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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条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 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二)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三)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 风机必须能在10 min内开动。
(四)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者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五)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当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 修1次。
(六)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主要通风机转数、叶片角度或者 对旋式主要通风机运转级数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七)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转和通风机性能测 定,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八)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及更换叶片后必须进行性能测试。(九)井下严禁安设辅助通风机。
【解读】本条是关于主要通风机安装与使用的规定。
主要通风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关键的设备之一,必须保证其连续稳定安全 运转。对主要通风机的总体要求:性能与井下风网合理匹配,可调性好、高效区 宽、运行效率高;安装、调节和运行费用低;在灾变时期,具有强有力的控制 力,确保事故后有毒有害气体不容易扩散并侵蚀其他区域、遇险人员能够安全撤 离,为抢险救灾提供安全保障。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
(1)矿井必须按照《规程》第四百三十六条要求,有两回路电源线路或者 有备用电源,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矿井停产检修期间也不得停风,但为 了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可以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适当减少部分 区域的风量; 一旦风机停止运转,必须在10min内保证备用风机可靠启动和运 行;要按照《规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要求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 案。
(2)生产矿井同一回风井在逐步更新主要通风机时,可以配备2套同等能 力但不一定是同一型号的主要通风机,新建矿井同一回风井应该装备2套同一型 号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倒换风机时,必须先将准备启动的风机在不带井下负荷的前提下运行10 min以上,确保其稳定可靠时再连接井下负荷、停止原来的 运转风机。严防由于出现未知故障,导致井下停风,形成隐患。
(3)抽出式通风的回风井口应当安装防爆门(盖)。防爆门(盖)的作用 是一旦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受冲击波影响,能够自动打开以实现卸压,保护 主要通风机安全运行。待冲击波消失后,防爆门(盖)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以 保证主要通风机能够有效给灾区通风,及时排出有毒有害气体。在矿井反风 (包括演习)时,必须迅速采取措施扣住防爆门(盖),以保证反风率。但矿井 正常生产时,必须将防爆门(盖)的固定扣环打开,保证一旦出现爆炸时防爆 门(盖)能够自动打开。现实中,部分矿井将防爆门(盖)用扣环固定是极其 错误的。另外,主要通风机风硐附近有检查门,也是一个安全出口,平时应该关 闭严密但绝对不允许锁死。
(4)改变主要通风机转速、叶片角度或者对旋式主要通风机运转级数时, 会使主要通风机装置的性能发生较大改变,也会改变井下系统的风量、风压,必 须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井下通风网络风流分布合理,尤其对于井下有火区的情 况下,必须重新合理地构建可靠的均压系统。
(5)主要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由有测试能力的煤矿企业或者有能力的 单位按照《煤矿在用主通风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 1011) 测定。测定 前由测试单位编制测定方案及安全措施,严防在性能测试期间形成井下停风或风 流不稳定的事故隐患。
(6)准备安设辅助通风机本身就是因为通风系统的阻力大、风量不足,才 不得已采取的措施。《规程》严禁安设辅助通风机,不单是因为辅助通风机及其 配套电气设备需要设置在井下,存在安全隐患,管理困难;更重要的问题是通风 系统不稳定、不可靠,通风能力有限, 一旦出现灾情,隐患更大。对于这类高通 风阻力的矿井,应该通过全面的通风系统改造来解决。
第一百五十九条,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 min 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 正常供风量的40%。
每季度应当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 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
【解读】本条是关于全矿性反风的规定。
矿井反风分全矿性反风、区域性反风和局部性反风。全矿性反风是实现全矿 井总进、回风井及主要进、回风巷风流全部反向的反风方式。全矿性反风是通过 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来实现的,其目的是一旦当矿井进风井口附近、进风井 筒、井底车场和与井底车场直接相通的进风大巷等发生火灾时,应采用全矿性反 风,防止高温烟流和有害气体随风流进入井下,从而保证井下人员的安全撤离和 缩小灾害范围。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
(1)实施全矿性反风的根本目的是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危及井下人员密集的 区域。实施反风前,原进风侧人员必须安全撤离。矿井反风后实施救灾过程中, 在无确切把握时,严禁随意改变风流调度措施。
对于采用抽出式通风的多回风井的通风系统,必须周密考虑灾变时期风流控 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旦井下某个区域发生爆炸,防爆盖被炸开、主要通风机 停止运转,为了避免灾区的有毒有害气体侵蚀其他区域,非灾区可以根据情况, 选择联合反风,并确定先后顺序。
【案例】某矿井采用分区式通风,共5个回风井,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后,负 责灾区通风的回风井防爆盖被掀翻,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在处理事故的第一 时间,该矿下令停止其他4个回风井的主要通风机,有毒有害气体迅速被抽入其 他个非事故区域,导致更多人员伤亡。在这种情况下,若非事故区域没有积聚 高浓度的瓦斯,第一时间实现所有系统同时反风,肯定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 亡。
(2)必须保证反风及其辅助设施灵敏可靠,包括主要通风机反转操控设施 和电气设备,井口楼门窗及墙体、反风道,所有地面闸门和风门,电控设备绞车 装置、防爆门、反风设备的防冻设施以及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道之间 的正、反向风门等。反风设施的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查出问题,要限期解 决,保障反风设施始终处在完好状态。
【案例】某矿由于平时不注意反风设施的维护和检查,进风斜井胶带着火事 故发生初期无法实施反风,导致事故扩大,共80人遇难。
(3)主要通风机房内,应当挂设反风设施布置图和反风操作规程,并规定 反风方法、操作顺序及注意事项。主要通风机值机人员必须熟练掌握。
(4)矿井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反风演习计划,并按本条要求进行反风演习。对有火区的矿井,反风确有可能造成危害时,本年度可暂不进行反风演习,但必 须对反风系统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制定发生火灾时的反风技术方案。
反风演习结束后必须按正确的操作顺序恢复正常通风,安全排放瓦斯。并编 制《矿井反风演习报告书》,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与时 限,指出灾变时期反风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5)“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是指主要通风 机反风时往井下的供风量不应小于该风机正常通风时该系统回风量的40%。
第一百六十条 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 计(压力表)、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 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 当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当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 异常,立即报告。实现主要通风机集中监控、图像监视的主要通风机房可不设专 职司机,但必须实行巡检制度。
【解读】本条是关于主要通风机日常管理的规定。
主要通风机是矿井的“肺脏”,必须保证其连续安全稳定运行。主要通风机 房是煤矿的要害场所,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矿井主 要通风机要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和维护,实行挂牌管理,专人负责并持证上 岗。矿井主要通风机应当双机同能力配备,实现双回路供电。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
(1)主要通风机房必须按要求正确装设水柱计,主要通风机司机、调度人 员、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水柱计读数的含义及作用,能够依据其变化分 析判断异常情况。实现主要通风机集中监控、图像监视的,必须将风硐中风流的 相对静压和反映风机风量的参数传输到监测系统。对于风机房计读数的含义及作 用,实际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众多的险情记录及事故调 查报告,很少提及异常或灾变时期风机房水柱计读数的变化。
必须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风机房水柱计读数都与矿井通风阻力相 等。1987年出台的《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首次提出了矿井通 风阻力不得超过300mmH₂O(2940Pa), 现行《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AQ1028) 要求,不同的风量对应不同的矿井通风系统阻力上限值,该值是 “矿井通风系统阻力”而非水柱计读数。随着井田范围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 大功率高效风机的推广应用,为提高矿井通风能力,在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尤其是能够有效控制煤炭自然发火的前提条件下,尽可能加大矿井总风量已成为当今煤矿的大趋势。风量增加,矿井通风阻力和风机房水柱计读数在一定范围内上升也是合理的,过分强调这一数值是不合适的。
(2)正常运转的轴流式风机出现喘振时,可适当打开风门,增加风机风量, 或者适当降低其转速,保证其安全运转。此时井下风量会减少,必须采取措施, 保证安全生产。
(3)常规的主要通风机房,专职司机应当每小时将通风机房水柱计读数、 电流、电压、轴承温度及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 告。实现集中监控、图像监视的主要通风机房可不设专职司机,但必须建立巡检 制度,由专业人员严格按巡检周期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同前,并建立巡检台账。但由于主要通风机的安全稳定运行事关井下安全, 一旦停转,如何保证10 min 内恢复井下通风是一个极其关键的问题,实施时要特别慎重。
第一百六十一条 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因检修、 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变电所或者电厂在停电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 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领导组织全矿井工作人员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 通风;对由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 乱。
【解读】本条是关于主要通风机停转时安全管理的规定。
煤矿五大类重大灾害事故中虽然不包括全矿井突然停电事故,但这类事故如 处理不及时或者处理不正确,往往会酿成重大灾害。停电使主要通风机停转,井 下无风造成瓦斯积聚, 一旦送电或者有人违章作业,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主 要通风机停转,可能从封闭的火区或采空区中泄出CO、CO₂ 、N₂ 、CH₄ 等有毒 有害气体,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国内外都有过惨痛的教训。所以,必须把全矿 井突然停电视为可能产生重大事故的前奏,或者作为重大隐患,严肃认真地对 待。矿井必须预先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有严格的技术和管理措 施, 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所有人员都必须采取正确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 大。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和恢复正 常通风的措施。
【案例】 1997年1月25日11:57,某矿全矿井突然停电,为保证井下通风, 打开防爆盖形成自然通风。8min 后恢复供电后,主要通风机运转,但忘记关闭 防爆门,风流长期被短路,12:20,某综采工作面进行气焊,发生瓦斯爆炸,31 人遇难。该矿井瓦斯涌出量非常低,平时对通风瓦斯管理都不是太重视。据幸存 者透露,事发前作业人员感觉头晕、腿软,认为是缺氧,但没有引起重视。采煤 队安排当班电焊、气割,动火作业措施于当日上午才审批,但井下早已开始焊 接,且气割没有制订安全措施。
1.停电通知
正常合法生产时,供电部门因电路检修等原因需要停电时,必须将预计停电 时间通知矿调度室,以便煤矿企业预先采取安全措施。即使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 患的煤矿强制停产整顿或者企业与电力部门存在纠纷时,任何部门都不能随意停 电。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 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案例】某市供电公司以拖欠电费和超负荷为由,对某市属煤矿频繁拉闸断 电,导致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10 min后又恢复供电。正在井下火区组织灭火的 救护队发现井下停风停电后,到采区变电所打电话了解情况,因为交换机无备用 电源,通信瘫痪。随后井下恢复供风,不到1min 后发生瓦斯煤尘爆炸,55人遇 难。事故现场勘察表明,井下作业人员均是在撤离途中遇难的。
2. 主要通风机停风应急预案
(1)矿井因突然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主要通风机突然停止运转时,井下任 何人都必须在第一时间无条件主动停止作业。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启动录音电 话,立即督促井下所有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全部撤到停风前全风压供 风巷道中,并统计好现场作业人数及跟班管理人员姓名,再向值班矿领导汇报。根据事故的处理时间和结果,由值班矿领导决定: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至地面;是否需要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实现自然风压通风;是否需要进行风流控 制以防止风流紊乱等等。
(2)调度室迅速将情况向机电、通风、救护等有关业务部门通报。矿领导 必须迅速赶到调度室,查明停电和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 进行处理。
(3)调度室迅速将情况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由总调度室向集团公司 值班领导汇报,同时通知所有与井下生产有关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 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4)相关单位值班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待命,根据矿调度室命令,再次确认本区队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至预案规定地点,并核准人数向矿调度室汇报。
(5)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召请救护队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 程序要求,迅速科学地组织救灾。
3.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的重点注意事项
(1)如果是供电系统出现问题,机电部门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安排人员到达 停电现场,立即进行处理,恢复供电。如果是上级电网(某一回路)出现问题, 应立即启动另一回路或者备用电源,恢复供电。
(2)如果是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必须在10min 之内启动备用风机,恢复全矿井的正常通风。
(3)若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并证实无法立即恢复正常通风,而井下供电 系统仍然有电时,经矿领导批准,可以直接由地面变电所切断向井下的所有供 电 。
(4)如果10 min内无法恢复主要通风机正常通风,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由调度室通知机电部门打开风井安全门、防爆门(盖)等,利用自然风压通风;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撤到地面;水泵工不能随意停泵,若地面指挥部经过 分析,要求停泵时,水泵工接到停电通知后,方可停掉水泵,将电源开关打到 “零”位,迅速撤到指定地点;变电所电工严格按照调度室指令,进行低压停电 操作,接到撒人通知后,停掉高压电源后,再撤到指定地点。
(5)确认在10 min内无法恢复通风时,调度室对救护队下达有关调度命令。对由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
4. 恢复供电后恢复矿井生产的安全措施
(1)编制恢复矿井通风和生产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故障排除后,由总工 程师批准,调度室命令地面变电所、风井变电所及主要通风机司机立即供电并启 动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恢复供电后恢复矿井生产的整个过程中,井下和 地面要有人负责统一指挥。
(2)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以及井下所有配电点恢复供电前,必须 检查所有电气设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 巷道内的CH₄ 浓度,只有CH₄ 浓度小 于0.5%时,方可送电,同时严格执行逐级要电、送电顺序。
(3)采煤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必须浓度小于1.0%,方可恢复供电。其他全 风压通风地点,主要通风机恢复供风10 min后,待风流稳定,方可送电。
(4)必须按照《规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要求和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要求安全开启局部通风机并采取安全措施排放独头巷道的瓦斯。
(5)恢复供电的顺序应该是由外向里逐级恢复。尤其是对于采用串联通风 的采掘工作面,更要坚持“先进风侧,后回风侧”。任何独头巷道,都必须先安 全排放瓦斯。
【案例】某矿二采区202、203两个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主要通风机停转 后恢复通风和供电,局部通风机启动后,将202工作面的积聚的瓦斯吸入203工 作面,203掘进工作面试煤电钻引起瓦斯爆炸,冲击波扬起巷道积尘,又引起了 全矿井瓦斯煤尘连续爆炸,147人遇难。
第一百六十二条 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 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 安装和使用等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开拓和准备施工时局部通风设计编制的规定。
在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初期开掘巷道,其开掘点均在全风压通风卷道施工, 一般处于水平或采区的进风巷道中,但也有在采区的回风系统中开掘。在进风巷 开掘巷道,初期施工时独立的局部通风系统尚未形成,其回风必然串入生产水平 或采区的进风流中,掘进过程中产生粉尘及有害气体形成污染源,危害很大;若 开掘点布置在采区回风巷中,也会增加采区回风巷或总回风巷风流中有害气体浓 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气体浓度超限。因此,在设计中必须依据该处全 风压供风量和有害气体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保证开拓和准备巷道的局部通风通 风系统稳定可靠。
开拓和准备施工时,必须按照《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要求合理处理串 联通风问题。必须按照《规程》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要求做好遇到地质构造和首 次接近煤层的探测工作,严防瓦斯事故,尤其是突出事故。
局部通风设计包含以下内容:
(1)掘进工作面的地点、名称、煤岩层别、最大送风距离。
(2)施工队组名称、作业方式和施工组织情况。
(3)巷道设计断面、净断面大小和支护形式。
(4)通风系统构建方法、局部通风方式和通风机安装地点,并附系统图。
(5)掘进煤层的瓦斯参数及依据。
(6)掘进工作面及局部通风机所需风量计算、局部通风阻力计算、局部通风机及其匹配风筒选择。
(7)瓦斯监测装置的安装、吊挂、报警、断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并附安装布置图。
(8)局部通风机和动力设备的供电系统图、“三专”和“两闭锁”接线原 理图、设备布置平面图以及风电闭锁试验和电气设备管理安全措施。
(9)采取“边掘边抽”瓦斯措施时,要有预计瓦斯涌出量、风排瓦斯量、 边抽瓦斯量、边抽瓦斯工程量、钻孔布置及有关参数等,并附抽采系统图。
第一百六十三条 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者局部通风机通风。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应当采用 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 须制定安全措施。
瓦斯喷出区域和突出煤层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必须采用压入式。
【解读】本条是关于掘进巷道局部通风方法的规定。
统计表明,80%左右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是在掘进过程中发生的。 一方面是 局部通风机断电停风或风筒破损折断导致工作面风量不足,巷道中风速偏低以及 煤层新被揭露、瓦斯涌出量大等原因易形成瓦斯积聚;另一方面,爆破、掘进机 械和电气设备作业易产生火源。所以,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者局 部通风机通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安全可靠的掘进通风方法,严防事故的发 生。
抽出式通风存在瓦斯爆炸隐患,因此,只限于无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使用。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应当采用压入 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 施,确保局部通风机及其风筒有良好的防爆、防静电和防摩擦火花性能。其布置 应遵守以下规定:
(1)混合式通风应采用“长压短抽”的方式,如图3-12所示。两趟风筒 末端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在风流的有效射(吸)程范围内,但抽出式通风的风筒末端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
(2)必须采用经国家检定单位对防爆和防摩擦火花检验合格的抽出式局部通风机(除尘风机),风机置放在掘进巷道中,与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风筒出风口距离保持50m 以上,抽出式局部通风机的风量应大于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风 量 (Q₂>Q₁) 且掘进巷道各处的风速(V₁ 、V₂) 都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图3- 12 长压短抽局部通风示意图
(3)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工作面,抽出式通风的风筒吸风口应安设甲烷传感 器,保证吸入风流中的甲烷浓度不超过1.0%。
(4)抽出式局部通风机(除尘风机)必须与压人式局部通风机闭锁联动, 当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抽出式局部通风机自动停止运转;压入式局部 通风机未启动时,抽出式局部通风机被闭锁,不能先启动。
瓦斯喷出区域和突出煤层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必须采用压入式。不准采 用其他方法,不得使用除尘风机在工作面净化风流除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