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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律师胡定锋:我所见到的“鸿茅药酒”事件始末

岳阳律师胡定锋:我所见到的“鸿茅药酒”事件始末 岳阳广电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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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6时,谭秦东与律师胡定锋一起乘坐飞机返回广州

此前,撰文吐槽鸿茅药酒后被跨省抓捕的谭秦东,被取保候审,走出了内蒙古凉城县看守所。

4月17日下午,谭秦东(左)被取保候审,与胡定锋律师在内蒙古凉城。

连日来,由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谭秦东曾在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获得硕士学位。谭秦东的代理律师胡定锋,是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主任。记者了解到,胡定锋同时还是湖南湘阴县政协委员。

在谭秦东和胡定锋登机前,记者通过电话对他俩进行了专访。

谭秦东乘飞机回广州前接受采访。胡定锋供图

对话谭秦东

记者:你为什么要在网上发文章,而且标题提及“毒药”两字,是为了博取眼球吗?

谭秦东:当时在朋友圈看到一篇比较火的医药类科普文章,一位医药圈的朋友就建议我也写一篇。我的印象中鸿茅药酒广告打得很响,就在网上搜索了它的相关资料和文章,想从科普的角度谈谈鸿茅药酒夸大药效和虚假宣传。

我博取的是老年人,特别是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这些人的眼球,如果不用刺眼的标题,就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还会一如既往地去买这种药酒来喝。

记者:后悔写这篇文章吗?

谭秦东:不后悔,为什么后悔?人这一辈子,总要说两句真话、干两件有意义的事情,刚好我就做了。

记者:有没有想过因为一篇文章会被警方抓捕?

谭秦东:我是运气不好,有这么多人写了批评性的文章,却独独抓了我(笑)。

我认为事有蹊跷,在抓我进去时,仅仅只有2000多的阅读量的文章,怎么可能造成1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回过头来一想,因一篇标题敏感的科普性文章,千里迢迢赶到广州抓人,有一种杀鸡骇猴的感觉。我比较困惑的是,他们是否想利用我这个草根小医生作典型,用来警示整个医生行业,让全行业都不敢说真话。

记者:从看守所出来,你现在的心态是什么?

谭秦东:大悲大喜、峰回路转,这两个成语可以形容我的感觉。

记者:经历这近100天的拘禁,自由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谭秦东:新生,以及珍惜现在的生活。

记者:取保候审,意味着你还有着失去自由的可能?

谭秦东:已经有心理准备,但我更愿意相信这个社会是有公平正义的。

记者:如何看待现在各方的关注?

谭秦东:我相信这次如果没有网民和媒体的关注,我不可能得到阶段性的取保候审。

记者:这次经历了这么多,对以后的生活有信心吗?

谭秦东:有,还是会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好医生,多做公益回报社会。

湘声头条:现在即将登机回家,你的心情如何?

谭秦东:昨天刚出来时心情激动,还未从被拘禁的状态中调整过来,有些言不达意,语速也缓慢,感觉都十分凝重。到今天心情慢慢平复下来,非常期待见到自己的家人,希望飞机早点起飞尽快到家。

胡定锋是广东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是湖南湘阴县政协委员。

对话胡定锋律师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接受代理此案的?

胡定锋:我是在1月20日左右接受此案的代理,我的一位朋友是谭秦东家属的亲戚,于是将我介绍给了谭秦东家属。一接触到这个案件,我就感觉有些离谱。

记者:当时,你是如何分析案件的?

胡定锋:我认为,谭秦东的撰文就是一个科普类的文章,对鸿茅药酒并没有恶意抹黑。文章目的是明确地告诫老年朋友,尤其是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不要轻信鸿茅药酒的虚假广告,这类广告有误导购买的嫌疑。谭秦东在文中所运用推理的医学论据事实,对鸿茅药酒并没有危害。

文章标题中“毒药”的措辞,用得不妥,是带有情绪化的表述,但这并非是捏造事实。一方面,从客观上来说此文不存在捏造事实的行为。《刑法》第221条中明确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我认为,文章中只是质疑鸿茅药酒“包治百病”“放大疗效”等问题,不存在捏造事实的情况。另一方面,从主观上来说,他并非使用攻击性的语言故意抹黑和解读鸿茅药酒,只是指明它存在虚假广告的客观事实。

记者:你第一次见到谭秦东是什么时候?

胡定锋:我们第一次会面是在1月26日,当时他的状态还好,认定自己无罪,也坚信自己很快就可以出来。他认为自己的文章不可避免地影响了鸿茅药酒的商品信誉,但却没有恶意,并非故意抹黑。

记者:近100天来,你主要围绕哪些方面开展工作?与哪些方面进行了交涉?

胡定锋:我首先与办案单位取得联系,进行沟通。一是撰写了律师辩护意见书;二是申请了谭秦东的取保候审;三是以谭秦东的名义撰写和提交了比较全面、详细的申诉书。

但是,办案单位对我们提交的申诉书文件,并未仔细研究,更多的是关注所在单位领导的看法和意见,以及鸿茅药酒方的态度。这导致第一次的取保候审没有做成,如果当时取保候审通过的话,可能后面就不会引发媒体关注,更不会导致如此大的舆情。

记者:你与鸿茅药酒生产企业交涉过吗?

胡定锋:我们曾通过一个中间环节,申请见面沟通,但被拒绝了。

记者:在与当地警方和检方交涉过程中,你感受如何?

胡定锋:警方的态度十分明确,取保候审需要鸿茅药酒方面的同意,反之,则没有希望。他们认为这个案件应该“快审快结”,并尽快移送检察院。他们还和我们说,必须做有罪辩护,他有一个好的认罪态度,才能够“尽快判”“轻点判”。

记者:你一直主张做无罪辩护,曾说如果要做有罪辩护,宁愿选择不接受委托?

胡定锋:从专业角度来说,我感觉此案做无罪辩护难度更小,有罪辩护难度大一些。更何况,如果做有罪辩护,我很难说服我自己。

我与谭秦东在3月12日的第二次会面时,他的情绪有一些波动,态度发生了转变。他说:想尽快出来,只有快点认罪,不然判得更重。

因为那时,当地办案人员私下给谭秦东家属推荐了一位在凉城的委托律师。那位王律师与我的办案思路有分歧,他主张有罪辩护,尽快认罪趁早出来。这直接导致原本已经交给办案单位的无罪申诉书,又撤了回来。我当时沉思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向谭秦东的妻子说,如果这样就没必要(让我继续辩护),您让这位律师作辩护算了。

记者:当时主要考虑到什么,打算放弃辩护吗?

胡定锋:第一,是自己的观点得不到采纳;第二,我的辩护意见,可能会让谭秦东的判处更重。因为王律师本身与当地办案机关更为熟悉,那边已经向王律师表态,只要认罪,就会快审快结,尽快出来。

记者:谭秦东一案近3个月悄无声息,是什么原因导致突然成为舆论焦点?

胡定锋:我认为此案属于典型的公众案件,也是一个典型的法制新闻。之所以能成为舆论焦点,有多方因素。第一,社会舆情对药品虚假广告、保健品市场乱象早已深恶痛绝,希望政府能出面,出台相关整治措施;第二,鸿茅药酒这样的大企业,将原本属于民事侵权的案件上升到刑事犯罪的地步,让公民对自身的言论自由产生怀疑。近年来针对鸿茅药酒的批评报道不断,但造成的影响却不大,引人深思。

记者:你认为谭秦东在这件事中有无过错?公众如何合法地行使表达权?

胡定锋:公众在网上发表批评文章时,应注意自己的措辞。既要能达到警示的目的,又要不构成损害名誉权和商品声誉,这个边界需要公众自己去把握。

消费者拥有表达自身看法的权利,但本案中,谭秦东是作为一个医生,在告诫消费者鸿茅药酒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我认为应该给予更为宽松的环境,要适用刑法的“谦抑”原则,能采取其他手段规范的,就不宜使用刑法去对付。

记者:重获自由的谭秦东状态怎么样?

胡定锋:昨天下午6点左右,他从凉城县看守所出来时状态非常不好。里外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他看起来已与社会脱节。后来在看到一些媒体的报道,尤其是最高检以及公安部对此事的关注后,情绪逐渐稳定。

记者: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胡定锋:现在还是一个逗号,并非最终结论。凉城县检察院和公安局现在还在限时一个月的补充侦查过程中。一个月后,要么继续移送检察院,要么就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移送。如果是后者的情况,那才叫做正式获得自由。我们要以他们的具体通知为准。

记者:从法律专业角度看,警方跨省抓捕是否涉嫌滥用权力?

胡定锋:跨省抓捕本身在程序上不存在问题。此案最大的问题在于立案不严,刑事案件在立案后要启动司法侦查程序,利用各种侦查手段,可能会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立案时,对现有的犯罪证据需要具体研究,如这个人到底能不能抓,抓了后是否可以移送起诉等等。

记者:下一步,你打算怎么代理此案?

胡定锋:继续配合办案单位对案件的侦查,做到随传随到。同时,会针对整个案件是否构成犯罪,向办案单位提供一个完整的意见。根据下一步公安机关侦查的结果,开展相关工作。

记者:你认为此案是因为舆论关注才出现转机的吗?

胡定锋: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这个案件取得现在阶段性的进步,媒体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有一点必须明确的是,谭秦东的行为并未达到犯罪的标准。只是说,如果没有媒体和社会各方的关注,这个案件可能会拖更长的时间。

最高检和公安部的关注,让我们可以通过此事,看到司法的进步。我们希望能通过这一个案促进食品药品行业的管理,也可让更多人了解,在刑事诉讼中如何正确使用法律。(湘声报 

鸿茅药酒事件全梳理

 导语:一起案件,连日来引发关注。去年12月19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称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实际上是酒剂类中药,成分中含有多种毒性中药材,并在标题上指鸿茅药酒是“毒药”。今年1月10日,谭秦东在自家楼下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警方带走,此事引发社会关注,小编为大家梳理该事件的始末。

  医生因一篇网帖遭跨省抓捕引关注

  广州医生谭秦东的妻子刘璇怎么也不会想到,去年12月19日,谭秦东在网上发布的一篇标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文将“鸿茅”写作了“鸿毛”)的帖子会惹出这么大的事情来。

  刘璇告诉记者,丈夫是1月10日晚上6点多,在自家小区楼下被便衣民警带走。1月25日,家属收到一份“逮捕通知书”,上面写到,谭秦东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这时,刘璇才知道,导致丈夫被跨省抓捕的竟是那篇“科普文章”。

图片来源网络

  谭秦东被抓后,刘璇登录丈夫发帖的账号,将涉事帖子设为“私密”状态。北青报记者从刘璇处获得原帖截图。原帖截图显示,截至目前,这篇网帖的阅读量显示为2117次。原帖中,谭秦东援引多地食药监部门的通报和此前的媒体公开报道,指出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存在夸大宣传、曾被责令停售的问题。

  帖中称,鸿茅药酒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上的批准文号,显示它属于“酒剂类中药”,鸿茅药酒的配方成分中显示其有67种中药材,但“不乏何首乌、附子、乌药、半夏之类的常见的毒性中药材”。

  帖文最后,谭秦东对鸿茅药酒在“适应症”一项中标注的,自称其对动脉硬化、冠心病、心肌梗塞、脑血栓、前列腺增生、脱发白发等症状适应的细节,提出自己的疑问:能够“治疗”这些“疾病”的结论是如何得来的?

  事件曝光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包括谭秦东的家人在内,不少人提出疑问:警方抓人的根据和理由是什么?

  凉城县公安局回应:谭某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微博截图

  @凉城县公安局: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到凉城县公安局报案称:互联网上有人对“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称鸿茅药酒是“毒药”。网上的大量不实言论和虚假信息,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凉城县公安局于2018年1月2日立案侦查,经查《中国神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系广州谭某所写,并在网上进行大量传播,谭某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凉城县公安局于1月10日对嫌疑人谭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月2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国医师协会就鸿茅药酒事件声明:愿提供法律援助并呼吁公权力机关应慎重对待不同学术观点

  4月16日,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针对此事发布声明称,中国医师协会认真阅读了《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局2018年4月15日的官方微博,认为刑法应当谦抑。

  据此,中国医师协会称,正在设法联系谭秦东的妻子,以进一步了解案情,愿意为谭秦东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呼吁:各医药企业应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发布广告;对于涉及药品的不同观点应慎重对待,以示对生命负责;公权力机关应慎重对待不同学术观点和言论,防止将民事纠纷刑事化。

微博截图

  最高检:退回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图片来源网络

  公安部: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开展核查工作

  公安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鸿茅药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责成凉城警方核查变更强制措施

  针对此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做出回应称:对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谭秦东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高度重视,已经依法开展案件核查工作。遵照公安部要求,自治区公安厅责成凉城县公安局立即按照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对该案事实和证据进行核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就鸿茅药酒有关事宜发出通知

央视新闻截图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6号已就鸿茅药酒有关事宜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通知说,鉴于医务界、媒体和公众对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质疑,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该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

  通知要求,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凉城警方通报"鸿茅药酒案":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微博截图

  4月17日23:53,凉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题为《“关于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的通报》。通报称:凉城县公安局坚决贯彻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指示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检察机关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被跨省抓捕医生取保候审律师表示鸿茅药酒派人参与抓捕

  17日下午18时许,撰文“鸿茅药酒是毒药”的广州医生谭秦东取保候审后,从内蒙古凉城县看守所走出来。

  在看守所外,谭秦东说,感谢各位媒体的关注,“现在想哭,但忍住,自由真好”,并表示现在想好好吃一顿。他还表示,对自己所做并不后悔,“这是一个执业医生应该做的。不为良相便为良医。近一百天看守所的日子,也是一场修行。我希望可以重新回到医生的岗位,做一名好医生。”

  另外谭秦东的辩护律师胡定锋会见涉事医生谭秦东之后表示,警方跨省抓捕的线路图得以曝光:广州-深圳-北京-凉城。谭秦东还向胡定锋确认,在整个抓捕过程中,鸿茅公司一名高管全程陪同,一名司机从北京陪同到凉城县。

  【长城评论】鸿茅药酒是否"有毒",凉城县政府该有个说法

  鸿茅药酒是否“有毒”,凉城县政府该有个说法。所谓“有毒”,是指其产品存在的各种问题,作为属地管理者,难道这么多年一点都不清楚?是否对其他地方监管部门披露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进,对于相关问题依法予以查处?是否向全国消费者公布了相应的查处结果,说清楚存在的“毒性”问题是否属实,如此才是作为一地公共管理部门的应尽职责。如果之前没有做,那么在国家药监局已经责成内蒙古药监局采取行动之际,是否应主动配合,而不是继续不作为?

  而对于抓捕广州医生谭秦东,凉城县有关部门也应公开回应媒体和司法界人士提出的疑问,是否将民事诉讼“变成”刑事诉讼,公权力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介入,是否有足够充分的法律依据?凉城县有关部门一天不公开回应社会各界的疑问,造成关键信息严重不对称,公众的疑虑及不满只会加剧,甚至产生是否有与鸿茅药酒关联不清纠葛的“猜疑”。凉城县有关部门的回应及行动越迟缓,未来只会越被动。

  鸿茅药酒是否“有毒”,凉城县政府该有个说法,不要让地方形象被一家企业所捆绑,最终一损俱损,这是凉城县相关部门必须考虑的问题,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



自1月10日被内蒙古凉城县警方从广州家中带走,到4月17日取保候审,谭秦东已被羁押三个月。

从凉城县看守所走出来,关于写质疑鸿茅药酒的这篇文章,谭秦东表示,“我从不后悔,这是一个执业医生应该做的。不为良相便为良医。近一百天看守所的日子,也是一场修行。我希望可以重新回到医生的岗位,做一名好医生。”




以下是钱江晚报的一段采访,谭医生讲述了这97天的看守所生活。

他说,自己在看守所里最绝望的时候,想过自杀。

钱报:从1月10日到现在走出凉城县看守所,你都经历了什么?

谭秦东:简单说,就是1月10日被凉城县公安局跨省抓捕。抓捕完之后,被连夜突击提审。1月11日,从深圳坐高铁到北京,紧接着从北京坐车到凉城县。当时就怀疑送我们的那辆车是鸿茅药酒公司的车。当晚把我运到凉城县公安局后,被连夜提审,之后就直接送到了看守所。接下来的14天内,提审了4次。然后逮捕、起诉。大概就这个过程。

钱报:你之前有透露过,怀疑从抓捕到提审过程中,不仅有警方的人,还有鸿茅药酒方面的人?

谭秦东:1月10日当天,在我家抓捕我的有四个人,其中两个出示了警官证。抓捕我当天,他们就把我带到广州市一个派出所,出示过警官证的两个人对我进行了提审,之后还来了一个,可能是网警,也进了审讯室。另一个人没进来。

从北京坐一辆商务车去凉城县的路上,车上有人要抽烟,疑似鸿茅药酒公司的一个高层说“不要抽烟不要抽烟,董事长最讨厌抽烟,车里有烟味,知道之后肯定会骂人的”。

听到这些,当时我就怀疑这个人是鸿茅药酒的。我被带到凉城县公安局后,在审讯室里,这个人又出现了。

钱报:确定就是同一个人?

谭秦东:对对,我肯定的,这个人肯定不是警察。

钱报:刚刚出看守所时,你说这百来天就当是修行了,那么这段极为不同的修行经历,对你最大的启示是什么?

谭秦东:人,一辈子自由是最珍贵的。人,这一辈子要说一些真话,做一些好事。这一百天真的不后悔,因为我得到了这么多人的支持关注,我觉得我值。我这次能揭露这些“神药”的虚假广告,我觉得我值,真的非常值。

钱报:你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但会对鸿茅药酒采取一些法律措施维护你自己的权利吗?

谭秦东:这个会听从律师的安排。因为我对法律真的不是非常懂,我只是想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多陪陪父母家人,能做点公益,这就是我该做的事儿。

钱报:在看守所里的生活怎样,煎熬吗?

谭秦东:其实看守所里的干警还是挺照顾我的,知道我身体不好,每天都会按时送药。我提出来要做一些劳动,他们也让我出来做一点农活儿,让我锻炼锻炼。看守所本来就是一个受苦的地方,所以干活儿还算可以的。

钱报:看守所里的人有跟你谈起过外面这场有关你的舆论风波吗?

谭秦东:在里面有个干警跟我提过,说我上了今日头条。

钱报:在看守所里,有绝望过吗?有没有做过最坏的打算?

谭秦东:有,绝望过。特别是第二个月时,最坏的打算,有想过自杀,也想过要判一两年,这种想法每天都会有。

钱报:什么时候才打消了那些念头?

谭秦东:三月份时,家人和律师来了后,求生欲望就特别强,我觉得必须要坚强起来。

钱报: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吗?

谭秦东:我也不知道,现在正在去呼和浩特的路上,接下来会调养身体,陪父母。




在局面的采访中,这个在看守所待了近100天的男人,现场忍不住痛哭流涕。

正月十三是谭秦东父亲的70大寿,因没能在身边陪伴,他觉得自己没有尽孝,很后悔发了那篇文章。

但是等到三四月份自己平静下来以后,谭秦东说,自己接受了现实,觉得值,“人一辈子总要说点真话,做两件正确的事。大不了就扛,我不后悔。”




新华社17日发布了一篇题为《穿越大半个中国来抓你?三问鸿茅药酒事件》的文章关注此事。

新华社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提出三大质疑。


一问:凉城县警方有权穿越大半个中国,去广东抓捕医生吗?

凉城县公安局表示,鸿茅国药的生产中心位于凉城县,退货退款造成的损失都发生在当地,属于犯罪结果发生地,当地警方有管辖权。

部分法律界人士则认为,跨省抓捕本身不是问题,但这样做难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事实上应该由广州警方来立案侦查更为适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管辖是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谭秦东在广州上网发文,居住地也在广州,即便要行使刑事追诉权,也应该由广州公安机关启动立案侦查更为适宜。


二问:十年来违法广告为何屡禁不止?

鸿茅药酒,到底是酒还是药?

从2008年起,江苏、浙江、海南等多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次发布公示,要求停止鸿茅药酒的销售和广告发布。

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连续多年都将鸿茅药酒广告列为违法药品广告予以通告,认为鸿茅药酒广告“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其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然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鸿茅药酒的广告批文并未间断。2018年3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鸿茅药酒广告符合《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问:医生吐槽鸿茅药酒值得动用警方吗?

谭秦东发文“吐槽”鸿茅药酒真的是在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吗?

专业人员乃至社会公众指出某一产品具有内在缺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通过意见表达,是在行使监督权。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来打压医生,会压缩社会监督的空间,损害公众知情权。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明祥认为,谭秦东的言论即便有不对的地方,也至多是构成民事纠纷。当地警方不应干预民事纠纷,不应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要避免“民事纠纷刑事化”。警察是代表国家在执法,行使警权必须慎之又慎。




目前谭秦东只是取保候审,仍有被判刑入狱的可能,但他坚持认为,这篇文章写得值,不再后悔。然而,在局面的采访结束后,有一段小花絮。

一直说自己不后悔的谭秦东突然提问:“我这种实话实说的,不会又把我抓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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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岳阳广电全媒体中央厨房

编辑瑾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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