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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隐患全面排查:对矿山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整改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确保整改率达到100%。
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体系。
事故有效遏制:通过持续排查治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 员:各科室、车间、工段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排查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排查范围
覆盖矿山所有生产区域、辅助生产区域及生活区域,包括:
采矿作业区(露天采场、地下采掘工作面)
提升运输系统
通风系统
排水系统
供电系统
充填系统(如有)
尾矿库(如有)
爆破作业场所
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
(二)重点排查内容
1. 证照及安全管理方面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应急预案是否编制、评审、备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安全生产投入是否足额提取、规范使用
2. 露天矿山重点排查
是否按设计方案进行台阶式开采,台阶高度、平台宽度是否符合要求
边坡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滑坡、坍塌隐患
是否定期进行边坡监测,监测数据是否正常
排土场是否按设计堆排,排土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运输道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设置安全挡车设施
3. 地下矿山重点排查
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不少于两个独立出口
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是否存在老空区、积水区,探放水措施是否落实
顶板管理是否到位,支护措施是否可靠
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井下供电系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明火、明闸刀
防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4. 尾矿库重点排查
5. 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方面
主要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存在带病运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监测监控、通信联络等)是否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有效
作业场所是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是否达标
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并正确佩戴使用
6. 外包工程管理方面
外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是否将外包单位纳入统一管理
五、排查方式与频次
(一)日常排查
岗位作业人员每班作业前对作业区域进行排查
班组长、安全员每班对管辖区域进行巡查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
(二)定期排查
车间(工段)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排查
矿山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
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性大检查
(三)专项排查
复工复产前进行全面排查
汛期、冬季等特殊时段开展专项排查
新工艺、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排查
发生事故或险情后立即开展专项排查
(四)综合性排查
每半年组织一次多专业、全方位综合性排查
聘请外部专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会诊检查
六、隐患治理与闭环管理
(一)隐患分级
根据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将隐患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
较大隐患:需要一定时间、投入一定资金整改的隐患
重大隐患:危害严重、整改难度大、需停产整顿的隐患
(二)治理流程
1. 登记建档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详细记录隐患发现时间、地点、内容、责任人、整改措施、时限、验收情况等信息。
2. 制定方案
对较大以上隐患,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技术措施、资金保障、责任人员、应急预案。
3. 限期整改
一般隐患:立即整改或当日整改完毕
较大隐患:限期整改(一般不超过7天)
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一般不超过30天)
4. 过程监控
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盯守,确保整改过程安全。
5. 验收销号
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三)重大隐患管理
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相关作业,撤离人员
24小时内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实行挂牌督办,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
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七、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将排查治理绩效与工资、奖金挂钩
健全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身边隐患
(二)资金保障
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隐患治理资金需求
设立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技术保障
配备必要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
聘请安全生产专家提供技术支撑
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监测监控技术
(四)培训保障
将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纳入员工安全培训内容
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
提高全员识别隐患、报告隐患、治理隐患的能力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严肃问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对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车间、工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流于形式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及时报送,规范档案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规范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资料,做到“一患一档”。
(五)举一反三,持续改进
对排查出的隐患,深入分析产生原因,从制度、管理、技术等方面制定防范措施,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隐患重复发生,持续提升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九、奖惩规定
(一)奖励
主动发现并报告重大隐患的,给予200-1000元奖励
在隐患治理中表现突出、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500-5000元奖励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二)处罚
未按要求开展排查的,每次扣罚相关责任人100-500元
隐患整改逾期未完成的,每项扣罚责任单位200-1000元
对排查出的隐患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给予严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因排查治理不到位引发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方案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