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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与安顺市平坝区政府一行座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1月1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韶辉会见到访的平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王金源一行,共同座谈平坝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九利出席座谈。
会上,平坝区政府一行介绍了平坝区煤矿基本情况和矿山安全监管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打算进行了汇报。
王韶辉在座谈交流中强调,一是平坝区要按照“六个一批”要求确定煤矿企业发展思路,需要支持的及时为企业服务到位。二是要引导煤矿企业提高办矿能力,制定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提升煤矿企业瓦斯治理能力,服务辖区矿山企业做大做强。三是要配齐配强专业人才队伍,加强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四是要严格落实干部包保(包联)和驻矿的“六条、三条、十条”规定。五是要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在打击煤矿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上持续发力。
局办公室、煤矿安全监察处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矿山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局视频会商四川局工作要求,重点在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上添措施抓落实,精准高效发力,确保岁末年初四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好年度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收官战”。
一是推动地方政府及部门落实责任。按照“六个必须”的要求,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矿井,组织开展市、县政府及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推动地方政府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同时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三表两图一提”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包保工作责任。督促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九个紧盯”要求,重点紧盯煤与瓦斯突出、升级改造、水害严重、采掘接续紧张、停产停建、限期保留等几类矿井,强化灾害治理,严厉打非治违、打击非法盗采等,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好年度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收官战”。
二是精准研判矿山安全重大风险。结合区域复工复产各煤矿采掘部署现状,对正常生产建设矿井逐矿逐面集中开展风险研判,形成“一矿一策”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并向煤矿和直接监管主体发出警示函,督促监管部门、煤矿强化重大风险管控。督促区域内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提前编制完成2023年采掘计划,组织风险集中研判,逐矿分析研判风险。督促地方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一地一册”、“一矿一册”安全风险台账,明确安全风险研判、预警信息会商和发布等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相邻矿山实施重大风险联防联控。
三是持续全员下沉开展督导检查。局领导带头下沉一线,6个煤矿督导组、3个非煤矿山督导组和各监察执法处全员下沉,立足防范事故,坚持查企督政,突出对问题多、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及灾害严重、水害威胁大及瓦斯超限频繁的矿山企业开展重点督查。各督导组与各监察执法处加强联系沟通,按照《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等要求,确定督导检查的重点地区、重点矿井和重点督导内容,帮助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持续深入推进矿山安全“强监管、控风险、保安全”攻坚行动,督促全省矿山安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四是强力推进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强化瓦斯治理,即日起至2023年3月对全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抽采达标及防突效果专项检查;针对古叙公司近年来灾害治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滑坡等突出问题,对古叙公司开展为期1年的安全生产“开小灶”;针对宜宾、泸州、广安煤矿瓦斯灾害重的实际,开展重灾区域煤矿监察工作帮扶,督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矿井等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重大灾害治理,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水害治理,督促各煤矿贯彻《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矿井矿图实测到位、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督促各煤矿严格执行“有掘必探”“三必须”“四严禁”和探放水“两把锁”规定,督促极端情况果断撤人到位。开展煤矿顶板管理专项监察,强化对《四川省加强煤矿顶板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和监管执法,深化煤矿顶板专项整治。
五是强化执法震慑和警示教育。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古叙公司宏达煤矿“9.27”煤与瓦斯突出涉险事故、荥经县更兴煤业公司采用塑料袋包裹甲烷传感器违法案件。年底前,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玉竹山煤矿、龙泉煤矿、宏达煤矿涉险事故,以及金珠煤矿非法违法生产,鲁班山煤矿、宏达煤矿、更兴煤业公司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等典型案例调查处理情况集中通报,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督促矿山企业组织集中观看,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反思”活动,形成震慑作用,推动提升企业业主依法办矿意识、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意识和全社会监督意识。
为进一步促进地方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11月9日,监察执法四处分两组对鹤岗市南山区政府、兴山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照监督检查表分组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区政府进行了反馈通报。检查组要求,一是各产煤区政府及煤矿监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压实每一处煤矿的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责任,拧紧监管责任链条。二是加大对保供煤矿执法的频次和执法力度,拿出切实管用的硬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不断规范监管执法工作。四是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包保和驻矿盯守制度,推动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旁听指导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山西: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
11月8日,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