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车改
备受关注的公车改革正在湖南稳步推进,已进入实施阶段。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详细解读了湖南的公车改革办法。据介绍,社会化、市场化是此次改革的关键。

解读湖南车改
1、一般公务用车将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
2、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
一般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的公务出行鼓励利用公共交通服务;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外的公务出行,按照差旅相关规定执行。
下乡、近距离出差等公务出行,鼓励公务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保留车辆出行。
3、改革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及其他车辆。其中:
省直党政机关本级: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用车与应急用车;
各市州、县市区:在保证节支率不低于7%的前提下,可按不超过现有一般公务用车数的30%核定本级(不含乡镇)保留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各乡镇:在不新增车辆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不超过2辆核定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部分版图面积大、交通条件差且人口数量多的乡镇核定保留不得超过3辆;
执法执勤部门: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并且仅限于11个部门(系统),即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交通(海事)、农业、税务、工商、林业、食品药品监管。
允许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与部分具有接待职能并设有专门接待机构的单位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保留数量单独核定。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不突破现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数量,从严从紧核定保留,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逐车审定。
4、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
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长沙城区内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
全省(不包括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地区)按照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交通补贴130%的标准执行,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地区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交通补贴的150%。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单位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
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
人员
属于参改单位的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全部参加改革。
鼓励省属厅(局、委、办)机关单位正职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州和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等参加车改。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在不低于评估价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财政。
对于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安置:竞聘上岗、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问一问,车补是否成变相福利?
1有些省市车补标准顶格,是否成变相福利
中央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8档不等。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
2级别低出行多车补少,如何破?
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
车改中统筹资金的制度设计即是用于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的。“考虑到不同工作岗位公务出行的差别,有些公务员级别低但出行多,单位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统筹一部分补贴,充分自主。”
据了解,有些地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
3压减公车数量会否影响正常执法?
相关负责人专门向记者回应,国家认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主要有17个,这些部门的各级执法执勤用车这一次也进行了大幅压减,只允许保留在一线执法岗位,且必须标识化喷涂。此外,还有环保、价格、国土等十几个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职能,但并没有配备执法执勤车辆。这些部门的行政执法出行由地方建立的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统一保障。
4防止“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
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比一比,各省车补哪家强?
中央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8档不等。湖南正是将之细分为了4等,与相邻的湖北、江西相比,厅级、处级、科级均相同,仅科员一档略有增加,或可满足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的需求。
部分省市车改补贴标准 |
重庆市 |
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及以下650元。 |
陕西省 |
正厅局级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
广东省 |
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
湖北省 |
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
安徽省 |
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
山东省 |
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
广西 |
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
贵州省 |
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
四川省 |
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工勤人员300元/月。 |
内蒙古 |
正厅级1950元,副厅级18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处级1050元、正科级750元、副科级60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
云南省 |
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
湖南省 |
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
江西省 |
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
来源:长沙晚报官方微信综合长沙晚报、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