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是最大的支持,关注是最好的鼓励



1.局部通风有关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安设位置、供风量计算、 风机选型、风筒匹配等)是否符合规定。
2.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是否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地点是否距回风口大于10m,10m 范围内巷道支护是否完好,是否无淋水、积水、 淤泥和杂物;局部通风机离巷道底板高度是否不小于 0.3m。
3.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含巷修)是否实行“双风机、 双电源”、装设“三专两闭锁”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风电闭锁、甲烷电闭锁及三分闭锁等试验。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是否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
4.局部通风机是否挂牌管理,是否由指定人员上岗签字,每天是否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 是否有记录。局部通风机有消音装置,进气口有完整防护网和集流器, 环境噪音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5.风筒是否抗静电、阻燃;风筒是否实行编号管理;风筒是否吊挂平、直、稳,软质风筒是否逢环必挂;风筒是否接头严密(双反压边),无破口(末端 20m 除外),无反接头;风筒拐弯处是否用弯头或 者骨架风筒缓慢拐弯;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是否与使用的风筒筒径一 致,是否安设在巷道拐弯处;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风筒是否被摩擦、挤压;风筒传感器是否设置在风筒末 端。
6.局部通风机安设地点全风压供给风量是否满足需要,是否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测风,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是否纳入瓦斯检查范围。
7.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是否坚持申请审批和验收制度,即:凡是需要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应由使用区(队)提出书面申请,安装完成后矿井组织验收,审批和验收由矿安检、通风、机电、生产技术、监测监控等单位负责。只有具备风量充足、供电可靠、监测监控到位等条件后,才允许启动局部通风机。
8.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开,有计划的停风必须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计划停风。
请在看、点赞、分享三连击,让更多人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