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修改情况对照部分提到,修订稿将青基项目申请条件中的“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2周岁”调整为“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3周岁(医学科学领域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38周岁”。
修改原因为“现行国家青基的申请年龄要求为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当前省青基申报年龄与国家青基未能有效衔接,甚至出现倒挂。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同时综合考虑学科差异,按程序对相关条款进行针对性修订。”
通知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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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AEIC学术交流中心、浙江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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