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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贵州省毕节市能源局,以下内容可作为其他企业管理制度、设计、措施的重要参考,不作为执法依据。小编虽然也干过十几年通防,但非常佩服贵州各监察、监督部门,确实有专家的,内容专业、且非常细,基本瓦斯治理核心内容全覆盖。
一、加强地质工作管理
1.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煤矿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设置地质测量部门,配齐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和地质工、测量工,至少配备3名专职地质地测技术人员,地质工和测量工可以由现有的采掘、通防等相关人员通过专业地测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加强地质预报工作。煤矿应按规定编制采掘工作面、井巷揭煤工作面的《地质说明书》,提前向采掘施工队伍下达月度地质预报。对可能遇见的断层、褶曲、煤层赋存变化等地质构造及采掘应力叠加的,要及时下达临时地质预报,经分析研判存在有瓦斯超限或煤与瓦斯突出风险的,应参照突出危险工作面实施相关措施。
3.落实“三级”地质保障制度。煤矿应加强区(队)技术人员、班组长和安全员等人员地质知识培训,采掘区(队)要指定工程技术人员或班组长观察工作面煤(岩)层变化及地质构造情况,遇断层、背斜和向斜轴部转折端等、煤厚变化大于平均煤厚三分之一、煤层倾角急剧变化、构造煤等地质异常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地质技术人员要及时到现场核查工作面地质异常情况。
对实见落差≥1m的断层以及其他地质异常带等,地测部门负责人须到现场核查;落差≥2m的断层、落差大于煤厚的断层或其他重大地质异常,矿地测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到现场核查。
4.强化瓦斯地质分析。矿总工程师要将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构造、煤层层理紊乱、软分层、煤层厚度突变以及掘进前方应力集中等纳入通风瓦斯日分析内容,并根据需要补充制定和实施瓦斯异常涌出防治措施。
5.加强断层破碎带管理。在断层破碎带布置巷道时,应当采取超前治理措施;
采用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的采掘工作面,针对落差>1m的断层或地质异常区域及其前后20m范围内要采取针对性措施;
采煤工作面存在落差>3m、沿工作面切眼方向>5m的断层破碎带时,须现场勘查并制定专项措施;
过断层面时应提前调整液压支架直接接顶;掘进工作面原则上不宜托顶煤掘进,特殊情况需要托顶煤掘进时,应采取针对性加强支护措施。
6.建立地质异常反馈机制。采掘工作面实际揭露的断层构造、钻孔施工中发现的地质资料变化情况要第一时间记录,并向矿调度室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汇报,矿总工程师要立即组织研究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二、加强供电系统管理
7.煤矿供电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要重新计算一次矿井最大负荷,如实报至区域供电部门;适时计算各级馈电开关整定值,并合理设定跳闸延迟时间和灵敏度,确保矿井内部供电不发生越级跳闸;
共建开关站的煤矿设定开关站整定值时要和供电部门协调沟通,合理设定开关站整定值和变电站间隔开关整定值,确保不发生越级跳闸,影响开关站供电。
8.加强外部供电自营段管理,架空电源线路上不能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已经安装的,应及时撤除;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当采用分列运行;应急电源最低容量应满足通风主扇、局扇和抽采系统总负荷120%的要求,供电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配备自动切换装置,确保在1分钟内可靠启动运行。
新建矿井或应急电源老旧、容量不足需升级更新提能的生产矿井,鼓励使用化学储能应急电源,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应急能力。
三、优化顶(底)板瓦斯抽采巷道空间布局
9.结合煤层赋存、瓦斯涌出、采动影响情况,合理选择顶(底)板瓦斯抽采巷内错、外错布置方式。
煤层赋存条件差、断层构造发育、厚度、倾角、起伏变化大、软分层发育或夹矸、夹层较多较厚、瓦斯含量高、临近煤层层间距较小、煤层平均厚度在1米以下、顺层钻孔覆盖难、卸压瓦斯易向工作面聚集,且巷道维护压力较小的,宜采用内错布置或增设瓦斯中抽巷,对回采区域瓦斯进行网格化治理,消除本煤层和临近突出煤层抽采盲区,提高卸压瓦斯抽采效果;
岩层破碎、应力集中明显、受采动影响强烈、巷道维护难度较大、煤层赋存较为稳定且平均厚度在2米以上的,宜采用外错布置,降低巷道变形破坏风险。
四、加强抽采钻孔设计管理
10.编制设计前,矿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工程师要组织地测副总、地测部门技术人员对煤层赋存及围岩情况进行分析,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查看施工现场,根据现场实际进行钻孔设计。
11.采用穿层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的,每个钻场或每组钻孔的首个钻孔施工要安排专人全程盯钻,并全孔测斜(定向钻孔除外),反演结果与设计不符的,要及时修改设计;
采用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的,每施工10个钻孔要选择一个钻孔作为试验孔,根据实际最大见煤深度对钻孔的设计参数、开孔位置进行动态修订,确保钻孔见煤深度符合设计要求,提高钻孔成孔率。
五、加强抽采钻孔施工管理
12.钻孔施工前,应指定人员现场标定钻孔开孔位置。规范使用姿态仪(定向仪)进行开孔定位。
13.鼓励瓦斯治理巷道断面按不小于15m²进行设计。在全风压通风的底(顶)板瓦斯抽采巷道中施工钻孔时,配风量应≥1000m3/min。煤层原始瓦斯压力≥2MPa的施工地点,应敷设两趟瓦斯抽采管路,一趟用于施工完毕钻孔合茬抽采,一趟用于防喷抽采。
14.钻孔施工过程中应控制钻进速度,保证钻孔孔口排渣正常;施工顺层钻孔、穿层钻孔预计见煤5m前至过煤段宜采用压风排渣,风压≥0.6MPa,确保钻孔畅通、不堵塞;钻孔施工完成撤钻时,钻孔煤层段应带压风起钻,退钻前先缓慢送风再全开,排净孔内积水积渣。
15.钻孔施工时,要全程使用有效管用的防喷装置和风水抽联动装置;钻机钻进时,要确保钻孔孔口防喷装置上端抽采口正常接入抽采系统;停钻超过3 分钟的钻孔,应先开启钻杆尾抽进行抽采,再缓慢开启压风,待返风排渣正常后恢复钻进。
16.每个钻孔施工过程中要将钻孔方位、倾角、见煤岩、孔深等参数以及卡钻、顶钻、喷孔等异常情况填写在钻孔施工“小票”上;每个连抽钻孔要挂牌管理,每一组钻孔要悬挂施工管理牌板,注明倾角、方位角、深度、见煤岩情况、封孔深度、下套管(筛管)深度、连抽时间等。
17.推广使用智能钻孔防喷监测自动封闭连抽控制装置,当钻孔施工过程中孔口喷出的甲烷浓度达到设定的断电值时,启动防喷装置,同时自动停钻封闭连抽,避免打钻喷孔造成瓦斯超限。
六、加强钻孔封孔管理
18.严格采用“两堵一注”“多堵多注”带压封孔,应采用全程“下套管”工艺,以下套管深度作为钻孔有效深度;封孔器的外囊袋距孔口不小于1m,除封孔段外,见煤段要全程使用筛管;囊带、封孔实管、注浆管、返浆管、注浆材料入井前应强度试验。
19.抽采钻孔要实行分组管理,责任到人,发现失效抽采钻孔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串孔”时要采取注浆处理措施。
20.钻孔施工要实现“打一、封一、合一、连一、抽一”,钻孔封孔完毕要及时采取带压临时连抽,严禁敞口或堵塞,钻孔正式连抽软管长度不宜超过 0.5m;钻孔与抽采系统的各丝扣连接部位缠生胶带并紧固,软管连接要使用管箍加固,并在连接处涂抹玻璃胶等材料加强密封。
21.瓦斯含量>8m3/t的煤层,采用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时,合茬抽采48小时后,单孔初始抽采浓度应不低于50%,预抽评价单元支管瓦斯浓度应不低于30%;预抽评价单元支管抽采浓度低于20%的,由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工程师组织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形成处理报告。
22.煤层松软退钻后因塌孔难以全程下套管的,应推广使用随钻下套管钻进设备和工艺;封孔实管和护孔筛管推广螺纹连接,淘汰插接工艺,提高下管成功率,推广使用“双层套管”工艺。
23.围岩裂隙发育,易造成钻孔串孔、漏气的,应探索使用先对巷道喷浆和围岩注浆后打钻施工工艺。
24.对废弃钻孔要实施全程注浆等措施进行处理。
七、加强下向钻孔施工管理
25.下向钻孔必须从抽采管内全程下吹水管并安装吹水装置,视情况向钻孔内注入压风动力进行排水、排渣,需吹水的钻孔应成组设置集中汇流和气水分离装置(连接抽采管网),防止吹水造成瓦斯抽采计量异常和瓦斯超限。
八、加强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26.采煤工作面切眼布置位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和应力集中区。被保护层工作面要布置在有效保护范围之内,特殊情况不能布置在有效保护范围内的,要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27.首采煤层采煤工作面初采期间,对工作面推进方向前方30m和后方20m 的本煤层,以及上覆裂隙带的邻近煤层进行抽采;初采初放期间,视顶板围岩参数情况采取深孔切顶、退锚、低位顶板钻孔抽采等综合措施。
28.绝对瓦斯涌出量>15m3/min的采煤工作面,采用采空区埋管抽采瓦斯时,要实行循环“迈步式”抽采管理,迈步距离不超过30m。
29.煤厚≥3m或煤厚>1.8m且含夹矸(≥0.1m)的采煤工作面优先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采用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时,应视情况“双排三花”布置,顺层钻孔的压茬长度≥10m;
回采区域煤层起伏较大,顺层钻孔难以全程沿煤层施工的,宜采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开采煤层5m范围内存在突出煤层的,应采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并同步对开采煤层5m范围内突出煤层进行消突。
30.优先采用顶板高位抽采巷或大直径定向长钻孔抽采上覆邻近煤层卸压瓦斯;高位钻孔终孔应布置到顶板裂隙带内,裂隙带高度参数要进行实际考察;下伏邻近煤层卸压瓦斯抽采优先采用底板巷施工穿层钻孔;
高位钻孔(含定向长钻孔)应成组布置,瓦斯抽采情况应独立在线监测计量,在线监测计量组数超前回采工作面不少于2组,鼓励采用地面钻井抽采煤层卸压瓦斯。
31.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查、顶板垮落观察和顶板动态监测,推广安装使用钻孔窥视仪监测裂隙发育和顶板离层情况,临近周期来压步距时要发出预警,顶板矿压异常或采空区沿工作面推进方向悬顶长度≥10m的,要采取人工强制放顶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大面积冒顶或煤体片帮造成瓦斯超限。
32.加强厚度达3m及以上的煤层管理。必须使用带有护帮板的液压支架;要及时清理伞檐及不平整煤块,确保采煤工作面煤壁和液压支架保持平行,防止压力局部集中造成片帮、冒顶;
要保持采煤工作面接顶严密,防止支架歪倒、陷地、挤架等,发现问题时,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确保支架支撑力满足规定;采煤机割煤后,要及时进行支护,保持煤壁完整性,减少工作面空顶及煤壁暴露时间。
33.松软煤层回采过程中,要保持匀速割煤,并带压拉架,移架后,及时伸出伸缩梁和打开护帮板支护新暴露的帮壁。要结合煤层松软程度,采取贴帮柱、定点深孔注浆等方式加强支护。
34.采空区有瓦斯涌出采用埋管抽采瓦斯的,上隅角必须使用实体材料分段砌筑隔离墙,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隔离墙的施工间距、厚度,墙体用黄泥抹面,隔离墙不能回撤;采面下巷顶板未随采随垮的,下隅角应参照上隅角标准同步施工隔离墙。
35.采煤工作面采用埋管抽采的,不宜使用铁质管路,非要使用的,必须全程采取软质材料对管路进行全覆盖保护。
36.回撤工作面应提前留设通风管路,通风管路管径应不小于600mm,管路连接应使用法兰盘连接,不得使用插接方式,管材应使用抗压强度大的铁质管材,应架设木垛对通风管路及管路两头空间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片帮或顶板垮落挤压或堵塞通风管路。
37.采面回撤期间应持续对采面回撤通道或停采线以前30米范围内本煤层瓦斯、8倍采高以内上覆临近煤层瓦斯进行拦截抽采;采面停采时间超过5日的,应采取强制切顶措施,保护回撤通道,防止顶板大面积来压、煤壁片帮垮落截断全风压通风断面。
九、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
38.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风排瓦斯涌出量≥3m3/min的,须在原有措施基础上,重新采取区域抽采瓦斯措施或增设巷帮“迈步式”钻场超前钻孔抽采措施。
39.采取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宜执行循环连续验证(预测)。石门揭煤期间宜实行“一作业循环一验证(预测)”;过“煤门”段长度大于10m的,应按照煤巷掘进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连续验证(预测)。
40.加强对局部通风机供电及开关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管理。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要由瓦检员和电工配合开展,按规范流程操作,切换稳定时间≥5min;
掘进工作面更换局部通风机的,纳入重点工程管控,由矿长组织实施,更换前应重新安装一趟风筒,待新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安装完善并调试运行切换正常之后,方可撤除原局部通风机。
41.炮掘工作面迎头20m范围内要采取保护风筒措施,风筒末端使用长度≥10m的硬质风筒或带有硬质骨架的软质风筒,风筒出口处宜采取防止爆破的煤矸石窜入的保护措施;超过1000m的煤巷(包括沿空留巷、掘巷)掘进工作面鼓励安装双风筒。
42.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工作面迎头20m以外更换风筒的,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通防区队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实施。
43.煤巷及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期间,敷设一路安设有阀门的管径不小于200mm应急抽采管,作为临时停风、接风筒或高冒区的临时应急抽采措施,管路紧跟迎头不大于20m,并配备长度不小于20m的管路,闸阀设置在回风口附近。
44.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要紧跟迎头,综掘机机载临时支护装置及超前临时支护要正常使用,防范掘进工作面迎头片帮漏顶造成瓦斯超限;综掘工作面应尽可能保证一次成巷,避免因断面不足导致综掘机阻挡出风口或挤压风筒造成瓦斯超限。
45.煤层厚度超过2.5m的,要采用迎脸支护,截割时要遵守从上至下的原则,严防片帮造成瓦斯超限。
46.针对石门揭煤工作面,巷道顶板揭露煤层底板的,在距离煤层法距2m时,应采取超前管棚、注浆固化等措施防范煤层垮落造成瓦斯超限,过煤门段应采取加长锚杆或架棚等可靠的支护方式。
十、加强矿井抽采系统管理
47.抽采管路应采用法兰盘连接,禁止使用插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放泵鼓励使用2BEC72及以上型号(需配置变频器),最大抽气量不小于 400m³/min,主管管径不小于600mm,干管管径不小于300mm,支管管径不小于 250mm,计量单元长度不超过100m,抽采钻孔孔口负压不小于20kpa。
48.各抽采系统抽采泵应至少备用一台,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且每月至少进行1次试运行。
49.改接在用瓦斯管路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工程师统筹指挥,区队及以上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实施。
十一、加强矿井通风管理
50.要优化主要通风机的供电系统,两台主要通风机供电要分别取自两个回路的供电系统上,提升供电可靠性。
51.每月至少进行1次主要通风机切换试验,切换期间要停止井下生产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并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现场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2.雨季前,煤矿要全面检查矿井供电线路、避雷保护、用电器绝缘状况,雷雨季节要安排专人看守主要通风机和瓦斯抽放泵,防止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
十二、加强监测预警处置
53.施工防突措施钻孔时,钻机回风侧5至10m范围内应当设置甲烷传感器,传感器报警值、断电值按1.5%设置(掘进工作面使用T1、T2等甲烷传感器兼作钻机甲烷传感器时,传感器报警值、断电值、断电范围设置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孔口下风侧2m范围内悬挂便携式多参数检测仪,施钻期间发现异常及时停钻处理。
54.煤矿要有专人负责甲烷传感器日常维护管理,禁止超期使用。要对甲烷传感器周围环境进行观察确认,不得将甲烷传感器吊挂在未封堵的钻孔孔口、地质构造带、顶板破碎带等地段。
采掘工作面、施钻地点移动传感器时,由班组长或现场安全员配合瓦检员负责;巷道洒水灭尘、喷浆时须采取保护传感器的措施。
55.每次入井开展甲烷传感器调校维护前,煤矿要组织对涉及传感器调校维护的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一对一”实操培训,并录制培训视频留存,经实操培训合格方可入井开展调校维护工作,开展调校和瓦斯电闭锁试验时要做到手指口述、按规范操作。
56.要用好异常信息处置系统,对瓦斯监控曲线异常断线、陡升陡降、瓦斯涌出量异常增大等异常情况要强化响应、处置及时、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可靠,要安排负有相应管理职责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分析处置,不得安排监控员、调度员等非一线岗位人员进行处置。
57.加强采煤工作面邻近煤层瓦斯抽采管路瓦斯浓度观测,并纳入矿井通风瓦斯日分析管理,当瓦斯浓度比平时正常显示高50%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分析原因、视情况采取措施。
58.各煤矿及上级公司要建立企业内部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严格执行“停止作业、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施,每一起瓦斯超限均要形成追查分析报告并报监管部门。
十三、其他
59.煤矿要加强现场施工作业管理,在大件运输、放炮、综合机械化掘进期间,要采取措施对风筒、瓦斯抽采管路、安全监控线及设备进行保护,防止风筒、瓦斯抽采管路、安全监控线及设备破裂、损坏导致瓦斯超限或安全监控系统报警。
60.推广使用自动化钻机、定向钻机、1500KW及以上瓦斯发电机组、地面钻孔抽采裂隙瓦斯等先进设备和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