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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发布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矿安〔2023〕147号)彻底更新了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的管理要求,同时废止了已实施七年多的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一〔2016〕18号文。
新规定不仅重新定义了重大变更的技术标准,更强化了变更设计审查的程序刚性,明确了企业在建设、生产期间发生重大变更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随着赣州等地应急管理部门2025年已启动矿山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诊断专项工作,全面掌握新规要求并建立合规变更管理机制,已成为矿山企业的当务之急。
01 重大变更新规的核心变化
2023版重大变更范围在2016年版本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优化,更精准地识别矿山安全风险关键控制点。新规的核心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
技术要求更严格:在露天矿山部分,新规增加了“截、排洪系统基本安全设施发生改变”作为开采范围或设计规模变更的判定条件;对尾矿库,新增了“干式尾矿库堆存推进方向改变、压实度变小”等多项具体技术指标。
责任界定更清晰:新规明确规定重大变更“原则上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堵住了以往企业随意更换设计单位的漏洞。同时要求企业对重大变更工程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形成管理闭环。
风险覆盖更全面:针对地下矿山,特别增加了“竖井和斜井形式的主要安全出口由一段提升改为多段接力提升”的情形;在露天矿山部分,将“边坡角变陡”同时列入露天采场和排土场的重大变更情形。
表:非煤矿山安全设施重大变更管理新旧规定对比
| 变更管理要素 | 2016年版规定 | 2023年版规定 |
|---|---|---|
| 适用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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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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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采顺序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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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出口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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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矿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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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三类矿山重大变更要点解析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开拓系统变更被赋予了更严格的标准。当竖井、斜井、斜坡道、平硐四类开拓方式之间发生转换,或提升运输方式发生根本改变时,必须按重大变更报审。特别是主要安全出口的位置变化导致工业场地移位,或一段提升改为多段接力提升的情况,在新规下都被明确列为重大变更。
采矿方法变更的判断标准更加简化明确。只要在崩落法、空场法、充填法三大类采矿方法之间转换,无论是否导致其他系统变化,一律视为重大变更。这解决了旧规中“并导致下列情况之一”的模糊地带。
水文地质变化的风险管控被强化。新规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并列纳入“其他”情形,当发生重大变化并对矿山开采产生重大影响时,同样触发重大变更审查要求。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
开拓运输方式变更仍是核心判断标准。公路、铁路、胶带等开拓运输方式之间的转换被明确为重大变更。新规特别强调当开采范围或规模变化导致“截、排洪系统基本安全设施改变”的情形。
边坡参数调整受到更严格限制。最终边坡角变陡、排土场边坡角变陡都被列为重大变更,相较于2016年版仅要求“排土场堆置高度变高”,新规对边坡稳定性的管控更加全面。
尾矿库
筑坝方式变更分类更加精细。湿式尾矿库明确四类筑坝方式变更(上游式、中线式、下游式、一次建坝),干式尾矿库则细化到五类筑坝方式变更,包括库前式、库周式、库中式等。
尾矿特性变化的判定更具操作性。新规详细列出了尾矿粒度变细、排放浓度变高、含水率变大等具体参数变化标准,并明确要求这些变化需引起尾矿物理力学特性改变才构成重大变更。
防洪排水系统变更的要求更加严格。除系统型式、布置、结构等变化外,特别增加了“排水构筑物终止使用时的封堵位置或封堵体结构改变”作为重大变更情形。
表:非煤矿山重大变更类型及合规应对要点
| 矿山类型 | 重大变更情形 | 合规应对措施 |
|---|---|---|
| 地下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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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天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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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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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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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合规实施四步走关键步骤
第一步:变更识别与诊断
矿山企业需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邀请中介机构参与,对照矿安〔2023〕147号文开展全面自查。生产矿山应组织原设计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参与诊断工作,建设、整改矿山则由项目设计单位参与诊断。
诊断过程发现存在重大变更情形的,在报批前不得继续建设或生产活动。赣州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开展的诊断工作要求企业对发现问题“分类处置,挂图作战,逐个销号”。
第二步:变更设计报批
经识别确认为重大变更的,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申报材料包括: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申请
采矿许可证及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原安全设施设计及批准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
审批时限方面,法定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但如鹤峰县等地区已承诺缩短至5个工作日,北票市则将审批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
第三步:施工与验收管控
重大变更设计获批后,企业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不得再次擅自变更。完成后,企业必须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这是新规明确增加的责任要求。
第四步:非重大变更管理
对不属于重大变更的情形,企业仍需履行管理责任:由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书面意见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并自行制定方案实施整改。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此类变更采取限期整改的监管方式,坚持“严监管与优服务相结合”原则,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隐患一律不予行政处罚。
表: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申报材料清单
| 材料类别 | 具体文件 | 备注说明 |
|---|---|---|
| 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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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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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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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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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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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风险控制与持续改进
矿山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长效机制,而非被动应对检查。将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定期开展符合性诊断,建议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工程地质监测数据的及时分析至关重要。当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矿山安全产生重大影响时,必须立即启动变更评估程序。
数字化转型是提升变更管理效能的必然选择。建立矿山安全设施三维数字孪生系统,实时比对设计状态与实际状态,自动识别偏差并预警,从技术上防范未报先建、边建边改的风险。
人员培训需聚焦新规要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深入学习矿安〔2023〕147号文的技术标准,特别是掌握尾矿库筑坝方式变更、露天矿山边坡参数调整等新增条款,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违规。
矿山安全管理的本质是风险控制的动态过程。随着开采活动的推进,安全设施设计的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变更、如何管理变更,决定了矿山安全的最终走向。新规实施的本质是推动矿山企业建立预见性安全管理模式,从被动应付检查转向主动控制风险。
随着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将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诊断纳入常态化监管,那些及早建立科学变更管理机制的企业,将获得更可持续的发展空间。毕竟在矿山安全领域,合规不是最高标准,而是不可突破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