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阅读原文”打开新页面

临湘 一“校车”超载200% 司机被判入狱
违规使用小型面包车充作校车,为图方便超载行驶接送学生上下课,司机张某某最终因自己漠视交通法规的行为付出了自由的代价。3月31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10日11时至12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共计四次,接送学生往返于临湘市群强路学生之家家教园和临湘市实验小学之间。12时20分许,当被告人张某某驾车行至临湘市南太路红绿灯处时,被交警查获。经清点,该车辆载7人,实载23人,超过核定载人数228%。

据悉,今年以来,临湘法院积极参与全市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对危害交通安全类案件做到了快审快结,仅三个月便立案危险驾驶案11件,其中已经作出判决8件,均对危险驾驶司机判处实刑。有效惩治了破坏交通安全的危险行为,为人民群众安全、舒适地出行的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次庭审,法院与市教体局校车管理机构进行联动,组织了城区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各乡镇校车办负责人及车队队长近百人旁听了庭审,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法官提醒: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对于孩子的安全保障尤其是交通安全的保障丝毫容不得马虎大意。请各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关注中小学生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潜在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来源:临湘法院 作者/黄傲杰)
岳阳县一男子假借办理出国劳务诈骗近16万获刑罚金
假借办理出国务工为由,姜某向多人收取押金用于个人开支,最终获刑又罚金。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5年至2016年期间,姜某通过以招工去马尔代夫、马来西亚务工为由,先后向多人收取出国务工押金,押金数额达156900元人民币,后又以满员、安排去其他地方为借口,以各种理由推延出国时间,而将押金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7月21日,姜某被岳阳县公安局抓获,随后被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犯诈骗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在未取得出国务工中介资格或授权的情况下,假借办理出国务工为由,骗取他人财物用于个人开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对于自己的行为,姜某当庭自愿认罪。

法官提醒:对于介绍出国务工的单位或者个人,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取得出国务工中介资格或授权,可以要求其出示公司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以及雇主签订的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其次,一定要签订《外派劳务合同》以及《雇佣合同》,并且内容要和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最后,保证金的缴纳标准是国家规定的,不要随便交费,交纳各种费用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收据。(来源:岳阳县人民法院 作者/罗焱茂)
>>>精彩内容请点击:
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公益事业等领域,岳阳全方位探索军民融合

来源∣岳阳广电全媒体中央厨房(综合)
编辑∣泠月


岳阳广电
丰富 权威 及时
岳阳最具影响力新闻媒体

岳阳广电客服微信/QQ:848049503
咨询热线:0730-2959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