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投资于未知与不可知(二)

投资于未知与不可知(二) 雷蒙Raymond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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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UU境地的清晰思考,将产生巨大的收益。

行为经济学对于在UU情境(未知且不可知的情境)下投资有着重要启示。几乎所有人在面对不可知的事物时,都会掉进重要的决策陷阱。但行为经济学只描述人们实际怎么做,而不是应该怎么做。这也是作者希望解决的问题。

对凯利公式的挑战

过去人们常说,如果连擦鞋童都给你荐股,那就是该离场的时候了。如今擦鞋童几乎绝迹,而金融学博士却比比皆是,Richard笑称,如果你的数学天才、金融学博士朋友告诉你,他和他的同行们都被雇佣去从事 XYZ 领域的研究时,XYZ 领域的惊人回报很可能就已经永远消失了。

同样的,一个领域越难研究,与之相关的未知与不可知就越多,而那些能够明智应对这些未知与不可知的人,预期能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大。 不可知的东西无法被转化为合理的猜测——但你可以调整自己的持仓和权益结构,让未知与不可知大多数时候成为你的盟友,而不是克星你也可以通过训练,避免自己陷入行为决策的偏误,并利用他人的偏误来获利。

如上便是凯利公式,其中W是获胜的概率,R是获胜时收益金额与失败时损失金额之比。因此,如果我们在赔率为一对一的赌局中有 60% 的胜率,我们应该投资我们资本的 20%。

Richard认为,即便我们拥有了上帝视角,知道了所有结果和对应的概率,凯利公式依然可能不是最适合我们的策略,因为它太冷酷无情,忽略了我们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也就是说,UU情景其实依然存在。

凯利公式追求的是无限次博弈后的财富最大化,但哪怕我们知道胜率是 60%,赔率是 1:1,我们也无法预知下一次是赢还是输。在我们达到那个“长期”之前,我们可能会经历连续的亏损。在这种过程中的煎熬和可能破产的风险,就是我们不可避免的UU情景。

保罗·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曾吐槽将凯利公式作为实践指南的有效性。凯利派认为,只要按凯利公式下注,在足够长的时间(N趋向于无穷大),最终获胜的概率趋近于 100%。但萨缪尔森认为,对于个体来说,在赔率有利的情况下,一个人的投资资金分配应该参考他的风险厌恶风格。假设有这么一个赌局,玩家抛质地均匀的硬币,正面赢 2 倍本金,反面输光。根据数学公式可以得出,当你每次全压的时候,期望收益是+0.5。根据凯利公式的建议,会选择下注 25% 资金,但这样的话,期望收益额是+0.125。对于风险厌恶程度较低的投资者,25%的选择过于保守了,所以他们往往会选择全压。

人们很难利用别人的信息

此外,人们天生非常不善于从“市场上有一个愿意卖东西的人”这个事实中推断信息。

现在来玩一个著名的巴泽曼-塞缪尔森博弈(Bazerman and Samuelson, 1983)。

假设你100%确定:某个资产对你的价值,比现在持有它的人实际上高出50%。再假设:对方清楚这件资产对她自己的真实价值,而且这个价值在 [0, 100] 区间上均匀分布,也就是说,资产的价值有可能是0、1、2……100,概率相等。

现在你可以出一次价,如果价格高于她自己的价值,她就卖给你。你应该出多少?

课堂上问这个问题,典型的出价是50或60,很少有人出到20以下。学生们的理由是这样的,如果这件资产对她的平均价值是50,而因为对我的价值比持有它的人高出50%,所以对我的价值就是75。

看起来报价50可以赚取不错的利润,可这一推理的漏洞在于,卖家只有在能赚钱时才会接受你的出价。假如你出价60,那么只有当她的价值低于60时,她才会卖。这导致你买到的资产,其真实价值并不是所有可能的 0~100 的平均,而是被压缩在 0 到 60 之间,也就是30。那么,这件资产对你的期望价值就是30的1.5倍,即45。而你的出价是60,所以一旦成交,你平均要亏15块钱。

可以很容易证明,对于任何正数出价,期望上都会亏钱,因为期望利润为负数。

我们或许会得出,当我们的信息非常模糊,而对方一清二楚时,即使我们拥有绝对的比较优势,也不应该交易。这其实也不对。

举个例子,如果卖家的真实价值在 [1,2] 上均匀分布,你出价2,那么你肯定能买到这件资产,它的期望价值是1.5×1.5=2.25。这个例子不同之处在于,这里的信息差距实际上小得多。出价2,相当于用一个固定高价“买断”了整个市场,而产品对我的价值溢价(50%)足以覆盖这个高价。

此外,即使在利益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人们也很难正确利用别人的信息。

我们的本能和早期训练让我们不信任对方,因为对方的利益常常跟我们的不一致。如果有人试图说服你他的二手货是多么好时,保持怀疑、高度看重自己的信息是有好处的。然而,特沃斯基和卡尼曼在研究启发式思维时发现,我们甚至在与自己利益一致的人面前,也不信任对方的信息。

设想现在你和你的合伙人,两人利益完全一样,需要共同投资一笔钱,收益平分。你们对投资标的的价值有一个共同的先验信念,觉得它的价值应该在50-150之间。这时你们各自去做了一些调研,你去查了成本,合伙人去查了市场需求。

调查后,你们分享了彼此的研究,并根据标的给出新的估值。假设最初你估值为80,他估值为70。在看到对方的估值后,你们要进行第二次估值。理论上,因为你们的利益一致,合伙人没必要骗你,所以她的信息也是有价值的。

显然,如果一个人的数据比较模糊,他的估计就会更多地向对方靠拢。理论上,应该出现两件事:(a)从第一次提交到第二次提交,有半数情况下两人的估计会“越过”对方(即我比你高变成你比我高);(b)在第三次提交时,两人的估计应该完全一致。但在实践中,即使第三次提交时,估计值也远远达不到一致。

因为我们天生就深信自己的信息比对方的可靠,而且缺乏训练去判断什么时候这种直觉是对的,什么时候这种直觉会让我们变成“冤大头”。

行为经济学中有一种说法叫做“赢家的诅咒”,这是商业并购和投资中最经典的盲点。人类的本能是,我出价,对方同意了,交易达成,我很开心。但这其实需要我们警惕。因为对方手里拿着你不知道的“暗牌”(比如标的公司的真实坏账情况等)。

如果对方开心地接受了你的报价,这意味着在他掌握的真实信息里,这个东西的价值绝对低于你的出价。 所以,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里,你一旦竞价成功,往往意味着你成了冤大头。你在出价时,必须要把“对方欣然接受”这个动作本身,当成一个负面信息来扣减估值。

博弈论里有一个策略叫 Maximin(最大极小策略),意思是永远做最坏的打算,争取在最倒霉的情况下,损失降到最低。你可能会想,只要有人卖股票给我,就说明他肯定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利空消息。只要他想卖,我就绝对不买。如果你陷入这种极致的防备心理,觉得对手盘永远比你聪明、永远掌握着能让你倾家荡产的底牌,结果就是你永远不敢做任何投资,永远不敢扣动扳机。 因为除了极少数稳赢的局面,任何投资都带有信息劣势的风险。

Richard认为,现实世界并没有博弈论推导的那么极端。首先,致命的信息差其实非常少见。大部分时候,信息劣势只会让你少赚一点或者略微买贵一点,不足以致命。其次,Richard认为我们的对手盘大概率也是个“臭棋篓子”。他认为绝大多数市场参与者,包括很多机构,在做决策时也是拍脑袋、靠情绪或者被短期的业绩压力裹挟的。他们往往无法有效地利用他们手里的信息优势。

Richard又由此推出了三条准则。如果你作为卖家,主动亮出底牌,别人才敢跟你玩。当买卖双方之间存在信息差时,对方的第一反应是防备,怕被坑。这时候,卖家得主动告诉对方你图什么。比如你可以直接说:“我做这笔交易就是为了赚个快钱周转”,或者“我在这方面有成本优势”。当你把自己的真实目的或者绝对优势坦白了,对方觉得逻辑合理,反而会放下戒备跟你交易。

而当你作为买家时,如果卖家给出的理由是你赚到了,99%都是套路和虚假宣传。大多数骗局之所以能成功,正是因为受害者产生了一种“我正在占别人大便宜”的错觉。 卖家就是利用了这种贪便宜的心理。因此,如果有人主动找你,提出一个看起来极其离谱,或者对你极其有利的赌局或交易,千万不要接受。

当我们对买卖双方的观点都有所了解的时候,会发现这两者似乎有些矛盾。在交易桌上,所有从对方嘴里说出来的话,都默认是套路。这里的核心不在于对方说了什么故事,而在于对方“付出了什么代价”以及你“能不能验证”他说的代价。


对于其他人可知
对于其他人不可知
对于你不可知
A. 危险水域
B. 低竞争区域

在某些信息匮乏的局面下,我们可能会确信其他人并不比我们知道得更多。这会把我们置于B区——这是大多数普通投资者都会望而却步的区域,但这正是这个世界上的巴菲特们赚得盆满钵满的地方。投资者之所以望而却步,是因为他们习惯于依靠经验直觉来避开UU的情况,他们害怕自己可能身处A区,尽管仔细评估后他们会发现,那种糟糕情况发生的概率极低。

此外,这两个区域都带有“事后诸葛亮”的风险。举个例子,比如你经过严密推算,用极低的成本投资了一个极具潜力但毫无历史数据的初创项目。你在逻辑上是完全正确的,但最后因为运气不好,项目黄了。你的老板、客户或者同行绝不会听你解释当初的赔率有多划算,他们只会看着亏钱的结果说你是傻子。

大多数基金经理和职业投资者,比起赚大钱,他们更在乎保住饭碗和免责。

其实A区域也并不代表普通投资者毫无机会。我们回到上文提到过的俄罗斯天然气Gazprom的例子。不可避免的是,真正的俄罗斯内部人士往往比你知道得更多。Richard认为,最谨慎的做法,是先考虑如果结果不尽如人意,会是怎么样的?如果这个风险是你能承受的,而且俄罗斯的内部人士确实在真金白银地投资,那就在抓住机会进行跟投。

案例分享

Richard分享了另一个他亲身经历的例子。信件内容翻译成中文如下:

致:各位先生

戴维斯石油公司(“戴维斯”)提议在...钻探一口 17,000 英尺深的 Springer 逆冲断层下部测试井...预计干井成本为 $6,869,100.00,预计完井成本为 $2,745,400.00...戴维斯谨请求您从以下提供的选项中任选其一:

  1. 参与该井的钻探和完井工作,并按照第 450325 号命令的规定,支付您按比例分摊的钻井成本;
  2. 选择不参与拟建的测试井,并向戴维斯转让您的权益,保留按比例计算的 75% 的超额收益

...您在收到本提案后有 15 天时间按照上述说明做出选择。未能在 15 天期限内做出回应将证明您选择不参与,从而按照上述第 2 段的规定放弃您的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联系 Bill Jaqua。

在继续阅读前,把自己代入Richard的视角。你从未听说过戴维斯石油公司,这封信是突然寄来的,但你询问后发现,这是由已故著名石油大亨马文·戴维斯此前拥有的公司。之所以向你发出邀请,是因为戴维斯公司从一位石油商朋友手中买下了该项目的管理合伙人权益,而这位朋友曾邀请你参与他的项目。法律要求戴维斯公司必须向你发出这一要约。请你决定是否进行投资,还是等待获得无成本的超额权益。

如下是Richard之后的做法。

他首先对形势进行了评估:戴维斯公司无法将他排除在外,而且显然并不需要他那点微薄的投资。那封信几乎没有提供任何信息,甚至没有使用正式的信头纸——如果戴维斯想阻挠他人投资,这大概是他们青睐的做法。显然,戴维斯在决定是否钻探这口井时花费了大量精力,并最终决定推进。他们一定认为前景良好,而你将作为一个“搭便车”的合伙人加入。

考虑到这一点,他致电了信中提到的联系人Bill Jaqua询问油井的情况。他被告知这是一口纯粹的“野猫井”(探井),无法猜测成功的概率。随后是一番地质技术讨论,Richard试着假装自己听懂了。接着他询问,近年来戴维斯公司的野猫井成功率是多少,得到的数字是 20-25%。他进一步询问,如果成功,平均回报是多少。答案是 10 比 1。除此之外,如果这口井成功,该油田还会钻探其他一系列油井。只有现在参与,才能获得未来成为合伙人的权利,而届时的胜算大概会大得多。这看起来是一项相当有利的投资,还附带了一个前景广阔的未来油井期权。

决定性的论据是,Jaqua非常有礼貌地解释说,戴维斯很乐意收回他的权益并给他免费的超额权益——这进一步印证了那封不正式、无信息的信件所传达的信息。简而言之,局势的结构和戴维斯的策略使得这种“侧车式投资”(Sidecar investment,意为随同投资)成为必然。结果证明,如果不投资,超额权益仅为收入的 1%,而如果投资,回报比例则是 76%。

戴维斯当时处于一个棘手的境地,企业在完成了所有工作后,不得不以优惠条件邀请不想要的合伙人加入。它反转了常见的套路,通常拥有显著信息优势的一方会装作若无其事,或者编造一个“绝对优势”的故事,而戴维斯则试图夸大情况的 UU 特性,以劝阻他人参与。

以上就是这篇论文的大致内容了,Richard试图找出如何在 UU 境地下理性投资的答案。Richard总结道,对 UU 境地的清晰思考,包括预先诊断其要素以及对模拟情景进行相关练习,可能会极大地改善涉及 UU 事件的投资决策。如果决策得到改善,这种清晰的思考将产生巨大的收益。至少对于财务决策而言,其收益可能远超常规情景,因为竞争可能有限,且价格严重偏离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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