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户是否应全部识别为监测对象?
农户(含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是识别监测对象的重要条件之一,但不是识别监测对象的唯一条件,更不是新的贫困标准。一些农户(含脱贫户)收入虽然未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收入稳定,且“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没有问题,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经过严格认定后,可不识别。
2.
监测对象识别认定需要采集哪些收入支出信息?
识别为监测对象后,要依据《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据实采集收入支出等信息。收入主要是人均纯收入和家庭理赔,其中人均纯收入计算口径与脱贫人口保持一致,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含农村基本养老金、赡养收入等)、财产性收入,并扣减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理赔是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所获商业保险理赔(不含“三重医疗保障”报销费用)、第三方赔偿等。支出主要是合规自付支出,包括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家庭成员学费、住宿费等教育刚性支出,因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造成不可避免的实际支出等;教育、医疗等其他非必要支出不计入。
3.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临时未保障到位的情形,是否不管人均纯收入情况,都必须识别为监测对象?
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含脱贫户),出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应识别为监测对象,第一时间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尽快消除风险隐患。如果农户收入较高(扣除合规自付支出后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出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可以依靠自身能力解决的,根据实际情况,不识别为监测对象,但应持续跟踪关注,督促尽快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问题。
4.
监测对象是否只限定农村户籍?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面向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含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城市规划区居住的农转非人口中,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识别为监测对象。
5.
家庭成员中个别人口为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能否识别为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原则上识别的是农村户籍人口。对于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但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按实际共同生活人口识别为监测对象。
6.
监测对象是按户籍地还是常住地识别?
原则上以户籍为依据,统筹考虑实际居住情况和家庭成员共享收支情况进行精准识别认定。实际工作中,一般应首先由户籍所在地开展识别,便于落实相关政策。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由户籍地开展识别的,由常住地牵头负责,及时纳入监测落实帮扶,确保监测不留死角。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由迁入地负主体责任,迁出地配合迁入地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
7.
什么是“应纳未纳”“体外循环”,两者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应纳未纳”是指由于工作疏忽或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未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进行帮扶,也未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体外循环”是指虽然发现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但未识别为监测对象,也未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而仅是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外,给予一定帮扶措施。这两类情况均未将符合条件的农户识别为监测对象统一管理,都可能会因为帮扶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应作为各类监督检查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点关注的问题。
8.
农户自主申报的方式有几种?
农户可采取线下和线上申报两种方式。农户可以线下(实地)向村(居)委员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随迁群众向所在安置区申请),也可以线上(网上)通过拨打12317(12345服务平台)、手机扫描“贵州省乡村振兴云防贫自主申报小程序”等方式在线申报。

9.
认定监测对象需要哪些程序?
认定程序和环节需包括:乡村入户核实和农户授权承诺,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公示环节原则上只在村内开展一次,县乡不再重复公示。监测对象认定要经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等)批准或授权批准。
10.
入户核实做什么?
组织基层力量对预警线索台账开展逐一入户核实,收集相关资料,初步对返贫致贫风险进行研判,初步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对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及时向农户做好解释说明,确保获得群众认可。
11.
农户申请及授权是指什么?
在乡村干部协助指导下,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填写申请书,签订承诺授权书。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
12.
为什么要让农户签订授权书?
农户签订承诺授权书,可以依法协调相关部门查询农户家庭财产状况,可有效识别拟纳入监测对象是否符合监测条件。
13.
认定监测对象是否有时间要求?
认定工作要坚持应简尽简,公开公正,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要提高工作效率,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低保对象等,可不重复比对。制定帮扶措施计划可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
14.
民主评议应通过什么方式开展?
各地可结合实际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确保过程结果公开公正。
15.
监测对象系统录入的识别时间以什么时间为准?
常态化识别的监测对象以县级批准时间为准,批准后10天内完成系统录入。进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绿色通道”并经核实认定的监测对象,以录入“绿色通道”的时间为准。
来源:黔南州农业农村局
编辑:潘锦潭
一审:唐红 | 二审:王艳 | 三审:白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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