和部分单位级别调整
组建市投资促进事务局,为市商务粮食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改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机构规格由副处级降为正科级.
将市地方海事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暂保留正处级.
将市公路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暂保留正处级.
将市房地产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暂保留正处级.
将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财政局,更名为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仍为市财政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将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财政局,仍为市财政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将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农业委员会,改为市农业委员会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农业委员会,改为市农业委员会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将市风景园林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为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将市农村经营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农业委员会,更名为市农村经营服务站,为市农业委员会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城市公交管理局(市城市公交执法支队)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其余职责整合,组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城市公交管理局(市城市公交执法支队)。
将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将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市能源生态局)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市能源生态局)。
将市水资源管理处(市供水用水管理处、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水务局,不再保留市水资源管理处(市供水用水管理处、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
将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的职责划入市财政局,不再保留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将市农村公路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其余职责划入市公路局,不再保留市农村公路管理局。
将市社会救助局的职责划入市民政局,不再保留市社会救助局。
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并受其委托对属地文化市场实施综合执法,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