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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用电负荷:所有新增负荷均可开展 -
氢基绿色燃料项目: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 -
降碳刚性需求出口企业:需提供出口证明 -
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费用后可替代 -
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和林格尔集群存量、新增均可 -
电解铝行业:存量、新增均可 -
国家级零碳园区:园区内所有负荷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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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可由用户自建、发电企业建,或双方合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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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线:可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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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负荷和电源是同一投资主体的,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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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自用电量:按国家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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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网电量(从电网买电):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交叉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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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量(向电网卖电):参与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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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比例≥30%,2030年前≥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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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基绿色燃料项目:按不超过负荷年用电量1.2倍确定新能源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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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自备电厂替代:新能源出力不大于原自备电厂最大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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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新建项目绿电消费比例≥80%

