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阅读原文”打开新页面

这些食品不合格被通告,岳阳2企业加工的萝卜上榜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等9类食品66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岳阳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萝卜脆、湖南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萝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判定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标称岳阳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四川特产美食商城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酱香萝卜脆,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1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10%;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检出值为0.60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3g/kg)高1倍;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7,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70%。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标称湖南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香炜灵食品专营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香辣萝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6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60%;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40%。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岳阳市食药监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5月31日前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并向社会公布。(来源:新湖南 记者/李传新)
岳阳楼区启动315宣传,销毁假冒伪劣商品90万元
3月14日,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步步高广场举行。区领导徐平、张雪梅、邓群政、邓建华,市工商分局副局长杨彦华等出席启动仪式。此次活动紧贴今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主题,以多种形式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启动仪式现场,区工商分局、消委、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等11家职能单位设立法律法规宣传展板、消费投诉、假冒伪劣商品展示、食品药品安全投诉台等现场为消费者答疑解惑。此外,活动还通过开展12315局长接待日、重点消费领域专项监督、消费维权惠万家等7项内容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市场消费信心,让广大消费者知道自己的权利,让广大经营者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推动岳阳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徐平要求,要大力宣传新《消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即将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工作要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要履职到位,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市场环境,高扬维权旗帜,保障民生利益,切实维护网络商品交易秩序。要服务谋篇,开展网商大走访、大服务活动,指导电商办理证照、注册商标,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壮大,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通过网络实现自主创业就业。
当天下午,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局、区质监局、区消委对依法收缴的一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涉及金额90余万元。(特约记者/吴鹏翔 龚卓)
南湖新区开展3·15活动,收缴假冒伪劣商品82件


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3月14日,岳阳南湖新区工商分局上街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中,该局在城区主街旁设立宣传咨询台、消费者权益投诉台、法律援助台、假劣识别台,工作人员为广大市民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宣传、讲解日常消费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等宣传资料,同时接待消费者投诉建议、解答市民法律咨询,详尽诠释其关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月27日至3月14日期间,该局工作人员依法检查辖区内的经营户1631户,发放宣传单、消费维权手册1200余份,收缴假冒伪劣商品82件,立案查处2起,有效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和好评。(记者/宁平 通讯员/杨晨牧 朱建德)
>>>精彩内容请点击:

来源∣岳阳广电全媒体中央厨房(综合)
编辑∣泠月


岳阳广电
丰富 权威 及时
岳阳最具影响力新闻媒体

岳阳广电客服微信/QQ:848049503
咨询热线:0730-2959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