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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十条措施”稳岗扩岗促就业

黔南州“十条措施”稳岗扩岗促就业 黔南悠秾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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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州关于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州内企业稳定岗位、保障用工需求,黔南州特制定以下十条措施,助力企业稳岗扩岗、提升员工技能、优化用工服务,确保全州就业形势稳定。

一、保障企业稳岗扩岗



持续兑现助企纾困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与新返乡农村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给予5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鼓励企业留工保工



鼓励企业抢占先机稳定生产,积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红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做好关键岗位的顶岗、调岗工作,以岗留工、以情留工、以薪留工、以稳保工。以县(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外地留黔南困难职工走访慰问,鼓励对留工保工成效较好的企业通过积极筹措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三、落实企业见习政策



鼓励企业积极招用高校毕业生,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黔南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企业,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四、促进企业员工技能提升



抢抓春节期间农民工集中返乡和劳务输转黄金期,充分发挥“培训联盟”作用,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基地合作,支持企业规范组织开展职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对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1000元/人、1500元/人、20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其他企业职工按取得证书等级给予初级工(五级)780元/人、中级工(四级)11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补贴。支持企业通过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方式大力培养技师、高级技师,按照“谁支出培训成本,补贴谁”的原则补贴企业或企业职工,每名技师或高级技师补贴4000元至8000元。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培养标准不同,每培养一名学徒补贴企业4000元至6000元。

五、支持人力资源机构开展有组织输出



引导人力资源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将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向更多困难群体拓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人力资源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企业用工摸底、用工招聘、点对点有组织集中输出。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六、加强创业带动就业



鼓励盘活国有闲置厂房、商铺、空置楼宇、老旧园区,为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住宿、水电优惠等支持。对符合申报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和400万元资金贷款;对符合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5000元补贴;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自主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不高于500元/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最长不得超过3年。

七、提供多种形式用工服务



加强黔南州就业超市、天眼就业小程序、零工市场平台推广运用,发挥联政、联企、招工团“三支”服务力量,加强州内重点企业、规上企业用工需求摸排,为企业提供岗位登记、求职推荐、招聘服务等一站式服务。设立黔南州公开招聘日,利用春节后求职返岗黄金时期,开展集中招聘活动,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需求,助力企业与求职者实现双向奔赴。

八、积极开展暖心服务行动



利用春节返乡返岗就业服务窗口期,积极联合民政、交通、工会等有关部门开展“情暖回乡路”专项服务行动,通过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引导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等就近就业。加强重点企业、规上企业的用工监测分析,落实“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做好用工指导,针对性提供就业服务。

九、保障企业用工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指导企业采取协商为主的方式,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指导用人企业根据生产情况和职工个人意愿,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及全年休息休假,依法依规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用工规划,指导企业规范招工用工,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对劳动者的吸引力。

十、强化组织服务保障



州、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成立保障州内企业稳岗稳工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采取“月调度、季通报”,保障企业稳定用工。要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的“规上”企业、商务部门确定的重点外贸企业和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重点领域企业纳入保障重点对象,实施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提供“点对点”企业用工补缺保障服务。实施今冬明春“助企护航”用工服务行动,组织开展入企观摩探岗选岗、新人入职集中输送仪式等活动,为春节后全州重点企业顺利投产稳产满产提供充分用工要素保障。发挥“就业共享”联盟作用,整合县际人力资源、岗位资源、服务资源,建立企业临时性、季节性用工清单,促成缺工企业和州内富余劳动力精准灵活调剂、匹配。




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潘锦潭

一审:潘锦潭  |  二审:覃壮缓  |  三审:白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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