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岳幕阜山为充分选出丰富多样的媒体宣传内容,调动社会各界和内部员工对宣传景区的积极性,现面向全社会、内部员工,对提供内容和扩散推广实施奖励,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稿件内容及形式
主要为有关天岳幕阜山的人文地理、自然景观、奇闻趣事、游历攻略、景城美食、游客体验等内容。形式多样,图、文、视频均可。
天岳幕阜山的区域概念:天岳幕阜山山脉及天岳幕阜山周边乡村。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社会人士、内部员工。内部员工是指岳阳市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奖励对象为个人,而非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
本年度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媒体、组织等,在合作范围内的图、文、视频等素材,不计入激励范围。
三、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稿酬奖励
1、原创约稿、投稿
对于作者的原创文章,其内容在规定范围内,文章独立完整成文,在“天岳幕阜山”公众号上或其他各类媒体发布给予以下奖励,“天岳幕阜山”后台时间计算一律依据发布后从第二天8时开始计时统计:
发布平台 |
要 求 |
稿 酬 |
“天岳幕阜山” (tianyuemufushan) |
72小时之内,后台统计阅读量达到3000 |
100元/篇 |
| 72小时之内,后台统计阅读量达到5000 | 200元/篇 | |
72小时之内,后台统计阅读量达到10000 |
300元/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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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小时之内,后台统计阅读量达到50000 |
800元/篇 |
|
72小时之内,后台统计阅读量达到100000+ |
2000元/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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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新(自)媒体 |
根据平台72-84小时的后台数据截图作为凭证(含阅读及转发分析数据图),阅读量及奖励同上,弄虚作假不予奖励且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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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媒体(含报刊、电视、网站及官媒公众号) |
国家级一级页面原创发表2000元/篇、省级或二级页面发表800元/篇,市级发表400元/篇,根据公司通稿转载一律适用400元/篇,市级以下不予奖励 |
|
2、提供素材
主要是指采用在“天岳幕阜山”公众号(tianyuemufushan)上的投稿\约稿部分素材,对于采用部分素材或提供信息源经采用在公司自媒体及其他媒体上发布的,给予以下奖励:
类别 |
标准 |
单篇被“天岳幕阜山”自媒体或其他媒体采用并发布的 |
50元/篇 |
| 一次发布应用多个素材 | 30元/人/次 |
| 一次发布应用单个素材 | 10元/人/次 |
四、官方微博稿酬奖励
1、原创短篇微博
对于原创的短篇微博加配图,其内容在规定范围内,一经转发给予以下奖励:
发布平台 |
具体要求 |
非公司宣传岗位本职人员 |
被公司官方微博转发 |
48小时内,阅读量达到1000 |
50元/篇 |
48小时内,阅读量达到2000 |
80元/篇 |
|
其他微博的原创微博 |
48小时内,转发量达到50 |
50元/篇 |
48小时内,转发量达到100 |
100元/篇 |
|
其他账号转发公司官方原创微博 |
48小时内,转发量达到50 |
50元/篇 |
48小时内,转发量达到100 |
100元/篇 |
五、稿酬奖励兑现
稿件登记日期:每月1日至25日为当月征稿、审核日期,26日至当月月底为稿件信息数据统计期,稿费也于这期间支付,当月25日统计未予截止的计入次月的统计周期中。
奖励稿件收集工作主要由岳阳市天岳幕阜山市场营销部负责,稿件一经选用,公司享有使用权,用于制作或多次发表不再重复奖励,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六、本奖励办法自2016年5月10日起执行,试行至2016年12月31日,如有修改完善以公司平台实时发布通知为准。
七、天岳幕阜山官微平台:
新浪微博:@天岳幕阜山国际度假旅游区
微信公众号:“天岳幕阜山”(tianyuemufushan)
详情咨询:0730-8200992
投稿联系:173694317@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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