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已开通职工医保门诊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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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缴纳的保费会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只能由职工本人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2021年4月,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家庭共济”。该政策解决了家庭内部健康人群的个人账户积累越来越多、患病较多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却不够用的问题。
2024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湘医保App和“湘医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个账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有以下几步:
1.注册登录账号:以“湘医保”微信公众号为例,使用微信搜索“湘医保”,点击“医保服务”进入“湘医保服务平台”,通过注册账号或者手机号快捷登录的方式登录平台。
2.绑定亲属关系:在湘医保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板块点击更多,进入应用列表找到“个账共济”进入,点击“职工共济申请”或“居民共济申请”按钮,进入绑定家庭成员信息填写页面。
3.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在添加亲属页面,按要求填写亲属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亲属绑定。绑定的家庭成员必须为湖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一名职工参保人最多可绑定10名家庭成员。
4.家庭成员管理:参保人进入个账共济管理页面,可查询绑定的亲属账户共济消费记录等信息。如需要解除绑定关系,职工参保人可通过“共济关系查询解绑”进行解绑操作。
5.实现共济结算:被绑定的亲属到全省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使用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结算时,系统自动完成共济结算(无需咨询医院工作人员是否支持账户共济结算)。需要注意的是:系统在结算时,根据联网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传入的个账使用标记自动选择共济人进行结算,如该共济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本次结算,这个时候就需要使用其他方式继续结算。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来源: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央视新闻、湘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