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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作业规定

井下安全作业规定 矿山安全天地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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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齐安全生产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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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入井须知

1、一好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齐安全生产用具。

2、二严

①严禁患病者(按职业病分类规定允许下井者除外)、饮酒者以及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下井。

②严禁进入爆破警戒区和通风不良的巷道及老采空区。

3三要

①要搞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准在井下生火、睡觉、打闹、大便、乱丢杂物;不准用矿帽垫坐。

②要保护好安全生产设施,严禁故意损坏。

③要互相帮助,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抢救,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

4四不

①不准往竖井、斜井、天井扔东西;不准在斜井上平台、下平台、上车场、下车场及漏斗口、溜矿井和天井下面休息或逗留。

②不准乱动与本工种无关的机电设备或触及机器的转动部分。

③不准搭乘矿车、机车。

④不准私自带领外来人员下井,凡外来参观者下井,要取得矿调度室或者主要领导的同意,由专人带领。

5六注意

①注意来往车辆,当发现有车辆行驶时,须站在安全处避让。

②注意观察巷道和采矿场的顶板、两帮围岩情况,发现松石及时处理,如果当时无法处理或有冒顶片帮征兆的,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报告当班值班长。

③注意远离电气设备、设施,不要触及带电部位。

④注意爆破警戒,不要进入爆破区,听到爆破警戒信号,必须躲到安全处。

⑤注意检查天井行人梯台及梯子是否牢固,上下天井时要先发出联系信号,并得到上、下人员的相互确认。

⑥斜井应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6开好班前会

按时参加班前会,下井前要明白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节 出入井管理制度

1、凡入井人员都必须主动接受井口值班人员的检查,否则不准入井。

2、井口建立入井人员翻牌管理制度或人员携带人员定位卡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出入井人员的领牌或发卡和人数清点工作,本矿员工必须执行入井前翻牌(显示工作牌正面)升井后扑牌(显示工作牌反面)的翻牌管理制度。

3、入井人员佩齐劳动保护用品和矿灯。

4、入井人员酒后严禁入井。

5、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到井口值班室登记,填写姓名、工作单位、下井时间。出井时填写出井时间。

6、井口值班人员要对入井和出井人数进行清点,要做到清楚、准确,并做好记录。并检查出井与入井数是否相符,如发现有未按时升井的人员,要及时向矿值班领到汇报,并及时查明情况。

7、清点登记工作要认真、准确,为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查找人员时提供依据。

8、当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时,矿值班领到要主动向井口值班室查询出入井人员情况,并及时核对未升井人员名单。

9、井口值班室要有出入井人员登记表,每班都要填写井口值班室交接班记录。

10、井口值班人员交班时,每天要及时向当班值班领导报告出入井情况。

11、井下人员超过下班时间1小时未出井时,井口值班人员必须将情况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过通讯、监控、走访查清未出井人数和原因。

12、井口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第三节 采掘作业场所安全常识

(一)采掘作业场所松石处理注意事项:

1、无合适的松石处理工具不得强行冒险作业。如:撬棍弯曲、长度不够,工作平台不牢固等情况。

2、松石处理遇到困难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松石脱落前设置防护栏杆,或者用安全绳系在松石工的腰部,安全绳另一端固定在松石工的后方,以防松石脱落时松石工用力过猛而跌倒。

3、照明不良、无人监护,不得进行松石处理作业。

4、未判明松石脱落方向、无安全可靠的作业位置、无畅通的退路,均不得进行松石处理作业。

5、其他人员未撤至安全地带,不得进行松石处理作业。

6、站稳弓步、留有退路才能进行松石处理作业。

7、围岩破碎可能出现大面积冒落的地带,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才能进行松石处理作业。否则不得冒险作业。

8、松石周围有未处理的瞎炮、残炮眼时,必须先按照瞎炮、残炮处理规程处理好瞎炮、残炮后,才能进行松石处理作业。否则不得冒险作业。

9、设备、设施、工具未撤至安全地带或无防护时,不能进行松石处理作业。

10、在高于2米处作业时,必须佩带保险带、系好安全绳。

(二)采掘作业场所安全施工

1、严格按照采掘所操作规程施工。

2、天井施工严禁单人作业。

3、进入通风不良的采掘作业场所,必须先通风、排出有毒有害气体后方可作业。

4、天井施工期间,井筒内的梯子旁必须设有安全绳。

5、天井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四节 井下作业通用安全规定

1、注意来往车辆,当发现有车辆行驶时,须站在安全处避让;在运输巷道内,人员应沿人行道行走。双轨巷道有列车错车时,人员不应在两轨道之间停留,在调车场内,人员不应横跨列车;提升斜井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2、不得搭乘非载人车辆,除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等应急需要。

3、要爱护安全防护、通风防尘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安全警示标志。

4、不得乱动与本岗位、工种无关的风、水闸门,电器开关和设备。

5、高处作业时,不应上、下垂直方向双层作业。必须用吊挂方式传递零件、工具、材料,不得抛掷物件。

6、起吊设备应有专人操作,起吊前必须检查起吊设备的安全装置;采场进行牵引、吊装作业时,与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应进入作业区;不得超吨位起吊;吊运过程中接近人员时,应发出断续笛声,吊臂下不应有人;起吊或者搬运物件时,必须捆紧扎牢。

7、检修设备,应在关闭启动装置、切断动力电源和设备完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对紧靠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带电器件设置护栏。在切断电源处,电源开关应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应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8、禁止在输电线路上悬挂衣物或其他物件。

9、进入采掘作业场所的巷道和采掘作业场所、人行天井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

10、矿井停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井下不应爆破,内燃设备应停止作业。

11、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不可靠和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作业场所空气质量污浊;

f.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g.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h.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i.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j.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12、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13、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4、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b.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技术负责人(或矿技术负责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c.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e.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f.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g.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15、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份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

16、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d.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e.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17、上、下天井和采场时,要先发出信号互相确认,确认梯子牢固后才面向梯子爬行;不能背向梯子下行、也不能两人在一副梯子上爬行或下行。

1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井下严禁明火。

第五节 井下运输安全作业

一、作业前准备

1、检查矿车车箱固定销、链环是否销好及矿车车体完好情况。

2、进入采掘作业场所要检查处理巷帮松石、爆破地点的残眼瞎炮、支护;检查处理运输线路上的通风防尘设施、放矿漏斗至完好状态。

二、装矿、卸矿安全作业

1、装矿时要破碎大块,剔除废石。

2、按指定地点进行放矿作业;禁止把废石倒入溜矿井,禁止把矿石倒入废石井。

3、溜井发生堵塞、塌落、跑矿等事故时,应待其稳定后再查明事故的地点和原因,并制定处理措施;事故处理人员不应从下部进入溜井。

4、用装岩机、耙斗装岩机、铲运机、装运机或人工出碴之前,应检查和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在斜井中移动耙斗装岩机时,下方不应有人。要站在巷道一侧掌握好电缆、以防损坏。

5、装矿时,要先拴好矿斗两边的固定销,刹住矿车,倒矿时,要先刹住车,站在安全位置、站稳后才能倒矿,倒完矿后固定好矿斗插销。

6、平巷运输时,装矿高度不超过矿斗边沿20厘米,斜井运输时,装矿高度不超过矿斗边沿。

三、结束作业

1、关闭漏斗门,清理作业现场的矿渣和水沟。

2、清理矿斗,将空车运送到交接班地点,并停稳、塞住矿车。

3、交接班时清点矿车数量和矿车性能状况,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车辆行驶速度

1、斜坡卷扬运输速度,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升降人员或用矿车运输物料的最高速度:斜坡道长度不大于300m时,3.5ms;斜坡道长度大于300m时,5ms;在甩车道上运行,1.5ms

2)用箕斗运输物料和矿石的最高速度:斜坡道长度不大于300m时,5ms;斜坡道长度大于300m时,7ms

3)运输人员的加速度或减速度,0.5ms2

2、平巷道运输

1)采用电机车运输的矿井,由井底车场或平硐口到作业地点所经平巷长度超过1500m时,应设专用人车运送人员。专用人车应有金属顶棚,从顶棚到车厢和车架应作好电气连接,确保通过钢轨接地。

2)专用人车运送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n每班发车前,应有专人检查车辆结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确认合格方可运送人员;

n人员上下车的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和发车电铃;如有两个以上的开往地点,应设列车去向灯光指示牌;架线式电机车的滑触线应设分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应切断电源;

n调车场应设区间闭锁装置;人员上下车时,其他车辆不应进入乘车线;

n列车行驶速度应不超过3ms

n不应同时运送爆炸性、易燃性和腐蚀性物品或附挂处理事故以外的材料车。

3)乘车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n服从司机指挥;

n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不应露出车外;

n列车行驶时和停稳前,不应上下车或将头部和身体探出车外;

n不应超员乘车,列车行驶时应挂好安全门链;

n不应扒车、跳车和坐在车辆连接处或机车头部平台上;

n不应搭乘除人车、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的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

4)列车运输时,矿车应采用不能自行脱钩的连接装置。不能自动摘挂钩的车辆,其两端的碰头或缓冲器的伸出长度,应不小于l00mm

5)停放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的车辆,应用制动装置或木楔可靠地稳住。

6)人力推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n推车人员应携带矿灯;

n在照明不良的区段,不应人力推车;

n每人只允许推一辆车;

n同方向行驶的车辆,轨道坡度不大于5‰的,车辆间距不小于l0m,坡度大于5‰的,不小于30m;坡度大于10‰的,不应采用人力推车;

n在能够自动滑行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行车速度应不超过3ms;推车人员不应骑跨车辆滑行或放飞车;

n矿车通过道岔、巷道口、风门、弯道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出现两车相遇、前面有人或障碍物、脱轨、停车等情况时,推车人应及时发出警号。

五、长材料等大型设备、爆破材料装运

1、长材料要均衡分布、牢固捆绑在材料车架内;多人同时操作时,要协调一致以防人员碰伤。

2、长材料运输要慢速行驶,通过提升井时,要告知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并严禁人货混装。

运输长材料等大型设备、爆破材料的车辆前应设有危险标志。

3、大型设备装运要制定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才能装运。

六、井下运输信号

1、检查提升信号铃、信号灯、电话是否正常,按钮是否灵活,提升容器是否完好。

3、工作严肃认真,不擅自离岗,更不允许让别人代发信号。

4、斜井提升时,对矿车要严格检查,联接器、链环、插销要牢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矿车不能使用。

5、机车司机顶车到达邻近车场时应与摘挂钩工联系,严防跑车和车辆坠井事故发生。

第六节 天井升降设备安全作业

1、必须按照提升设备的能力提升矿石量。

2、提升前检查提升设备稳固情况、钢丝绳磨损情况及棚子、滑车、绳扣牢固情况;吊桶提梁和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3

3、提升信号要灵敏可靠。

4、下放设备时,多余的部分钢丝绳要整理固定好,严禁人员靠近钢丝绳。

5、升降设备时,严禁手脚触碰绳扣,防止被钢丝绳夹伤。

6、因搬运设备临时拆开的安全防护设施,要及时恢复原状。

第七节 高空凿岩掘进安全操作

3、提升井、人行井口、中段之间的连接井口应设置围栏、人行道、照明、阻车器,井口围栏要有安全门。人行天井必须设梯台、梯子,并满足规程要求。

4、竖井、天井、溜井作业,上部和下部必须有可靠的联络信号、防坠落设施。

5、高空作业用的吊盘、吊罐、升降台、工作台、安全棚必须坚固安全;连接部位要有坚固锁紧装置,钢丝绳的磨损、断丝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6、高空作业用的升降台、行走台以及高出作业现场周围必须设置可靠围栏。

7、高空作业用的提升设备,必须有可靠的限位、限速、制动装置,相关的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电气保护装置。

8、高空作业人员(高处作业、吊罐、井筒安装维修)必须保持身强力壮,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方可作业。

第八节 天井凿岩安全操作

1、开启局部通风机吹散作业现场有毒有害气体。

2、佩戴好劳保用品,检查梯子并确认牢固可靠。

3、挂好照明灯具、清除天井围岩松石、敷设固定风水管。

4、冲洗、清除作业现场围岩松石、清理作业现场。

5、检查处理残眼、盲炮(前已介绍处理方法)。

6、架设作业平台、安全平台,并确认牢固可靠。

7、备齐凿岩工具和材料。

8、一人在天井下面将钻机、钢钎和工具捆扎在提物绳一端,另一人在工作平台上将钻机、钢钎和工具提至工作平台上(注意提物时,天井下面不得有人,钻机和工具要平稳放置,以防坠落)。

9、在作业水平下面几米处悬挂牢防坠落安全网。

10、检查确认钻机完好,安装钢钎钻头。

11、检查确认钻机润滑油合适,风、水满足要求,气腿子架设稳固,方可开钻。开钻注意事项:

⑴启动钻机,在0.3MPa气压下空转35分钟无异常即投入使用,使气压保持在0.50.3MPa左右;

⑵不得戴手套扶钢钎,人要站在一侧,不得站在钻机和钢钎下方。钻工要侧身弓步操作钻机,严禁骑在钻机气腿上,并时刻注视判断、钻机凿岩结构,防止卡钻、偏钻、断钎;

⑶气腿顶尖要顶在操作平台上,要随钻进适时伸缩;打眼时要时刻注意钻进方向,保持钢钎与钻孔中心在同一直线上,防止钢钎弯曲、折断;

⑷坚持先开水、后开风顺序,严禁打干钻。水压不足时要立即停钻。

⑸严禁用折弯风管的方法来停止供风。

12、结束作业,停钻要先停风,再停水。收拾钻机、风水管、工具放置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第九节 采场凿岩安全操作

1、检查采场空气质量,否则先开启局部通风机吹散作业现场有毒有害气体。

2、佩戴好劳保用品,检查人行天井梯子并确认牢固可靠。

3、挂好照明灯具、清除天井围岩松石、敷设固定风水管。

4、冲洗、清除作业现场围岩松石、清理作业现场。

5、检查处理残眼、盲炮(前已介绍处理方法)。

6、备齐凿岩工具和材料。

7、运送作业工具至作业地点平稳放置。

8、接风水管至作业地点。

9、检查确认钻机完好,安装钢钎钻头。

10、检查确认钻机润滑油合适,风、水满足要求,气腿子架设稳固。方可开钻。开钻注意事项同前。

11、结束作业,停钻要先停风,再停水。收拾钻机、风水管,工具放置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第十节 平巷凿岩安全操作

1、检查采场空气质量,否则先开启局部通风机吹散作业现场有毒有害气体。

2、佩戴好劳保用品。

3、挂好照明灯具、冲洗、清除巷道围岩松石。

4、清理作业现场。

5、检查、处理残眼、盲炮(前已介绍处理方法)

6、备齐凿岩工具和材料。

7、运送作业工具至作业地点平稳放置。

8、接风水管至作业地点。

9、检查确认钻机完好,安装钢钎钻头。

10、检查确认钻机润滑油合适,风、水满足要求,气腿子架设稳固,方可开钻。开钻注意事项同前。

11、结束作业,停钻要先停风,再停水。收拾钻机、风水管,工具放置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第十一节 巷道爆破安全操作

1、装药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检查确认顶板、照明良好;检查、清除炮孔内杂物、积水;必须使用木质炮棍,严禁把铁棍当装药炮棍使用。

2、连线要根据跑破顺序正确连接到爆管和起爆雷管,导爆管的段数不得颠倒;连接雷管时,要将引线和雷管体扎牢;确保起爆管的延时时间能使起爆人员安全撤离至安全地点。

3、爆破前,应在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显目位置设置爆破警戒标志(拉绳或打十字叉,并悬挂警戒标志)。引爆前,爆破工必须亲自进入危险区巡视一遍,清点人数无误后,确保危险区的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才发出预警、起爆信号。起爆后,须炮烟吹散后才进入爆破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要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盲炮、残炮处理方法同前面的第四节井下作业通用安全规定。

5、炮响后15分钟经爆破工检查确认安全后撤出警戒人员和警戒设施和标志(设施放回原处)。

6、结束作业,检查爆破效果,做好爆破记录,并将清理的残药和用剩的火工品办理退库手续。

第十二节 采场爆破安全操作

采场安全操作与第十一节的巷道爆破安全操作相同。

第十三节 出、卸矿(渣)安全操作

1、检查空气质量,否则先开启局部通风机吹散作业现场有毒有害气体。

2、佩戴好劳保用品。

3、挂好照明灯具、冲洗、清除巷道围岩松石。

4、装、卸矿作业与第五节井下运输安全作业相同。

5、卸空的矿车存放到指定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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