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群众身边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悬赏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群众切身利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发生在我县范围内的“群腐”问题线索,并实行有奖举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 征集线索范围
1.“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征集农村集体资产侵占、矿产砂石非法开采、市场垄断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线索及娱乐场所、物流园区、建筑工地等易滋生黑恶势力领域犯罪线索。
2.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重点征集制售病死畜禽肉、注水肉、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及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线索。
3.违规异地执法、驱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重点征集受立案、强制措施适用、资金冻结等关键环节和涉案财物管理、异地办案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及涉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线索。
4.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重点征集伪造医疗文书、虚开诊疗项目、冒用死亡人员身份骗保等犯罪线索。
5.养老服务突出问题。重点征集养老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虐待老年人、侵占养老补贴等犯罪线索及“养老项目投资”“以房养老”等名义实施的涉众型犯罪线索。
6.殡葬领域腐败乱象。重点征集有组织非法垄断殡葬市场、操控行业价格、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串通投标、非法占有耕地、林地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要求
1.举报内容应尽可能具体详实,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身份),腐败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经过、涉及人员、相关证据(如文件、照片、录音、视频、票据等)线索或获取途径。
2.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匿名举报,只要线索具体、可查性强,同样受理。
3.严禁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奖励措施
(一)凡检举、揭发的黑恶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侦办,法院作出犯罪终审判决后,对实名举报人按照《湖南省举报有组织犯罪线索实施奖励办法》(湘公发【2024】7号和《“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联合举报的,奖金由联合举报人协商分配。
四、其他事项
(一)受理举报单位:衡山县公安局。
(二)举报电话:聂警官 15886409619
李警官 15386030010
衡山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